为什么社会进步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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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社会进步这么难?
http://www.kdnet.net/Infolook.asp?bclass=1&id=93814 2009-12-16
当今中国要取得一点真正的社会进步,很难,有时甚至当事人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因此这样的进步就会给人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乃至成为一个具有标志性的历史事件被媒体反复提起。
2003年2月,广州一名公司职工、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在收容所里被殴打致死,引起社会公愤以及对执行多年的《收容遣送条例》的违宪审查申请,终于导致这部条例被废止,新的救助条例产生。这种引发了制度变革的进步,通常具有不可逆性,因而被视作是“真正的社会进步”,可惜这样的进步实在来之不易。
河南省新密市28岁的农民工张海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尘肺”,可是河南省唯一具有诊断职业病资质的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诊断却否定是尘肺。张海超不能接受这个诊断,他自己去多家权威医院检查,均被诊断为尘肺。今年6月22日,为了取得一个确定无疑的结果,他自费几千元,在郑州大学附属医院开胸验肺,开刀医生说,即便是肉眼也能看出是尘肺,根本不必开胸才能确诊。
张海超付出这样惨重的代价,以为这下自己的病板上钉钉了,可他通知职业病防治所的医生时,对方只冷冷地说那家医院“没有鉴定资格”。不仅如此,为张海超做出开胸诊断的河南最高等级的医院,还为此受到了河南省卫生厅的通报批评。这就是说,尽管张海超已经将自己的肺组织活体提取出确诊为尘肺,但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这个结果绝不会被承认,更不要说什么赔偿了!一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在这套莫名其妙的制度设计面前,竟分文不值。
于是舆论大哗,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批评、痛责一时排山倒海,终于惊动了卫生部、河南省委,在高层官员的批示下,事情有了转机,张海超最终得到了赔偿和治疗,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罚,甚至职业病诊断也打破了一家垄断的局面。随着事件的不断进展,笔者欣慰,一个农民工的执着,终于又推动了中国社会一点小小的进步。
可惜好景不长,据最新的媒体报道,同样被确诊为尘肺的张海超的6名工友,被各个职能部门踢皮球,又陷入了和张当时一样的处境:无人承认、无人赔偿、无处伸冤,企业老板干脆声称“你就是死了我也不给你钱”。原来张海超只是媒体的强力报道下的一个幸运儿而已,与此相关的制度性进步居然连影子都没有。
10月14日,上海浦东新区闸航路路口附近,一名年约20岁的年轻人站在路中央拦车。此时,司机孙中界正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路过。看到这名年轻人无公交车、出租车可搭乘后,他顺道开车将其送到了1.5公里外的目的地。然而,就是这不到5分钟的善意之举,却被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为“非法营运”。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年仅18岁的孙中界竟然选择了自杀,用刀砍向了自己的手腕。所幸同事及时制止,才没有酿成惨剧。但其手指被割伤,需住院治疗。此事自然引起媒体及网民的极大关注,多家媒体调查之后,认定这是典型的“钓鱼执法”,即执法者为取得罚款,引诱当事人“违法上钩”的行为。
对媒体的报道,当地官员先是矢口否认,不过越抹越黑,铁证如山,最后上海官方调查承认,一些“钩子”为拿奖励而采取不正当、不规范的取证手段;有的区执法大队还与“钩头”签订了合同关系,一些“钩子”以“放钩取证”为业;一些“钩子”队伍甚至趋于组织化,有的甚至形成了一个黑色“食物链”。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工作总结中就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全上海这样钓鱼的来的罚款有多少? 这些钱都干什么用了?
对这样一件性质极为恶劣的滥用公权力的行为,理应做彻底清理,对所有被“钓”的受害者予以道歉赔偿,罚款的去向公诸于众,所有违法乱纪官员应受到惩处。可是我们看到了什么呢?最后的结果是,浦东新区副区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二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这么严重的直接损害民众利益的政府行为,竟连一个被免职的官员都没有。上海这地方进步了吗?
暴力拆迁多年来已经是中国社会的顽症,不知发生过多少惨剧。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为抗议暴力拆迁,自焚身亡,网上视频简直惨不忍睹。面对这个只能以生命捍卫自己家产的软弱女人的,是数十名手持钢管、棍棒的“执法者”。最不可思议的,是自焚惨剧发生、唐福珍被送往医院后,在场官员还不停手,把唐家瞬间夷为平地,连家产都埋在里面。这是一种何等冷血心肠才能干出来的事!北京大学法学院五位教授忍无可忍,向全国人大提出审查拆迁条例的申请。时至今日,已有多位著名法学家在媒体上指出在物权法生效后,目前这部拆迁条例早就应当废除。
一个人的生命和北京学者们的行动会如孙志刚案一样,最终导致社会新的进步吗?实在不很乐观。
中国的社会进步为什么这么难,自然有多种因素,但最根本的,还在于民众、社会尚未能驯化政府,在实际制度安排中,制约权力的权力仍然只是被“上级”垄断,对一级权力机构,无论是横向,还是下面,都无力制衡它。在上面三起案例中,应该说媒体和网络起到了应该起的作用,然而媒体的功能只是告知,有效的问责机构应该是各级人大,人大不仅对官员有监督的责任,还有罢免不称职官员的权力,可惜中国的各级人大只是摆设。
不破除权力的垄断,中国社会的进步就仍然会像今天一样举步维艰。
当今中国要取得一点真正的社会进步,很难,有时甚至当事人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因此这样的进步就会给人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乃至成为一个具有标志性的历史事件被媒体反复提起。
2003年2月,广州一名公司职工、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在收容所里被殴打致死,引起社会公愤以及对执行多年的《收容遣送条例》的违宪审查申请,终于导致这部条例被废止,新的救助条例产生。这种引发了制度变革的进步,通常具有不可逆性,因而被视作是“真正的社会进步”,可惜这样的进步实在来之不易。
河南省新密市28岁的农民工张海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尘肺”,可是河南省唯一具有诊断职业病资质的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诊断却否定是尘肺。张海超不能接受这个诊断,他自己去多家权威医院检查,均被诊断为尘肺。今年6月22日,为了取得一个确定无疑的结果,他自费几千元,在郑州大学附属医院开胸验肺,开刀医生说,即便是肉眼也能看出是尘肺,根本不必开胸才能确诊。
张海超付出这样惨重的代价,以为这下自己的病板上钉钉了,可他通知职业病防治所的医生时,对方只冷冷地说那家医院“没有鉴定资格”。不仅如此,为张海超做出开胸诊断的河南最高等级的医院,还为此受到了河南省卫生厅的通报批评。这就是说,尽管张海超已经将自己的肺组织活体提取出确诊为尘肺,但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这个结果绝不会被承认,更不要说什么赔偿了!一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在这套莫名其妙的制度设计面前,竟分文不值。
于是舆论大哗,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批评、痛责一时排山倒海,终于惊动了卫生部、河南省委,在高层官员的批示下,事情有了转机,张海超最终得到了赔偿和治疗,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罚,甚至职业病诊断也打破了一家垄断的局面。随着事件的不断进展,笔者欣慰,一个农民工的执着,终于又推动了中国社会一点小小的进步。
可惜好景不长,据最新的媒体报道,同样被确诊为尘肺的张海超的6名工友,被各个职能部门踢皮球,又陷入了和张当时一样的处境:无人承认、无人赔偿、无处伸冤,企业老板干脆声称“你就是死了我也不给你钱”。原来张海超只是媒体的强力报道下的一个幸运儿而已,与此相关的制度性进步居然连影子都没有。
10月14日,上海浦东新区闸航路路口附近,一名年约20岁的年轻人站在路中央拦车。此时,司机孙中界正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路过。看到这名年轻人无公交车、出租车可搭乘后,他顺道开车将其送到了1.5公里外的目的地。然而,就是这不到5分钟的善意之举,却被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为“非法营运”。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年仅18岁的孙中界竟然选择了自杀,用刀砍向了自己的手腕。所幸同事及时制止,才没有酿成惨剧。但其手指被割伤,需住院治疗。此事自然引起媒体及网民的极大关注,多家媒体调查之后,认定这是典型的“钓鱼执法”,即执法者为取得罚款,引诱当事人“违法上钩”的行为。
对媒体的报道,当地官员先是矢口否认,不过越抹越黑,铁证如山,最后上海官方调查承认,一些“钩子”为拿奖励而采取不正当、不规范的取证手段;有的区执法大队还与“钩头”签订了合同关系,一些“钩子”以“放钩取证”为业;一些“钩子”队伍甚至趋于组织化,有的甚至形成了一个黑色“食物链”。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工作总结中就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全上海这样钓鱼的来的罚款有多少? 这些钱都干什么用了?
对这样一件性质极为恶劣的滥用公权力的行为,理应做彻底清理,对所有被“钓”的受害者予以道歉赔偿,罚款的去向公诸于众,所有违法乱纪官员应受到惩处。可是我们看到了什么呢?最后的结果是,浦东新区副区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二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这么严重的直接损害民众利益的政府行为,竟连一个被免职的官员都没有。上海这地方进步了吗?
暴力拆迁多年来已经是中国社会的顽症,不知发生过多少惨剧。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为抗议暴力拆迁,自焚身亡,网上视频简直惨不忍睹。面对这个只能以生命捍卫自己家产的软弱女人的,是数十名手持钢管、棍棒的“执法者”。最不可思议的,是自焚惨剧发生、唐福珍被送往医院后,在场官员还不停手,把唐家瞬间夷为平地,连家产都埋在里面。这是一种何等冷血心肠才能干出来的事!北京大学法学院五位教授忍无可忍,向全国人大提出审查拆迁条例的申请。时至今日,已有多位著名法学家在媒体上指出在物权法生效后,目前这部拆迁条例早就应当废除。
一个人的生命和北京学者们的行动会如孙志刚案一样,最终导致社会新的进步吗?实在不很乐观。
中国的社会进步为什么这么难,自然有多种因素,但最根本的,还在于民众、社会尚未能驯化政府,在实际制度安排中,制约权力的权力仍然只是被“上级”垄断,对一级权力机构,无论是横向,还是下面,都无力制衡它。在上面三起案例中,应该说媒体和网络起到了应该起的作用,然而媒体的功能只是告知,有效的问责机构应该是各级人大,人大不仅对官员有监督的责任,还有罢免不称职官员的权力,可惜中国的各级人大只是摆设。
不破除权力的垄断,中国社会的进步就仍然会像今天一样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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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 2009-11-09
梁立俊:中国历代王朝统治者们的坏心眼
* 我过去有一个错误的看法,认为封建帝制是一种不错的政治体制,虽然比不上好的民主制度,但是比那些坏的民主制和挂羊头卖狗肉的共和国要好得多。为什么呢?因为从产权的角度讲,帝王体制下,一个国家不是刘姓,就是李姓,产权是非常明晰的。根据科斯定理,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一个国家治理应该是稳定且有效率的。
但是,事实上不是这样。中国历史上帝制从秦始皇算起已经2200多年了,似乎就从来没有太平过,更可悲的是改朝换代二十六、七回,可谓血流成洋,死人的尸体可以垒起喜马拉雅山,但是,这么多瞎猫去碰死耗子,竟也没有撞上个“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此,我一直不解,老在琢磨。我想:有一套堪称齐备的文官制度互相制衡,皇帝老儿是董事长,是最终的所有者,怎么就不能万古一姓,长治久安呢?
有一次看电视,好像是央视的一个节目,讲范仲淹如何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其中,讲到范仲淹向仁宗皇帝上改革条陈,叫“十事疏”,发起了所谓“庆历新政”。范仲淹的主张,宋仁宗是非常乐意执行的,但是,却触动了利益集团,结果有人就向皇帝进谗言,皇帝起了疑心,于是,范仲淹的改革被终止。范仲淹被赶到湖南去写著名的《岳阳楼记》去了。
我一边看,一边想。范仲淹是给你董事长仁宗皇帝老儿干活,目的是让你的企业运作得更好,让皇帝老儿的个人资产增值,这个皇帝怎么这么糊涂,把那么具有“信托责任”(郎咸平语)的“好经理”赶走,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企业烂掉呢?这岂不是咄咄怪事!这个节目看完了,但是,我的思考没有结束。皇帝听信谗言,那么,是什么样的谗言打动了皇帝呢?原来是这么几个字:谋反嫌疑!这是一个至今仍然可以栽赃陷害的罪名。
这让我似乎恍然明白了些什么?原来皇帝的红色江山虽然是私有财产,但是有点不太稳固——帝制无法保护皇帝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皇帝的私有财产得不到保护,可分为内外两种情况:对外的情况是还有异性的山大王们觊觎皇帝的私产,梦想取而代之(皇帝的私产没有合法性授权,理论上是人人可以夺取的公产);对内的情况是还有同姓的兄弟们也盯着皇帝的权位,想废而代之(皇位属于一姓,但不是属于一人)。对于外部的威胁,皇帝倒是可以坦然地以爱国主义为招徕,动员爱国贼们,武力应对。但是,对于内部的威胁,皇帝老儿夙夜不安,防不胜防,竟然不知道如何应对。
我们终于发现:其实帝制所谓的一姓江山是属于一姓的一群人,皇帝不论是按照嫡长子继承制,还是太子制,都只是一个代理人,他不是这个江山的最终和唯一的所有者。这种制度设计的一个矛盾之处在于:皇帝既然是一族姓氏的江山代理人——总经理,他却能上不能下。虽然有一个所谓的制度化的程序选他上去(开国皇帝是历史选择的,除外),但是却没有一个制度化的程序让他顺利地下来——“解职”。但是,这并不是说,皇帝不能被废掉,而是没有制度化的程序,要靠非程序化的宫廷斗争“把皇帝拉下马”。非程序化的废黜制下,皇帝时时面对不确定性风险,这样,他日夜惦念的就不是江山社稷的增值,而是总经理的位子是否长久。这种制度设计恰恰导致了代理问题的最大化。
从根上说,帝制没有妥善解决好两个问题:一个是合法性授权;另一个是代理问题。于是,在帝制下,皇帝老儿这个代理人就发展出了一连串的坏心眼。
皇帝的第一个坏心眼就是他其实并不关心“企业”效益——因为他们的业绩通常都是死后才做考核的,所谓“盖棺定论”是也。皇帝口头上当然是“全心全意”为江山社稷服务,以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这全是舆论宣传,不能信的。皇帝花在后宫的精力远远多于国家事务。他们从来不差钱,为什么要为别人的小康生活点灯熬油呢!就是所谓中国第一明君唐太宗其实也是一个玩主。据说有一次正在玩一只鸟,魏征进来,太宗赶紧把鸟藏在怀里。他怕魏征“谏”他。魏征和太宗大谈国事,太宗很不耐烦。等魏征一走,发现他心爱的鸟儿已经被闷死了。太宗恨得牙痒,差点杀掉魏征。
皇帝的第二个坏心眼就是他并不喜欢忠良和贤臣。皇帝喜欢安定团结,最讨厌瞎折腾,除非“总经理”难以为继,做不下去了。但是,在出现内忧外患的时候,所谓的忠良和贤臣是最可怕的。因为,这时社会动荡无序,皇帝的位子最有可能被替换。皇帝一方面需要忠良和贤臣辅佐,但同时也最害怕这两类人。谁能保证他们不被“敌对势力”所利用,而成为颠覆皇位的“乱臣贼子”呢?。皇帝要么早早地废掉这两类人,即使江山苟延残喘;要么在完成“保稳定”的任务之后,赶紧把这两类人干掉(岳飞和于谦就是这两类人的典型代表)。但是,为什么历史上还有忠良和贤臣前仆后继,层出不穷呢?我无法解释,只能勉强归结为儒教的功劳。即使海晏河清的盛世,皇帝也讨厌忠良和贤臣,这些人以道德傲世,往往对皇帝的公仆形象造成压力,是潜在的“不安定因素”。皇帝最喜欢小人和庸人,当然还有伶人,这些奴才不仅听话,毫无威胁,而且让人舒服,何乐不为呢!
皇帝的第三个坏心眼就是常常宁愿让整个国家烂掉,也绝不实行别人的那一套“普世价值”。中国历史上的变法(改良)严格来讲从来就没有成功过。从商鞅变法,到王莽新政,再到王安石变法,直到戊戌变法,都是以失败告终。变法失败,社会开始逐渐腐烂,旧的政权开始动摇。皇帝(有时不是皇帝,是皇后,比如西太后)在变法图存和社会腐烂之间选择后者。他们没有错,从代理的角度看,让社会腐烂掉,他们才能生存下去——皇帝们没有必要为别人的财产考虑身后的事情。其实,皇帝是世界上最自私的人,他们连儿孙的事情都不及考虑,所谓“天下”,不过是哄匹夫们入构的一个鱼饵。“我死以后哪管他洪水滔天”,这才是所有皇帝没有说出的真话。所以,大多数时候,皇帝老儿和国有企业的老总的想法是一样的:把所有的钱花光,留一个烂摊子给下一任。
皇帝的第四个坏心眼是喜欢做恶人,不喜欢做善人。皇帝喜欢武力,喜欢杀人。很多人不明白这一点,特别是那些愚蠢的知识分子特别不理解这一点,因此,老是恬噪:什么仁政呀!什么宽容呀!什么宪政呀,等等!皇帝喜欢镇压,喜欢铁血,因为道理讲不下去,江山的“财产权”没有合法性授受(所谓“授命于天,既授永昌”那是自欺欺人),要讲理,皇帝没有理,是要输的——讲理会把皇位,或者江山讲掉,傻瓜皇帝也知道这个理。其次,他只是一个代理人,对于社会生态——社会关系的可持续性,没有责任,用武力和铁血破坏社会生态,他可以使自己的统治最长久化,而又不用自己承担成本(除非真有阴曹地府),那么,皇帝为什么要傻乎乎地和那些蒙在鼓里的愚民们去讲理,或者对他们实行仁政,甚至宪政什么的呢!如果要在死20万人和稳定20年之间做选择,皇帝选择什么是一目了然的。再说,搞政权,办大事,妇人之仁最误事嘛。
以上归纳出来的所谓皇帝的坏心眼,是从纯经济学的角度得出的结论(可称之为“利益分析法”),没有掺入道德因素,虽然严格地符合逻辑,但是需要实证。前述所有历史上的改革统统失败是一个手边的证据。改革为什么失败,原来恰恰是皇帝们在捣乱,或者他们根本就是改革的敌人。利益集团抵制是真,但是根子在皇帝(这符合民间歌谣“问题出在前三排,根子就在主席台”)。第二个证据是中国帝制历史2200多年,加起来有多少所谓的盛世呢?数来数去不超过一百来年,其余95%的时间是乱世,这个责任在谁?只能说没有几个皇帝是好东西。乱世是必然的,盛世是偶然的,这是皇帝的坏心眼的“成果”。当然,也有几个不错的皇帝,这个例外要归因于道德,偶而出现几个真有信托责任的代理人刚好符合统计上的误差。
非常奇怪的是:中国历史上改革和改良从来以失败告终,但是,暴力革命却常常成功。我很久前写过一个帖子《中国人的破坏性思维》,其中说:“对于政治体制的改进,中国人从来是没有耐心的,而且认定一定要天翻地覆才痛快,因此,每一次朝代更迭,都是推倒重来。”不知道常常成功的革命是不是对统治阶级坏心眼的一种报应,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从上层建筑看中国的统治者们从来没有认真地总结过历史的教训,以至于末代帝王们每每不是在山林的啸叫中自己爬上树枝吊死,就是被那些“屁民们”抹掉脖子,死得没有任何体面和尊严!
哎——历史有时也悲哀得很呀! http://q.sohu.com/forum/20/topic/6606265
但是,事实上不是这样。中国历史上帝制从秦始皇算起已经2200多年了,似乎就从来没有太平过,更可悲的是改朝换代二十六、七回,可谓血流成洋,死人的尸体可以垒起喜马拉雅山,但是,这么多瞎猫去碰死耗子,竟也没有撞上个“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此,我一直不解,老在琢磨。我想:有一套堪称齐备的文官制度互相制衡,皇帝老儿是董事长,是最终的所有者,怎么就不能万古一姓,长治久安呢?
有一次看电视,好像是央视的一个节目,讲范仲淹如何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其中,讲到范仲淹向仁宗皇帝上改革条陈,叫“十事疏”,发起了所谓“庆历新政”。范仲淹的主张,宋仁宗是非常乐意执行的,但是,却触动了利益集团,结果有人就向皇帝进谗言,皇帝起了疑心,于是,范仲淹的改革被终止。范仲淹被赶到湖南去写著名的《岳阳楼记》去了。
我一边看,一边想。范仲淹是给你董事长仁宗皇帝老儿干活,目的是让你的企业运作得更好,让皇帝老儿的个人资产增值,这个皇帝怎么这么糊涂,把那么具有“信托责任”(郎咸平语)的“好经理”赶走,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企业烂掉呢?这岂不是咄咄怪事!这个节目看完了,但是,我的思考没有结束。皇帝听信谗言,那么,是什么样的谗言打动了皇帝呢?原来是这么几个字:谋反嫌疑!这是一个至今仍然可以栽赃陷害的罪名。
这让我似乎恍然明白了些什么?原来皇帝的红色江山虽然是私有财产,但是有点不太稳固——帝制无法保护皇帝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皇帝的私有财产得不到保护,可分为内外两种情况:对外的情况是还有异性的山大王们觊觎皇帝的私产,梦想取而代之(皇帝的私产没有合法性授权,理论上是人人可以夺取的公产);对内的情况是还有同姓的兄弟们也盯着皇帝的权位,想废而代之(皇位属于一姓,但不是属于一人)。对于外部的威胁,皇帝倒是可以坦然地以爱国主义为招徕,动员爱国贼们,武力应对。但是,对于内部的威胁,皇帝老儿夙夜不安,防不胜防,竟然不知道如何应对。
我们终于发现:其实帝制所谓的一姓江山是属于一姓的一群人,皇帝不论是按照嫡长子继承制,还是太子制,都只是一个代理人,他不是这个江山的最终和唯一的所有者。这种制度设计的一个矛盾之处在于:皇帝既然是一族姓氏的江山代理人——总经理,他却能上不能下。虽然有一个所谓的制度化的程序选他上去(开国皇帝是历史选择的,除外),但是却没有一个制度化的程序让他顺利地下来——“解职”。但是,这并不是说,皇帝不能被废掉,而是没有制度化的程序,要靠非程序化的宫廷斗争“把皇帝拉下马”。非程序化的废黜制下,皇帝时时面对不确定性风险,这样,他日夜惦念的就不是江山社稷的增值,而是总经理的位子是否长久。这种制度设计恰恰导致了代理问题的最大化。
从根上说,帝制没有妥善解决好两个问题:一个是合法性授权;另一个是代理问题。于是,在帝制下,皇帝老儿这个代理人就发展出了一连串的坏心眼。
皇帝的第一个坏心眼就是他其实并不关心“企业”效益——因为他们的业绩通常都是死后才做考核的,所谓“盖棺定论”是也。皇帝口头上当然是“全心全意”为江山社稷服务,以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这全是舆论宣传,不能信的。皇帝花在后宫的精力远远多于国家事务。他们从来不差钱,为什么要为别人的小康生活点灯熬油呢!就是所谓中国第一明君唐太宗其实也是一个玩主。据说有一次正在玩一只鸟,魏征进来,太宗赶紧把鸟藏在怀里。他怕魏征“谏”他。魏征和太宗大谈国事,太宗很不耐烦。等魏征一走,发现他心爱的鸟儿已经被闷死了。太宗恨得牙痒,差点杀掉魏征。
皇帝的第二个坏心眼就是他并不喜欢忠良和贤臣。皇帝喜欢安定团结,最讨厌瞎折腾,除非“总经理”难以为继,做不下去了。但是,在出现内忧外患的时候,所谓的忠良和贤臣是最可怕的。因为,这时社会动荡无序,皇帝的位子最有可能被替换。皇帝一方面需要忠良和贤臣辅佐,但同时也最害怕这两类人。谁能保证他们不被“敌对势力”所利用,而成为颠覆皇位的“乱臣贼子”呢?。皇帝要么早早地废掉这两类人,即使江山苟延残喘;要么在完成“保稳定”的任务之后,赶紧把这两类人干掉(岳飞和于谦就是这两类人的典型代表)。但是,为什么历史上还有忠良和贤臣前仆后继,层出不穷呢?我无法解释,只能勉强归结为儒教的功劳。即使海晏河清的盛世,皇帝也讨厌忠良和贤臣,这些人以道德傲世,往往对皇帝的公仆形象造成压力,是潜在的“不安定因素”。皇帝最喜欢小人和庸人,当然还有伶人,这些奴才不仅听话,毫无威胁,而且让人舒服,何乐不为呢!
皇帝的第三个坏心眼就是常常宁愿让整个国家烂掉,也绝不实行别人的那一套“普世价值”。中国历史上的变法(改良)严格来讲从来就没有成功过。从商鞅变法,到王莽新政,再到王安石变法,直到戊戌变法,都是以失败告终。变法失败,社会开始逐渐腐烂,旧的政权开始动摇。皇帝(有时不是皇帝,是皇后,比如西太后)在变法图存和社会腐烂之间选择后者。他们没有错,从代理的角度看,让社会腐烂掉,他们才能生存下去——皇帝们没有必要为别人的财产考虑身后的事情。其实,皇帝是世界上最自私的人,他们连儿孙的事情都不及考虑,所谓“天下”,不过是哄匹夫们入构的一个鱼饵。“我死以后哪管他洪水滔天”,这才是所有皇帝没有说出的真话。所以,大多数时候,皇帝老儿和国有企业的老总的想法是一样的:把所有的钱花光,留一个烂摊子给下一任。
皇帝的第四个坏心眼是喜欢做恶人,不喜欢做善人。皇帝喜欢武力,喜欢杀人。很多人不明白这一点,特别是那些愚蠢的知识分子特别不理解这一点,因此,老是恬噪:什么仁政呀!什么宽容呀!什么宪政呀,等等!皇帝喜欢镇压,喜欢铁血,因为道理讲不下去,江山的“财产权”没有合法性授受(所谓“授命于天,既授永昌”那是自欺欺人),要讲理,皇帝没有理,是要输的——讲理会把皇位,或者江山讲掉,傻瓜皇帝也知道这个理。其次,他只是一个代理人,对于社会生态——社会关系的可持续性,没有责任,用武力和铁血破坏社会生态,他可以使自己的统治最长久化,而又不用自己承担成本(除非真有阴曹地府),那么,皇帝为什么要傻乎乎地和那些蒙在鼓里的愚民们去讲理,或者对他们实行仁政,甚至宪政什么的呢!如果要在死20万人和稳定20年之间做选择,皇帝选择什么是一目了然的。再说,搞政权,办大事,妇人之仁最误事嘛。
以上归纳出来的所谓皇帝的坏心眼,是从纯经济学的角度得出的结论(可称之为“利益分析法”),没有掺入道德因素,虽然严格地符合逻辑,但是需要实证。前述所有历史上的改革统统失败是一个手边的证据。改革为什么失败,原来恰恰是皇帝们在捣乱,或者他们根本就是改革的敌人。利益集团抵制是真,但是根子在皇帝(这符合民间歌谣“问题出在前三排,根子就在主席台”)。第二个证据是中国帝制历史2200多年,加起来有多少所谓的盛世呢?数来数去不超过一百来年,其余95%的时间是乱世,这个责任在谁?只能说没有几个皇帝是好东西。乱世是必然的,盛世是偶然的,这是皇帝的坏心眼的“成果”。当然,也有几个不错的皇帝,这个例外要归因于道德,偶而出现几个真有信托责任的代理人刚好符合统计上的误差。
非常奇怪的是:中国历史上改革和改良从来以失败告终,但是,暴力革命却常常成功。我很久前写过一个帖子《中国人的破坏性思维》,其中说:“对于政治体制的改进,中国人从来是没有耐心的,而且认定一定要天翻地覆才痛快,因此,每一次朝代更迭,都是推倒重来。”不知道常常成功的革命是不是对统治阶级坏心眼的一种报应,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从上层建筑看中国的统治者们从来没有认真地总结过历史的教训,以至于末代帝王们每每不是在山林的啸叫中自己爬上树枝吊死,就是被那些“屁民们”抹掉脖子,死得没有任何体面和尊严!
哎——历史有时也悲哀得很呀! http://q.sohu.com/forum/20/topic/660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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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 2009-11-09
中国问题很简单就是500个特权家庭
美国驻华办事处处长:
【 阿波罗新闻网2007-02-11讯】 http://tieba.baidu.com/f?kz=284682093
美国驻中国办事处处长,在中国呆了二十来年后退休回到美国。 他说,其实中国的问题很简单,就是那么大约500个特权家庭的问题。这500个家庭,加上他们的儿孙,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构成了约5000人的核心体系。他们之间还存在着普遍的通婚联姻的关系。
中国人的确是一盘散沙,唯一能抱成团的,具有成熟结构化的团体,就是这个圈子。因为条例、条令并不能让人组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只有在心灵水平上达成默契,才是团体组织化的关键。而这500个家庭,才是中国人当中唯一具有这一特征的圈子。组织化、结构化让人所具有的能量,不知是多少数量级的倍数,远远超过单纯靠人数增加所具有的能量。
你有心观察,凡是重要权利机构的掌门人,都是这个圈子的人,或者被这个圈子的人所包围, 比如,组织部,财政金融,证券银行,能源电力,信息舆论媒体,警察情报内卫系统等。
甚至有些现任高官,都不一定属于这个集团。中国若改变现状,只有这几千号人走了下坡路,其他人,总体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只有他们是不劳而获的特权者,其他人都是靠自己劳动吃饭。
十几亿中国人民,都是这个小集团的人质,是他们编造了如果中国施行民主人权,中国就要乱的谎言。是他们在幕后推动着中国政局的生生死死,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持现状,既不左,也不右,既不前进,也不后退,现在这样恰到好处,直到永远。
有了这个理解,中国一切的问题,当权者一切的表面文章,你解读起来一定易如反掌,切中要害。
他们最大的忧虑就是台湾问题,台湾问题的本质,就是民主化和信息流通自由化,谁都可以乱说话,这是致他们于死地的法宝。他们统治的基础就是社会愚民化。洋人大谈民主,中国老百姓听不懂,而且洋人多少是带有私心的。台湾人乱说话,大陆人句句听得明白,这才是心腹大患。
至于印度人,俄罗斯人,日本人,那都是打发一下场面,应付一下就可以了。如果美国人保证扔下台湾不管,我送他100万平方公里又何妨?因为,我们这几千号人的利益,就可以代代相传!
【 阿波罗新闻网2007-02-11讯】 http://tieba.baidu.com/f?kz=284682093
美国驻中国办事处处长,在中国呆了二十来年后退休回到美国。 他说,其实中国的问题很简单,就是那么大约500个特权家庭的问题。这500个家庭,加上他们的儿孙,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构成了约5000人的核心体系。他们之间还存在着普遍的通婚联姻的关系。
中国人的确是一盘散沙,唯一能抱成团的,具有成熟结构化的团体,就是这个圈子。因为条例、条令并不能让人组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只有在心灵水平上达成默契,才是团体组织化的关键。而这500个家庭,才是中国人当中唯一具有这一特征的圈子。组织化、结构化让人所具有的能量,不知是多少数量级的倍数,远远超过单纯靠人数增加所具有的能量。
你有心观察,凡是重要权利机构的掌门人,都是这个圈子的人,或者被这个圈子的人所包围, 比如,组织部,财政金融,证券银行,能源电力,信息舆论媒体,警察情报内卫系统等。
甚至有些现任高官,都不一定属于这个集团。中国若改变现状,只有这几千号人走了下坡路,其他人,总体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只有他们是不劳而获的特权者,其他人都是靠自己劳动吃饭。
十几亿中国人民,都是这个小集团的人质,是他们编造了如果中国施行民主人权,中国就要乱的谎言。是他们在幕后推动着中国政局的生生死死,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持现状,既不左,也不右,既不前进,也不后退,现在这样恰到好处,直到永远。
有了这个理解,中国一切的问题,当权者一切的表面文章,你解读起来一定易如反掌,切中要害。
他们最大的忧虑就是台湾问题,台湾问题的本质,就是民主化和信息流通自由化,谁都可以乱说话,这是致他们于死地的法宝。他们统治的基础就是社会愚民化。洋人大谈民主,中国老百姓听不懂,而且洋人多少是带有私心的。台湾人乱说话,大陆人句句听得明白,这才是心腹大患。
至于印度人,俄罗斯人,日本人,那都是打发一下场面,应付一下就可以了。如果美国人保证扔下台湾不管,我送他100万平方公里又何妨?因为,我们这几千号人的利益,就可以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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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 2009-11-09
漫谈台湾的政党制度
作者:邓老 2009-11-15 11:14:05
台湾的政党制度是多党竞争制,政党注册登记门槛较低,目前注册登记的政党已经有140多个,其中以共产党为名称的就有4个。有些政党的政治纲领主张与大陆统一,有些政党的政治纲领主张台湾独立,更多政党的政治主张是强调台湾的自主和民主。政党数目虽多,但是真正有实力的主要是国民党和民进党,前者的政治主张是“不统、不独、不武”,在坚持中华民国现状的前提下谋求两岸的和平发展,后者目前仍然是一个台独党。
台湾的多党制度,是1987年以后建立起来的,之前台湾实行的是党国专权体制。国民党靠军队和国家专政机器,实行一党专政。这一做法是与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和中华民国宪法相违背的。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也曾经搞过以他为领导的多党合作和联合政府,可是遭到了当时多数其他政党的拒绝,只有如青年党等少数政党的配合,没有搞成。败退台湾后,国民党以防共戡乱为理由,实行戒严,停止宪政民主的实行和发展。从民国初年的北伐军阀统一战争,到八年抗日战争、四年国共内战,再到国民党败退台湾,国民党在建立中华民国后,坚持一党专政达76年之久。即使扣除北伐统一战争、抗日战争和四年内战非常时期之外,从1949年算起,国民党在台湾实行一党专政也持续了38年。直到1987年,蒋经国宣布开放党禁、报禁,国民党才开始还政于民,兑现三民主义,履行民国宪法。于是,民进党和其他政党得以合法活动,形成了现在的多党竞争制度。
从台湾的社会发展来看,正如竞争经济优于专制(计划)经济具有更强的经济发展活力一样,多党竞争政治比一党专制政治更具有政治发展活力。
1、多党竞争制度有利于推进民主宪政的发展。占据执政地位的政党,总会有专权利己的倾向,往往成为发展民主宪政的阻力。政党竞争会迫使和促进现代民主宪政的发展。台湾于1987年解除戒严,1991年修宪,1992年进行国会全面改选,1996年实现总统直接民选,以人民作为国家主权者的宪政国家成形,1997年第四次修宪,完善宪政体制,2000年首度政党轮替,国民党和平转移政权,由台湾民主进步党执政。2008年,台湾人民以选票决定再次政党轮替,国民党再次成为台湾的执政党。这样的发展,无论是国民党一党专政还是民进党一党专政,都是不可想象的。
2、多党竞争制度有利于民意的表达,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由于国民党长期的一党专政,积累的民怨太多,加上李登辉时代黑金政治泛滥,贪污腐化盛行,民进党高举民主、清廉、本土自主的旗帜,台湾人民在2000年用选票表达了对国民党的不满和对民进党的期望,将民进党推上了执政的地位,结束了国民党的长久执政地位。台湾人民真正行使了当家作主的权利。
3、多党竞争有利于政党的进步和更新,促进社会健康发展。2000年国民党在政党竞争中遭到人民的抛弃,促使国民党进行历史性的反省和检讨,给国民党提供了更新改造的历史机遇。国民党为历史上的二二八事件多次向人民赔罪道歉,决定清理党产,整顿黑金政治,树立清廉领导形象,反对台独,主张两岸和平发展。励精图治八年,又逢民进党陈水扁贪污和施政失败,终于在下台八年后,于2008年的大选中,台湾人民再次选择了国民党。可以说,没有多党竞争就没有国民党的新生,就没有国民党的进步,国民党就可能腐败沉沦而不能自拔。民进党的下台,也可能成为民进党的新生契机。
4、多党竞争有利于实现人民的知情权。多党竞争当然会有纷争,政党间会有互相揭发、爆料、甚至摸黑。表面看来很乱,其实这就是政党间的真刀实枪监督和向人民汇报,感到难受的是政党,尤其是执政党。人民从这种政党间的互相监督中可以知道很多幕后的情况,可以增加人民对政党的知情度,不被欺骗,不再盲目,便于人民当家作主。 http://www.kdnet.net/Infolook.asp?bclass=1&id=93814
台湾的政党制度是多党竞争制,政党注册登记门槛较低,目前注册登记的政党已经有140多个,其中以共产党为名称的就有4个。有些政党的政治纲领主张与大陆统一,有些政党的政治纲领主张台湾独立,更多政党的政治主张是强调台湾的自主和民主。政党数目虽多,但是真正有实力的主要是国民党和民进党,前者的政治主张是“不统、不独、不武”,在坚持中华民国现状的前提下谋求两岸的和平发展,后者目前仍然是一个台独党。
台湾的多党制度,是1987年以后建立起来的,之前台湾实行的是党国专权体制。国民党靠军队和国家专政机器,实行一党专政。这一做法是与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和中华民国宪法相违背的。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也曾经搞过以他为领导的多党合作和联合政府,可是遭到了当时多数其他政党的拒绝,只有如青年党等少数政党的配合,没有搞成。败退台湾后,国民党以防共戡乱为理由,实行戒严,停止宪政民主的实行和发展。从民国初年的北伐军阀统一战争,到八年抗日战争、四年国共内战,再到国民党败退台湾,国民党在建立中华民国后,坚持一党专政达76年之久。即使扣除北伐统一战争、抗日战争和四年内战非常时期之外,从1949年算起,国民党在台湾实行一党专政也持续了38年。直到1987年,蒋经国宣布开放党禁、报禁,国民党才开始还政于民,兑现三民主义,履行民国宪法。于是,民进党和其他政党得以合法活动,形成了现在的多党竞争制度。
从台湾的社会发展来看,正如竞争经济优于专制(计划)经济具有更强的经济发展活力一样,多党竞争政治比一党专制政治更具有政治发展活力。
1、多党竞争制度有利于推进民主宪政的发展。占据执政地位的政党,总会有专权利己的倾向,往往成为发展民主宪政的阻力。政党竞争会迫使和促进现代民主宪政的发展。台湾于1987年解除戒严,1991年修宪,1992年进行国会全面改选,1996年实现总统直接民选,以人民作为国家主权者的宪政国家成形,1997年第四次修宪,完善宪政体制,2000年首度政党轮替,国民党和平转移政权,由台湾民主进步党执政。2008年,台湾人民以选票决定再次政党轮替,国民党再次成为台湾的执政党。这样的发展,无论是国民党一党专政还是民进党一党专政,都是不可想象的。
2、多党竞争制度有利于民意的表达,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由于国民党长期的一党专政,积累的民怨太多,加上李登辉时代黑金政治泛滥,贪污腐化盛行,民进党高举民主、清廉、本土自主的旗帜,台湾人民在2000年用选票表达了对国民党的不满和对民进党的期望,将民进党推上了执政的地位,结束了国民党的长久执政地位。台湾人民真正行使了当家作主的权利。
3、多党竞争有利于政党的进步和更新,促进社会健康发展。2000年国民党在政党竞争中遭到人民的抛弃,促使国民党进行历史性的反省和检讨,给国民党提供了更新改造的历史机遇。国民党为历史上的二二八事件多次向人民赔罪道歉,决定清理党产,整顿黑金政治,树立清廉领导形象,反对台独,主张两岸和平发展。励精图治八年,又逢民进党陈水扁贪污和施政失败,终于在下台八年后,于2008年的大选中,台湾人民再次选择了国民党。可以说,没有多党竞争就没有国民党的新生,就没有国民党的进步,国民党就可能腐败沉沦而不能自拔。民进党的下台,也可能成为民进党的新生契机。
4、多党竞争有利于实现人民的知情权。多党竞争当然会有纷争,政党间会有互相揭发、爆料、甚至摸黑。表面看来很乱,其实这就是政党间的真刀实枪监督和向人民汇报,感到难受的是政党,尤其是执政党。人民从这种政党间的互相监督中可以知道很多幕后的情况,可以增加人民对政党的知情度,不被欺骗,不再盲目,便于人民当家作主。 http://www.kdnet.net/Infolook.asp?bclass=1&id=9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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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 2009-11-09
团结就是力量
http://www.520music.com/play/128993.htm
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就是力量
这力量是铁
这力量是钢
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向着法西斯蒂开火
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
向着太阳,向着自由
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
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就是力量
这力量是铁
这力量是钢
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向着法西斯蒂开火
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
向着太阳,向着自由
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
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就是力量
这力量是铁
这力量是钢
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向着法西斯蒂开火
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
向着太阳,向着自由
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
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就是力量
这力量是铁
这力量是钢
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向着法西斯蒂开火
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
向着太阳,向着自由
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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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 2009-03-05
讨论:进京上访女子李蕊蕊被看管当众强奸说明什么?
原载 http://bbs.0596.net/thread-41052-1-1.html安徽阜阳界首市进京上访女子李蕊蕊于聚源宾馆被徐建强强奸 罪犯获刑8年
安徽籍上访女子, 李蕊蕊, 徐建强, 聚源宾馆, 强奸
2010年05月14日,安徽阜阳界首市上访女子李蕊蕊于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在市二中院终审宣判。针对检方抗诉意见,该院指出一审判决确实在援引法条方面出现错误,但鉴于对实体判决不产生实质影响,直接纠正。据此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强奸犯徐建终审获刑8年。
二中院在判决中查明,一审法院认定徐建强奸李蕊蕊,并给李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实是正确的。徐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对于检方的抗诉意见、徐建的上诉意见以及李蕊蕊关于民事部分的上诉意见,判决均未采纳。据此,被当众强奸的李蕊蕊获得2300.9元赔偿。
对于徐建称自己不是在公共场所强奸及自己系犯罪中止的上诉理由,法院认为与事实和证据不符,不予采纳和支持。对于李蕊蕊的律师李莹提出的民事赔偿部分的上诉意见,法院认为,李蕊蕊要求赔偿的心理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并非物质损失,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内,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二中院最终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徐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检方意见
■案件争议聚焦
当众强奸应重判
丰台检察院的抗诉理由和市检二分院的审查意见,均认为一审适用法律错误,对徐建量刑畸轻。
丰台检察院指出,徐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应依法认定其属于强奸罪的情节加重,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进行判罚;其行为社会危害性严重,并非因积极悔罪而自首,而是在舆论压力下被迫自首,依法不应减轻处罚。
>>终审判决
自动投案可轻罚
徐建犯罪以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一审法院考虑徐建系自首并结合具体案情,对徐建依法减轻处罚,量刑并无不当,对检方的抗诉理由和审查意见,法院均不予支持。
不过,一审法院确实在援引法条方面出现错误,但鉴于对实体判决不产生实质影响,法院直接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
两审判决有变化
一审判决时,丰台法院引用的是《刑法》236条第1款对徐建进行判罚,该条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检方抗诉时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按《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3项之规定予以处罚,即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次二中院的终审判决,纠正一审判决错误,依照的是《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3项。
■案情回放
去年8月3日晚,安徽阜阳界首市的李蕊蕊进京上访时,被界首市驻京办相关负责人带至河南省桐柏县驻京信访工作联络处所租用的丰台区聚源宾馆房间。次日凌晨2时许,在多名人员在屋内住宿的情况下,李蕊蕊遭桐柏县驻京办聘请的看管人员徐建暴力强奸。8月11日,徐建在原籍向警方投案。
去年12月11日,丰台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徐建有期徒刑8年,赔偿李蕊蕊2300.9元损失。宣判后,徐建和李蕊蕊提起上诉,丰台检察院亦于12月18日提起抗诉,指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徐建量刑畸轻。
后李蕊蕊嫁给一名同乡,男方并不知道她受辱一事。
■ “上访女遭‘看守’强奸”追踪
并被判赔偿2300元,当庭表示上诉;受害方认为赔偿数额过低,亦可能上诉
本报讯 昨日,律师领取了上访女李蕊蕊被强奸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告人徐建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附带民事赔偿李蕊蕊经济损失2300.9元。据李蕊蕊的律师介绍,徐建当庭表示要上诉。李蕊蕊对8年刑期表示认可,但赔偿数额过低。
8月3日,21岁安徽姑娘李蕊蕊到北京上访,当天被阜阳市驻京办送进丰台区聚源宾馆,次日凌晨遭强奸。11月4日,丰台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
受害人被诊断为精神分裂
上午不到9时,律师张荆赶到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区入口处,李蕊蕊及其家人并未到庭。
上午9时10分,书记员通知张荆入庭。不到10分钟,张荆走出法庭,手里拿着判决书。
判决书中未提到26岁河南省桐柏县男子徐建的职业。在李蕊蕊的附带民事起诉书中,其身份为聚源宾馆的“看守”。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8月4凌晨2时许,徐建在丰台区聚源宾馆、河南桐柏县驻京信访工作联络处所租用的房间内,在多名人员在屋内住宿的情况下,强行与被害人李蕊蕊发生性关系。
后经鉴定,李蕊蕊被诊断为边缘智力及精神分裂症,被实施违法行为时性自我防卫能力减低。
判决书显示,有两位证人证言证实,案发当晚他们与徐健和李蕊蕊住同一屋,徐建强行与李蕊蕊发生性关系。另一证人则称,凌晨2时左右,看到李蕊蕊用手指着徐建说“他强奸我”,且李蕊蕊的裤子和内裤脱到膝盖处。
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也证实了案发现场的情况。
法院认定自首减轻处罚
在庭审中,徐建对指控的强奸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并表示同意赔偿李蕊蕊合理经济损失,但提出其不是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其辩护人还认为,徐建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并有自首情节,建议从轻处罚。
河南省桐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证实,徐建于8月11日到河南省桐柏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判决认为,徐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徐建辩护人提出的犯罪中止,与证据证明事实不符,法院未采纳,但同时鉴于徐建有自首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认为徐建对其犯罪行为给李蕊蕊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李蕊蕊要求徐建赔偿经济损失中无法律依据部分,不予支持。
罪犯当庭称要上诉
“判决时他一直低着头,庭审时他的头是仰着的。”据张荆回忆,被告人徐建胖瘦适中且比较结实,精神状态也还不错。
法官宣判后,徐建很坚决说了句“我要上诉”,便再没有说话。
受害人因天气未来京
张荆介绍,李蕊蕊和她的父母一开始没有借到路费无法来京听判,后有公益机构表示愿意资助路费,又因为安徽当地天气突变影响交通,李蕊蕊及其家人最终放弃来京听判。
对于判决,李蕊蕊对8年刑期表示认可,但赔偿数额过低,可能上诉。她说,她被这件事吓坏了,每天做噩梦,每天吃安眠药。
■ 律师反应:受害人应获得相应精神赔偿
律师对判决感到“遗憾”,认为性侵害对心理伤害大
在判决中,李蕊蕊经济损失被认定为交通费457.2元、医疗费1145.4元、就医住宿费504元、误工费194.3元,共计2300.9元。这与附带民事诉状中索赔10.5万相距甚远。
“对于判决我很遗憾。”律师张荆表示,他们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决定是否上诉。
据了解,在附带民事诉状中,李蕊蕊要求徐建赔偿其经济损失包括交通费763.2元,医疗费1226.4元,误工费685.28元,就医住宿费、伙食费2512.5元,心理治疗费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共计10.5万元。
在判决中,占到10万元的“心理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均未获支持。
“性侵害造成的心理损害,远远损过了她的身体损害。”张荆表示,虽然附带民事诉讼有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但性侵害和其他人体损害有所区别,对心理伤害很大,造成身心伤害时间长,将会是一生的阴影。因此针对性侵害案件,应该考虑其特殊性,没有补偿对性侵害受害人不公平。
此外张荆认为,心理治疗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心理治疗费也应该考虑。这些治疗费用高昂,李蕊蕊本人并没有这个经济能力。
■ 现场回访:事发简易房已被拆除
昨晚6时许,曾经的聚源宾馆门口写着“宾馆住宿”、长约数米的灯箱招牌发出醒目光芒,但招牌上却未见有“聚源”二字。
前庭门脸只有普通单元房大小。说起“桐柏县驻京办”,楼内的住户一脸茫然,但说起8月4日的强奸案,立即就会得到这里就是案发地的肯定答复。
前台服务员对此案一无所知,称该宾馆无“桐柏县驻京办”。直到提起那栋住上访人员的小楼,服务员才告知就在食堂旁边,今年10月前已被拆除。
位于宾馆主楼和食堂旁的一堆废虚,被宾馆工作人员证实就是李蕊蕊称做“小灰楼”的案发简易房,这里剩下的只有满地的建筑垃圾,和堆放的十几张床垫。
■ 对话:“赔偿太少了,不公平”
受害人称家人被指指点点,希望政府资助全家搬离老家
昨晚6时,李蕊蕊正在家中吃饭,电话中她的声音听起来比以前轻松许多。在之前的几个月中,她曾多次通过短信、电话告诉记者,“恨死他了,我简直要气死了,没法活了。”
“全家想搬到外地去”
新京报:对判决满意吗?心情怎么样?
李蕊蕊:判决下来以后比原来强一点了,基本上还算满意,但也没好太多,觉得赔偿太少了,不公平。准备等张律师把判决书寄过来之后,看市政府能不能给我们处理,如果不处理,我就上诉,告阜阳驻京办和聚源宾馆。
新京报:希望市政府怎么处理?
李蕊蕊:现在我们这儿家家户户都知道了,没法正常生活,都指指点点。希望能给我们点钱买房子,搬到外地去。只要别人不认识我们就行。
新京报:为什么没来北京出庭?
李蕊蕊:家里没钱啊。前几天张律师通知周五开庭,我们就开始借钱,一直借到周四后半夜,才借够两千块钱。赶到界首,已经赶不上火车了,后来准备坐长途汽车到北京,临开车的时候说人太少,不发车了。就没办法了。我们家是农民,种4亩小麦,一年才挣一千多块钱。
“政府能让我去上学吗”
新京报:听说出事后你身体一直不太好?
李蕊蕊:嗯,那个事情回来以后一直尿急尿频,检查有炎症。政府说出钱给我治,但要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治,还要全家人都去医院看着我,不让我再上访。律师叫我们不要去精神病院。夜里做噩梦,8点钟上床,凌晨1、2点钟就惊醒了,就再也睡不着,就开始着急,担心,害怕。
新京报:害怕什么呢?
李蕊蕊: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害怕告不赢。
新京报:以后有什么打算?
李蕊蕊:一直都想上学,家里没钱,妈妈不让上。都有2、3年没上学了,我越想越气,好几次想自杀都没成功。我想学个技术,然后出去打工。你能不能帮我跟政府说,让我去上学。
有着花朵般名字的女孩,在黑宾馆遭“看守”当众强暴,她是接访“灰色产业链”上被截获的又一个“上访女”。
北京这都市,罩着盛夏通红的夕阳,仿佛散发着意味深长的微笑。从安徽乡下来的上访女孩李蕊蕊,背着小小的包袱,在洒有淡黄光霭的长安街上,茫然四顾。
北京,有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展示中国帝王威严的故宫,灿烂的阳光和风筝……21岁的中国农村姑娘李蕊蕊真实的故事,便隐藏在这阳光的阴影里了。
故事发生在2009年夏天———残酷的异乡的夏天。虽然带来的1300元钱硬硬地还在,但下一夜的去处,总得去找,而接下去的结果却是她想象不到的———她被带进河南桐柏县“驻京办”由打手看管的“黑宾馆”,当夜,被看守徐建当众强奸———而她得到的法院判决,是人民币2300.9元的经济赔偿,以及强奸者被判刑8年。
宾馆里当众强暴
从小时候开始,李蕊蕊和弟弟都有点大舌头加口吃,“他们老笑话我”,她回忆说,“老师叫我‘傻蕊’,别的同学也老说我和弟弟,没有人和我玩……一想起这些我就光想哭。”
休学后,李蕊蕊一边帮母亲做饭,一边给当地的教育部门逐级写材料,反映“老师带头笑话我”,在经过了漫长的两年半本地信访之后,她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从没有来过北京的李蕊蕊不知国家信访局在哪,为了省钱,有两三天晚上,她都坐在路灯下面。那时她唯一的想法是“告完状,把材料交到国家信访局就回家。”
8月3日,安徽阜阳驻京办工作人员把李蕊蕊带到北京市丰台区聚源宾馆平房区。聚源宾馆与河南桐柏县“驻京办”有着特殊的“业务关系”。据一些曾在此住过的群众介绍,他们来到北京想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就会被来自老家的工作人员找到,然后被带到这里。河南驻京办负责桐柏县接访工作的刘向阳向警方解释,兄弟单位安徽界首市的接访官员说要把一个女孩在此暂放一下,“因为他们自己租的楼房,带一个女的晚上不方便。”这个位于丰台区马家堡东路23号院内的临时建筑,不足150平方米,被切割成若干个十余平方米的小屋,住了70多名来自各地的上访户,以及7名“看守”。
上访者彭光发与李蕊蕊同一天进聚源宾馆,他是强暴事件的目击证人之一。他被工作人员带到那里,当时就愣了很久———“无法相信这就是宾馆,男女老幼混杂一堂,简直就是一个难民营。”
彭光发记得,李蕊蕊是当天晚上被送来的,“领头的大个看管”将李蕊蕊安排在他自己的上铺。“
“大约凌晨2点多钟,领头看管起身扒在李蕊蕊的床头,接着干脆上了床卧在她身边。又过了一会儿,他用一条白被单盖住了自己和李蕊蕊。后来就听见李蕊蕊拼命挣扎的嘶喊声。”
“大约10多分钟后,领头看管爬了下来。李蕊蕊也起来大喊:”你强奸我,你别跑!‘这时有人拉开灯,李蕊蕊的裤子和内裤都被褪到了膝盖以下,床上隐约可见斑斑血迹,整个屋子像炸了窝,那领头看管却若无其事地说:“谁强奸了,谁强奸了,谁看见了!’”
李蕊蕊后来去派出所报案,是57岁的界首老乡于桂英陪伴的。8月4日清晨,快开饭时,看管照例打开了大铁门放风,彭光发看见李蕊蕊和几个女访民冲了出去,在院子里大喊“强奸”。“大家都响应,李蕊蕊和一个叫刘莎莎的开始砸铁门。”后来,彭光发和几个小伙把可以进出的木门踹开了。其中20余人护着铁证———染血的白床单、白绿条纹的垫褥,走向距离聚源宾馆仅200米的洋桥派出所报案。
当天,北京市丰台区刑侦支队重案一队发出通缉令;8月11日上午,26岁的看守徐建在河南老家桐柏县公安机关自首,后被转往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羁押。
安徽籍上访女子, 李蕊蕊, 徐建强, 聚源宾馆, 强奸
2010年05月14日,安徽阜阳界首市上访女子李蕊蕊于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在市二中院终审宣判。针对检方抗诉意见,该院指出一审判决确实在援引法条方面出现错误,但鉴于对实体判决不产生实质影响,直接纠正。据此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强奸犯徐建终审获刑8年。
二中院在判决中查明,一审法院认定徐建强奸李蕊蕊,并给李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实是正确的。徐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对于检方的抗诉意见、徐建的上诉意见以及李蕊蕊关于民事部分的上诉意见,判决均未采纳。据此,被当众强奸的李蕊蕊获得2300.9元赔偿。
对于徐建称自己不是在公共场所强奸及自己系犯罪中止的上诉理由,法院认为与事实和证据不符,不予采纳和支持。对于李蕊蕊的律师李莹提出的民事赔偿部分的上诉意见,法院认为,李蕊蕊要求赔偿的心理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并非物质损失,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内,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二中院最终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徐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检方意见
■案件争议聚焦
当众强奸应重判
丰台检察院的抗诉理由和市检二分院的审查意见,均认为一审适用法律错误,对徐建量刑畸轻。
丰台检察院指出,徐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应依法认定其属于强奸罪的情节加重,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进行判罚;其行为社会危害性严重,并非因积极悔罪而自首,而是在舆论压力下被迫自首,依法不应减轻处罚。
>>终审判决
自动投案可轻罚
徐建犯罪以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一审法院考虑徐建系自首并结合具体案情,对徐建依法减轻处罚,量刑并无不当,对检方的抗诉理由和审查意见,法院均不予支持。
不过,一审法院确实在援引法条方面出现错误,但鉴于对实体判决不产生实质影响,法院直接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
两审判决有变化
一审判决时,丰台法院引用的是《刑法》236条第1款对徐建进行判罚,该条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检方抗诉时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按《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3项之规定予以处罚,即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次二中院的终审判决,纠正一审判决错误,依照的是《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3项。
■案情回放
去年8月3日晚,安徽阜阳界首市的李蕊蕊进京上访时,被界首市驻京办相关负责人带至河南省桐柏县驻京信访工作联络处所租用的丰台区聚源宾馆房间。次日凌晨2时许,在多名人员在屋内住宿的情况下,李蕊蕊遭桐柏县驻京办聘请的看管人员徐建暴力强奸。8月11日,徐建在原籍向警方投案。
去年12月11日,丰台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徐建有期徒刑8年,赔偿李蕊蕊2300.9元损失。宣判后,徐建和李蕊蕊提起上诉,丰台检察院亦于12月18日提起抗诉,指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徐建量刑畸轻。
后李蕊蕊嫁给一名同乡,男方并不知道她受辱一事。
■ “上访女遭‘看守’强奸”追踪
并被判赔偿2300元,当庭表示上诉;受害方认为赔偿数额过低,亦可能上诉
本报讯 昨日,律师领取了上访女李蕊蕊被强奸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告人徐建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附带民事赔偿李蕊蕊经济损失2300.9元。据李蕊蕊的律师介绍,徐建当庭表示要上诉。李蕊蕊对8年刑期表示认可,但赔偿数额过低。
8月3日,21岁安徽姑娘李蕊蕊到北京上访,当天被阜阳市驻京办送进丰台区聚源宾馆,次日凌晨遭强奸。11月4日,丰台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
受害人被诊断为精神分裂
上午不到9时,律师张荆赶到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区入口处,李蕊蕊及其家人并未到庭。
上午9时10分,书记员通知张荆入庭。不到10分钟,张荆走出法庭,手里拿着判决书。
判决书中未提到26岁河南省桐柏县男子徐建的职业。在李蕊蕊的附带民事起诉书中,其身份为聚源宾馆的“看守”。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8月4凌晨2时许,徐建在丰台区聚源宾馆、河南桐柏县驻京信访工作联络处所租用的房间内,在多名人员在屋内住宿的情况下,强行与被害人李蕊蕊发生性关系。
后经鉴定,李蕊蕊被诊断为边缘智力及精神分裂症,被实施违法行为时性自我防卫能力减低。
判决书显示,有两位证人证言证实,案发当晚他们与徐健和李蕊蕊住同一屋,徐建强行与李蕊蕊发生性关系。另一证人则称,凌晨2时左右,看到李蕊蕊用手指着徐建说“他强奸我”,且李蕊蕊的裤子和内裤脱到膝盖处。
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也证实了案发现场的情况。
法院认定自首减轻处罚
在庭审中,徐建对指控的强奸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并表示同意赔偿李蕊蕊合理经济损失,但提出其不是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其辩护人还认为,徐建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并有自首情节,建议从轻处罚。
河南省桐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证实,徐建于8月11日到河南省桐柏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判决认为,徐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徐建辩护人提出的犯罪中止,与证据证明事实不符,法院未采纳,但同时鉴于徐建有自首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认为徐建对其犯罪行为给李蕊蕊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李蕊蕊要求徐建赔偿经济损失中无法律依据部分,不予支持。
罪犯当庭称要上诉
“判决时他一直低着头,庭审时他的头是仰着的。”据张荆回忆,被告人徐建胖瘦适中且比较结实,精神状态也还不错。
法官宣判后,徐建很坚决说了句“我要上诉”,便再没有说话。
受害人因天气未来京
张荆介绍,李蕊蕊和她的父母一开始没有借到路费无法来京听判,后有公益机构表示愿意资助路费,又因为安徽当地天气突变影响交通,李蕊蕊及其家人最终放弃来京听判。
对于判决,李蕊蕊对8年刑期表示认可,但赔偿数额过低,可能上诉。她说,她被这件事吓坏了,每天做噩梦,每天吃安眠药。
■ 律师反应:受害人应获得相应精神赔偿
律师对判决感到“遗憾”,认为性侵害对心理伤害大
在判决中,李蕊蕊经济损失被认定为交通费457.2元、医疗费1145.4元、就医住宿费504元、误工费194.3元,共计2300.9元。这与附带民事诉状中索赔10.5万相距甚远。
“对于判决我很遗憾。”律师张荆表示,他们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决定是否上诉。
据了解,在附带民事诉状中,李蕊蕊要求徐建赔偿其经济损失包括交通费763.2元,医疗费1226.4元,误工费685.28元,就医住宿费、伙食费2512.5元,心理治疗费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共计10.5万元。
在判决中,占到10万元的“心理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均未获支持。
“性侵害造成的心理损害,远远损过了她的身体损害。”张荆表示,虽然附带民事诉讼有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但性侵害和其他人体损害有所区别,对心理伤害很大,造成身心伤害时间长,将会是一生的阴影。因此针对性侵害案件,应该考虑其特殊性,没有补偿对性侵害受害人不公平。
此外张荆认为,心理治疗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心理治疗费也应该考虑。这些治疗费用高昂,李蕊蕊本人并没有这个经济能力。
■ 现场回访:事发简易房已被拆除
昨晚6时许,曾经的聚源宾馆门口写着“宾馆住宿”、长约数米的灯箱招牌发出醒目光芒,但招牌上却未见有“聚源”二字。
前庭门脸只有普通单元房大小。说起“桐柏县驻京办”,楼内的住户一脸茫然,但说起8月4日的强奸案,立即就会得到这里就是案发地的肯定答复。
前台服务员对此案一无所知,称该宾馆无“桐柏县驻京办”。直到提起那栋住上访人员的小楼,服务员才告知就在食堂旁边,今年10月前已被拆除。
位于宾馆主楼和食堂旁的一堆废虚,被宾馆工作人员证实就是李蕊蕊称做“小灰楼”的案发简易房,这里剩下的只有满地的建筑垃圾,和堆放的十几张床垫。
■ 对话:“赔偿太少了,不公平”
受害人称家人被指指点点,希望政府资助全家搬离老家
昨晚6时,李蕊蕊正在家中吃饭,电话中她的声音听起来比以前轻松许多。在之前的几个月中,她曾多次通过短信、电话告诉记者,“恨死他了,我简直要气死了,没法活了。”
“全家想搬到外地去”
新京报:对判决满意吗?心情怎么样?
李蕊蕊:判决下来以后比原来强一点了,基本上还算满意,但也没好太多,觉得赔偿太少了,不公平。准备等张律师把判决书寄过来之后,看市政府能不能给我们处理,如果不处理,我就上诉,告阜阳驻京办和聚源宾馆。
新京报:希望市政府怎么处理?
李蕊蕊:现在我们这儿家家户户都知道了,没法正常生活,都指指点点。希望能给我们点钱买房子,搬到外地去。只要别人不认识我们就行。
新京报:为什么没来北京出庭?
李蕊蕊:家里没钱啊。前几天张律师通知周五开庭,我们就开始借钱,一直借到周四后半夜,才借够两千块钱。赶到界首,已经赶不上火车了,后来准备坐长途汽车到北京,临开车的时候说人太少,不发车了。就没办法了。我们家是农民,种4亩小麦,一年才挣一千多块钱。
“政府能让我去上学吗”
新京报:听说出事后你身体一直不太好?
李蕊蕊:嗯,那个事情回来以后一直尿急尿频,检查有炎症。政府说出钱给我治,但要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治,还要全家人都去医院看着我,不让我再上访。律师叫我们不要去精神病院。夜里做噩梦,8点钟上床,凌晨1、2点钟就惊醒了,就再也睡不着,就开始着急,担心,害怕。
新京报:害怕什么呢?
李蕊蕊: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害怕告不赢。
新京报:以后有什么打算?
李蕊蕊:一直都想上学,家里没钱,妈妈不让上。都有2、3年没上学了,我越想越气,好几次想自杀都没成功。我想学个技术,然后出去打工。你能不能帮我跟政府说,让我去上学。
有着花朵般名字的女孩,在黑宾馆遭“看守”当众强暴,她是接访“灰色产业链”上被截获的又一个“上访女”。
北京这都市,罩着盛夏通红的夕阳,仿佛散发着意味深长的微笑。从安徽乡下来的上访女孩李蕊蕊,背着小小的包袱,在洒有淡黄光霭的长安街上,茫然四顾。
北京,有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展示中国帝王威严的故宫,灿烂的阳光和风筝……21岁的中国农村姑娘李蕊蕊真实的故事,便隐藏在这阳光的阴影里了。
故事发生在2009年夏天———残酷的异乡的夏天。虽然带来的1300元钱硬硬地还在,但下一夜的去处,总得去找,而接下去的结果却是她想象不到的———她被带进河南桐柏县“驻京办”由打手看管的“黑宾馆”,当夜,被看守徐建当众强奸———而她得到的法院判决,是人民币2300.9元的经济赔偿,以及强奸者被判刑8年。
宾馆里当众强暴
从小时候开始,李蕊蕊和弟弟都有点大舌头加口吃,“他们老笑话我”,她回忆说,“老师叫我‘傻蕊’,别的同学也老说我和弟弟,没有人和我玩……一想起这些我就光想哭。”
休学后,李蕊蕊一边帮母亲做饭,一边给当地的教育部门逐级写材料,反映“老师带头笑话我”,在经过了漫长的两年半本地信访之后,她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从没有来过北京的李蕊蕊不知国家信访局在哪,为了省钱,有两三天晚上,她都坐在路灯下面。那时她唯一的想法是“告完状,把材料交到国家信访局就回家。”
8月3日,安徽阜阳驻京办工作人员把李蕊蕊带到北京市丰台区聚源宾馆平房区。聚源宾馆与河南桐柏县“驻京办”有着特殊的“业务关系”。据一些曾在此住过的群众介绍,他们来到北京想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就会被来自老家的工作人员找到,然后被带到这里。河南驻京办负责桐柏县接访工作的刘向阳向警方解释,兄弟单位安徽界首市的接访官员说要把一个女孩在此暂放一下,“因为他们自己租的楼房,带一个女的晚上不方便。”这个位于丰台区马家堡东路23号院内的临时建筑,不足150平方米,被切割成若干个十余平方米的小屋,住了70多名来自各地的上访户,以及7名“看守”。
上访者彭光发与李蕊蕊同一天进聚源宾馆,他是强暴事件的目击证人之一。他被工作人员带到那里,当时就愣了很久———“无法相信这就是宾馆,男女老幼混杂一堂,简直就是一个难民营。”
彭光发记得,李蕊蕊是当天晚上被送来的,“领头的大个看管”将李蕊蕊安排在他自己的上铺。“
“大约凌晨2点多钟,领头看管起身扒在李蕊蕊的床头,接着干脆上了床卧在她身边。又过了一会儿,他用一条白被单盖住了自己和李蕊蕊。后来就听见李蕊蕊拼命挣扎的嘶喊声。”
“大约10多分钟后,领头看管爬了下来。李蕊蕊也起来大喊:”你强奸我,你别跑!‘这时有人拉开灯,李蕊蕊的裤子和内裤都被褪到了膝盖以下,床上隐约可见斑斑血迹,整个屋子像炸了窝,那领头看管却若无其事地说:“谁强奸了,谁强奸了,谁看见了!’”
李蕊蕊后来去派出所报案,是57岁的界首老乡于桂英陪伴的。8月4日清晨,快开饭时,看管照例打开了大铁门放风,彭光发看见李蕊蕊和几个女访民冲了出去,在院子里大喊“强奸”。“大家都响应,李蕊蕊和一个叫刘莎莎的开始砸铁门。”后来,彭光发和几个小伙把可以进出的木门踹开了。其中20余人护着铁证———染血的白床单、白绿条纹的垫褥,走向距离聚源宾馆仅200米的洋桥派出所报案。
当天,北京市丰台区刑侦支队重案一队发出通缉令;8月11日上午,26岁的看守徐建在河南老家桐柏县公安机关自首,后被转往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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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 2009-03-05
2010年汉中市事业单位考试 公平问题成为哥德巴赫猜想
原载 http://tieba.baidu.com/f?kz=865071394
汉中市事业单位考试于2010年8月15日举行,公共科目成绩已于8月18日公布。做为一名考生在仔细研究了这份成绩公布单后,我存在以下疑义:
第一、阅卷程序混乱,成绩真实性值得怀疑。理由:参加考生1419人,在门类众多的考生中,每一职位按1:3的比率入围面试。但据我考证,在人数众多的考生中,每一职位的前1、2、3名居然没有并列成绩,但从第4名往后,有的并列名次居然多达8、9人次。据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阅卷绝不是一次进行的,至少进行了两次,有的甚至进行了n次阅卷。如此混乱的阅卷程序,人为因素的不断多次加入,试卷成绩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完全值得怀疑。
第二、公开透明有限,成绩真实存在严重挑战。汉中事业单位招考只公布成绩,但从来没有向外公布过试题及标准答案。这就造成考生对自我答卷好坏缺乏认知的可能,作为考生只能处在“我为鱼肉,人为刀俎”的被愚被宰的地位,人家公布的分数是多少,你就考了多少,你没有怀疑的依据、更没有怀疑的权利。更为重要的是,考生根据自我答卷的好坏来验证和监督招考公平公正,进而进行自我权利维护的途径被考试主管部门完全屏蔽卡死。缺乏公开,就难以维持公平,更难以保证公正。俗话说的好,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同时却为些官二代和关系户考生敞开了一扇比门更大的窗户。
第三、约束监督乏力,成绩真实救济几成空想。作为招录考试的监督部门应该把好试前、试中、试后三个关卡,才能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才能为招考的公平、公正保驾护航。然而被我们广大考生寄予厚望的监督部门,用主席老人家的话说,最爱犯的就是官僚主义作风,这种作风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根深蒂固很!每一大小考试都有监督电话,但唯独缺乏监督机制,而试卷复查机制的启动简直就是个“二十一条”军规。试卷复查程序,在理论上是存在的,但在现实中却难以找到,更无法运行。这就为有些人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留下了漏洞、敞开了大门。更为那些监守自盗、串通谋利的一丘之貉创造了契机,搭建了平台。早晨询问监督部门,说我的成绩存在问题,想通过监督程序复查我的考试试卷,监督部门人员决绝的告我,在制定《汉中市事业单位考试规则》时,主管部门就制定了不准复查试卷的规定。我无言。他说他们的职责主要是违纪人员的查处,我问哪公平问题由谁管及有何措施,监督部门人员说,那是别人的事情,不属自己的职责,未等我说话,官老爷就把电话挂了。其后我拨打电话20余分钟,始终未能再拨通那部官老爷办公桌上的考生监督投诉电话(0916-2626241)。
在下愚钝,也一直搞不明白,把考生及成绩排个次序,在前面加注个阿拉伯数字,然后再在结尾附个监督电话,就算公开、公平、公正了吗?这样的布告让我们广大考生监督什么?又能监督什么?是监督主管部门工作人员word运用熟练程度吗?还是监督布告语法及文字有无用错用误现象?在2008年,另一市的事业单位招考中,在操表登分时,阅卷人员居然张冠李戴,主管人员贸然胡乱加减分,后考生根据评估与官方公布分数的悬殊差距,启动试卷复查机制,才得以纠正。监督部门最后说这是阅卷人员过于劳累所致的误会。悲,愤!可见公布试题及答案,是考务公开、接受监督、杜绝舞弊的中心内容和有力武器。其他省市的考试试卷可以复查,你我生在美丽的汉中只能认命。
作为一名考生,最关心、最在乎是考试、阅卷及招聘的公平、公正问题,作为考试,我们不敢奢求结果的公平,但求有个公平的过程,能让我们广大考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来一次公平的对决,赢则赢的理直气壮,输也输的心服口服。
最后我想说,主管部门的职业道德日益沦丧,监管部门的职业操守在持续走低,广大像我一样考生的监督意识尚待觉醒,所以我们的考试公平问题就只能成为哥德巴赫猜想!
现实说明:要么拿起监督的武器,要么放弃以后这样的考试!
别了,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考,请你不要再来愚弄我们这些善良的人们!别了,美丽的汉中,车票已买,开往深圳。别问,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祝各位好运!
附:2010年汉中事业单位考试答案:(请看到帖子的同学,把答案补齐。主管部门不公布标准答案,我们考生自己公布。谢!)
一、填空题:(10分)
反对本本主义;粗放型 、集约型;知识经济;体式规范性、制发严格性;爱岗敬业;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二、选择题:(10分)
三、多项选择题:(20分)
四、判断题:(10分)
(1)错,制定法律的机关是人大
(2)错,行政诉讼法的被告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是其他组织
(3)
(4)对。
(5)对。
五、简答题:(20分)
1、事业单位的功能:(10分)
(1)公益性;(2)服务性;(3)知识密集性;(4)国立国有性。
2按法律的性质,法律责任包括:(10分)
(1) 违宪责任;(2)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4)行政责任;(5)国家赔偿责任。
六、作文:积极的心态(30分)
汉中市事业单位考试于2010年8月15日举行,公共科目成绩已于8月18日公布。做为一名考生在仔细研究了这份成绩公布单后,我存在以下疑义:
第一、阅卷程序混乱,成绩真实性值得怀疑。理由:参加考生1419人,在门类众多的考生中,每一职位按1:3的比率入围面试。但据我考证,在人数众多的考生中,每一职位的前1、2、3名居然没有并列成绩,但从第4名往后,有的并列名次居然多达8、9人次。据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阅卷绝不是一次进行的,至少进行了两次,有的甚至进行了n次阅卷。如此混乱的阅卷程序,人为因素的不断多次加入,试卷成绩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完全值得怀疑。
第二、公开透明有限,成绩真实存在严重挑战。汉中事业单位招考只公布成绩,但从来没有向外公布过试题及标准答案。这就造成考生对自我答卷好坏缺乏认知的可能,作为考生只能处在“我为鱼肉,人为刀俎”的被愚被宰的地位,人家公布的分数是多少,你就考了多少,你没有怀疑的依据、更没有怀疑的权利。更为重要的是,考生根据自我答卷的好坏来验证和监督招考公平公正,进而进行自我权利维护的途径被考试主管部门完全屏蔽卡死。缺乏公开,就难以维持公平,更难以保证公正。俗话说的好,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同时却为些官二代和关系户考生敞开了一扇比门更大的窗户。
第三、约束监督乏力,成绩真实救济几成空想。作为招录考试的监督部门应该把好试前、试中、试后三个关卡,才能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才能为招考的公平、公正保驾护航。然而被我们广大考生寄予厚望的监督部门,用主席老人家的话说,最爱犯的就是官僚主义作风,这种作风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根深蒂固很!每一大小考试都有监督电话,但唯独缺乏监督机制,而试卷复查机制的启动简直就是个“二十一条”军规。试卷复查程序,在理论上是存在的,但在现实中却难以找到,更无法运行。这就为有些人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留下了漏洞、敞开了大门。更为那些监守自盗、串通谋利的一丘之貉创造了契机,搭建了平台。早晨询问监督部门,说我的成绩存在问题,想通过监督程序复查我的考试试卷,监督部门人员决绝的告我,在制定《汉中市事业单位考试规则》时,主管部门就制定了不准复查试卷的规定。我无言。他说他们的职责主要是违纪人员的查处,我问哪公平问题由谁管及有何措施,监督部门人员说,那是别人的事情,不属自己的职责,未等我说话,官老爷就把电话挂了。其后我拨打电话20余分钟,始终未能再拨通那部官老爷办公桌上的考生监督投诉电话(0916-2626241)。
在下愚钝,也一直搞不明白,把考生及成绩排个次序,在前面加注个阿拉伯数字,然后再在结尾附个监督电话,就算公开、公平、公正了吗?这样的布告让我们广大考生监督什么?又能监督什么?是监督主管部门工作人员word运用熟练程度吗?还是监督布告语法及文字有无用错用误现象?在2008年,另一市的事业单位招考中,在操表登分时,阅卷人员居然张冠李戴,主管人员贸然胡乱加减分,后考生根据评估与官方公布分数的悬殊差距,启动试卷复查机制,才得以纠正。监督部门最后说这是阅卷人员过于劳累所致的误会。悲,愤!可见公布试题及答案,是考务公开、接受监督、杜绝舞弊的中心内容和有力武器。其他省市的考试试卷可以复查,你我生在美丽的汉中只能认命。
作为一名考生,最关心、最在乎是考试、阅卷及招聘的公平、公正问题,作为考试,我们不敢奢求结果的公平,但求有个公平的过程,能让我们广大考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来一次公平的对决,赢则赢的理直气壮,输也输的心服口服。
最后我想说,主管部门的职业道德日益沦丧,监管部门的职业操守在持续走低,广大像我一样考生的监督意识尚待觉醒,所以我们的考试公平问题就只能成为哥德巴赫猜想!
现实说明:要么拿起监督的武器,要么放弃以后这样的考试!
别了,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考,请你不要再来愚弄我们这些善良的人们!别了,美丽的汉中,车票已买,开往深圳。别问,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祝各位好运!
附:2010年汉中事业单位考试答案:(请看到帖子的同学,把答案补齐。主管部门不公布标准答案,我们考生自己公布。谢!)
一、填空题:(10分)
反对本本主义;粗放型 、集约型;知识经济;体式规范性、制发严格性;爱岗敬业;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二、选择题:(10分)
三、多项选择题:(20分)
四、判断题:(10分)
(1)错,制定法律的机关是人大
(2)错,行政诉讼法的被告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是其他组织
(3)
(4)对。
(5)对。
五、简答题:(20分)
1、事业单位的功能:(10分)
(1)公益性;(2)服务性;(3)知识密集性;(4)国立国有性。
2按法律的性质,法律责任包括:(10分)
(1) 违宪责任;(2)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4)行政责任;(5)国家赔偿责任。
六、作文:积极的心态(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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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评社:中国的行政成本高居世界第一
http://www.yhcqw.com/bbs/dispbbs.asp?boardID=37&ID=2410&page=1
香港中评社:中国的行政成本高居世界第一。据了解,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中国财政收入从1132亿元增长到3万亿元,约28倍;同期行政管理费用则从不到50亿元升至7000亿元,增长达87倍,而且近年来平均每年增长23%。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2003年已上升到19.03%,远远高出日本的2.38%、英国的4.19%、韩国的5.06%、法国的6.5%、加拿大的7.1%、美国的9.9%。在这28年里,中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增长了140倍多,所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也从1978年的4%上升到2005年的24%,接近四分之一。而在国外,行政管理费一般只占财政收入的3%至6%。
今年3月在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政府自身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务消费不规范;奢侈浪费;行政机关新建、扩建办公大楼,建设豪华楼堂馆所等。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建议,还应该加上“加快公车改革”才算完整。全国人大代表刘满仓和全国政协委员刘光复去年就提出,“每年各级政府官员公车私用费用达2000多亿元,几乎和2006年的国防开支相近”。
有舆论指出,中国各级党政部门每年公款吃喝消耗掉3000亿元人民币的说法。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寻寰中认为该数据有夸大性,但坦言政府接待的开支确实不小。他透露,公务接待中的浪费问题受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批示,要求财政部、发改委、国管局、监察部等多部门合作治理。下一步按照总理的要求,一定要在刚性的制度上取得新的进展。
以上触目的数据,促使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形成了强大的议论主张:降低行政成本,改革的目标首先定位在3个方面:公车、公宴、公楼。叶青建议,公车改革最好与目前的政府机构改革同步;公费宴请,“要消费不要浪费”;公楼是办公用楼的简称,应有专门机构治理、监督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对办公楼的“乱炸”和“乱建”问题,如国税地税在一起办公,还可方便纳税人。
毫无疑问,加强政府行政成本管理的有效途径,从长远看必须加强人大对在政府行政费用使用的监管。
党政单位建设节约型机关是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一再强调和不断提出的要求,要求中央国家机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要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最主要的就是体现推进党政机关科学化管理的理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在组织体制的构造上适应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政府的决策要营造适宜推动全社会节约的公共政策,这是党政机关的核心任务之一。具体分为两大层次:一是广义的节约型机关,最重要的包括了党政机关公共政策的决策要适宜于推动整个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另一方面就是在落实节约型社会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中要实行节约。比如节约用地,坚持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进行各项公共建设。
在政府机构自身节约问题上。比如包括人员开支方面的工资、福利、补贴、医疗等等方面的;办公运行费用节约,包括建筑物的节能、交通节能、出差费用节约等等。简而言之,就是用最少的投入产出最大、最优的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这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本质。政府自身运行方面,最大的就是建筑节能的推进,包括无成本、低成本管理技术的广泛运用,照明系统的改造、供暖系统的改造、机械设备运行系统的改造、建筑维护结构的改造等等。严格限制公务车使用的范围、严格控制公务车的编制,同时也在深入地探讨公务用车的改革问题,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来推进公务用车的改革。
社会上的批评也比较多,社会上的说法说每年各级党政机关公款吃喝,虽然消耗掉三千亿元是有一定夸大性,但政府接待的开支确实不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央国家机关印发了相关的内部接待制度,强调禁止大吃大喝,同时公务接待就要在食堂,用自助餐的形式,严格限制公务接待的标准。还实行了出差、旅行、开会等的定点饭店制度,不准住豪华级的饭店,不准超标准报销等等一些措施。
不过,还需要看到公共权力开支急遽攀升的内在根源,那首先是机构和各级官员的不断膨胀。尽管中国一再进行机构精简,但是在体制上和权力建制上却明显推动了大范围官职和权力设置的增加。
一个是在全国范围内将地区改为市管县。本来地区专署是省级派出监督汇总属下县的虚拟机构,没有实质性行政管辖权,因此机构设置好官员都比较少,取消地区改市管县后,成为实质性一级党政机构,不仅相应行政管理出现大膨胀,而且五套(党、政、人大、政协、纪检)班子全部组建,一时间不知道增加了多少机构和官员,保守估计,仅地厅和县处级官员就增加了数万人。
二是提升重庆为直辖市、海南区为省,提升二十多个副省级城市等,所谓“水涨船高”,机构、官职纷纷大提升。从改革开放的大局看,其中当然有其必要性,但行政成本的增加也就难以避免了。
三是省级直辖市将本来辖下的一些县提升为地市级的区,各省在改制市管县过程中,将一些本来的县或县级市扩编为地级市,以及花样繁多的开发区、科技试验区、对外合作区等等高级别的建制,还有各式各样的机构、团体、国企、事业单位提升级别的现象层出不穷,其中增加的级别待遇和行政开支,难以估量。
四是同级机关单位增设官职,职位装不下还可以设正副处级调研员、正副厅级巡视员等等,过往一个县里最多十几二十来名县处级官员,现在恐怕很难找到少于一百个县处级官员的建制县了。
上述现象,更是公共权力开支远远超过其他国家、长期居高不下的主因。当然,其中有些是国家发展的需要,但是恐怕有不少膨胀是值得探讨整治的。至于建立节约型政权,珍惜公币开销,则是公务员应尽的义务。
香港中评社:中国的行政成本高居世界第一。据了解,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中国财政收入从1132亿元增长到3万亿元,约28倍;同期行政管理费用则从不到50亿元升至7000亿元,增长达87倍,而且近年来平均每年增长23%。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2003年已上升到19.03%,远远高出日本的2.38%、英国的4.19%、韩国的5.06%、法国的6.5%、加拿大的7.1%、美国的9.9%。在这28年里,中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增长了140倍多,所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也从1978年的4%上升到2005年的24%,接近四分之一。而在国外,行政管理费一般只占财政收入的3%至6%。
今年3月在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政府自身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务消费不规范;奢侈浪费;行政机关新建、扩建办公大楼,建设豪华楼堂馆所等。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建议,还应该加上“加快公车改革”才算完整。全国人大代表刘满仓和全国政协委员刘光复去年就提出,“每年各级政府官员公车私用费用达2000多亿元,几乎和2006年的国防开支相近”。
有舆论指出,中国各级党政部门每年公款吃喝消耗掉3000亿元人民币的说法。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寻寰中认为该数据有夸大性,但坦言政府接待的开支确实不小。他透露,公务接待中的浪费问题受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批示,要求财政部、发改委、国管局、监察部等多部门合作治理。下一步按照总理的要求,一定要在刚性的制度上取得新的进展。
以上触目的数据,促使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形成了强大的议论主张:降低行政成本,改革的目标首先定位在3个方面:公车、公宴、公楼。叶青建议,公车改革最好与目前的政府机构改革同步;公费宴请,“要消费不要浪费”;公楼是办公用楼的简称,应有专门机构治理、监督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对办公楼的“乱炸”和“乱建”问题,如国税地税在一起办公,还可方便纳税人。
毫无疑问,加强政府行政成本管理的有效途径,从长远看必须加强人大对在政府行政费用使用的监管。
党政单位建设节约型机关是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一再强调和不断提出的要求,要求中央国家机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要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最主要的就是体现推进党政机关科学化管理的理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在组织体制的构造上适应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政府的决策要营造适宜推动全社会节约的公共政策,这是党政机关的核心任务之一。具体分为两大层次:一是广义的节约型机关,最重要的包括了党政机关公共政策的决策要适宜于推动整个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另一方面就是在落实节约型社会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中要实行节约。比如节约用地,坚持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进行各项公共建设。
在政府机构自身节约问题上。比如包括人员开支方面的工资、福利、补贴、医疗等等方面的;办公运行费用节约,包括建筑物的节能、交通节能、出差费用节约等等。简而言之,就是用最少的投入产出最大、最优的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这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本质。政府自身运行方面,最大的就是建筑节能的推进,包括无成本、低成本管理技术的广泛运用,照明系统的改造、供暖系统的改造、机械设备运行系统的改造、建筑维护结构的改造等等。严格限制公务车使用的范围、严格控制公务车的编制,同时也在深入地探讨公务用车的改革问题,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来推进公务用车的改革。
社会上的批评也比较多,社会上的说法说每年各级党政机关公款吃喝,虽然消耗掉三千亿元是有一定夸大性,但政府接待的开支确实不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央国家机关印发了相关的内部接待制度,强调禁止大吃大喝,同时公务接待就要在食堂,用自助餐的形式,严格限制公务接待的标准。还实行了出差、旅行、开会等的定点饭店制度,不准住豪华级的饭店,不准超标准报销等等一些措施。
不过,还需要看到公共权力开支急遽攀升的内在根源,那首先是机构和各级官员的不断膨胀。尽管中国一再进行机构精简,但是在体制上和权力建制上却明显推动了大范围官职和权力设置的增加。
一个是在全国范围内将地区改为市管县。本来地区专署是省级派出监督汇总属下县的虚拟机构,没有实质性行政管辖权,因此机构设置好官员都比较少,取消地区改市管县后,成为实质性一级党政机构,不仅相应行政管理出现大膨胀,而且五套(党、政、人大、政协、纪检)班子全部组建,一时间不知道增加了多少机构和官员,保守估计,仅地厅和县处级官员就增加了数万人。
二是提升重庆为直辖市、海南区为省,提升二十多个副省级城市等,所谓“水涨船高”,机构、官职纷纷大提升。从改革开放的大局看,其中当然有其必要性,但行政成本的增加也就难以避免了。
三是省级直辖市将本来辖下的一些县提升为地市级的区,各省在改制市管县过程中,将一些本来的县或县级市扩编为地级市,以及花样繁多的开发区、科技试验区、对外合作区等等高级别的建制,还有各式各样的机构、团体、国企、事业单位提升级别的现象层出不穷,其中增加的级别待遇和行政开支,难以估量。
四是同级机关单位增设官职,职位装不下还可以设正副处级调研员、正副厅级巡视员等等,过往一个县里最多十几二十来名县处级官员,现在恐怕很难找到少于一百个县处级官员的建制县了。
上述现象,更是公共权力开支远远超过其他国家、长期居高不下的主因。当然,其中有些是国家发展的需要,但是恐怕有不少膨胀是值得探讨整治的。至于建立节约型政权,珍惜公币开销,则是公务员应尽的义务。
mz- 文章數 : 92
注冊日期 : 2009-03-05
中国大陆名门之后
字号:大 中 小 名门之后 李 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1920-2002(李克农上将次女)
李 力——原中央军委三局正师休干。1925年(李克农上将次子)
李 治——原中办局级领导(李克农上将长子)
李 宁——原中央党校教授,1918年(李克农上将长女)
李 伦——原总后勤部中将副部长(李克农上将三子)
孙 方——原外交部驻日内瓦外交官,外交部国际货币专家(李克农二女婿,李冰丈夫)
丁一平——原北海舰队司令员、现海军中将副参谋长(1955,湖南湘乡,中将丁秋生之子)
何道泉——原国防大学中将副校长,1935年(原兰州军区副司令员何光宇将军之子)
肖纪龙——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党支部书记(上将肖克之子)
肖星华——武警总部原纪委书记,少将。1940年 (上将肖克之子)
何光晔——亚太旅游联合会会长,北京荣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1940年(原政协副主席何长工之子)
何光暐——国家旅游局原局长,现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1944年(何长工之子)周尔钧——原国防大学政治部少将主任(周恩来之侄)
邓在军——著名电视导演艺术家(周尔钧夫人,周恩来侄媳)
周尔鎏——原北京大学原副校长(周恩来之侄)
周秉德——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新闻社副社长(周恩来侄女)
沈人骅——原西安空军工程学院副院长 已去世(周秉德丈夫,沈钧儒孙子)
周秉宜——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退休教授(周恩来侄女)
周秉健——原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副市长,财政部司长(周恩来侄女)
拉苏荣——蒙古歌王(周秉健夫,总理侄婿)
周秉华——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市场管理处负责人(周恩来之侄)
周尔辉——江苏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周恩来之侄)
周秉和——(周恩来之侄)
周保章——青岛市通用机械厂离退休干部(周总理侄子)
沈 谦——中南海门诊部原内科主任(原政协副主席沈钧儒之子,周秉德公公)
沈 谱——原中国造币厂厂长(沈钧儒女)
范长江——原《人民日报》社社长(沈钧儒女婿,沈谱之夫)
范东生——《侨报》社长(原人民日报社长,国家科委副主任范长江之子)
范苏苏——著名文学家(沈钧儒外孙,范长江之子)
李国运——辽宁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原冀东军区文工团团长,沈阳音乐学院院长李劫夫之子)
李迢迢——中央歌剧院歌唱家(李劫夫之女)
李丹丹——中央歌剧院歌唱家(李劫夫之女)
张芝明——原四机部某研究所工程师,我国汽车工业先驱,1927年(中共早期领导人张太雷之子)
张西蕾——原化工部科技局局长,1922年(广州起义总指挥张太雷与陆静华之女)
冯伯华——原化工部副部长(张太雷女婿,妻子:张西蕾)
冯海龙——武警学院少将副政委(张太雷外孙,原海军后勤部部长李进的女婿,原建设部副部长冯舜华的侄子)李 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1920-2002(李克农上将次女)
李 力——原中央军委三局正师休干。1925年(李克农上将次子)
李 治——原中办局级领导(李克农上将长子)
李 宁——原中央党校教授,1918年(李克农上将长女)
李 伦——原总后勤部中将副部长(李克农上将三子)
孙 方——原外交部驻日内瓦外交官,外交部国际货币专家(李克农二女婿,李冰丈夫)
丁一平——原北海舰队司令员、现海军中将副参谋长(1955,湖南湘乡,中将丁秋生之子)
何道泉——原国防大学中将副校长,1935年(原兰州军区副司令员何光宇将军之子)
肖纪龙——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党支部书记(上将肖克之子)
肖星华——武警总部原纪委书记,少将。1940年 (上将肖克之子)
何光晔——亚太旅游联合会会长,北京荣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1940年(原政协副主席何长工之子)
何光暐——国家旅游局原局长,现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1944年(何长工之子)周尔钧——原国防大学政治部少将主任(周恩来之侄)
邓在军——著名电视导演艺术家(周尔钧夫人,周恩来侄媳)
周尔鎏——原北京大学原副校长(周恩来之侄)
周秉德——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新闻社副社长(周恩来侄女)
沈人骅——原西安空军工程学院副院长 已去世(周秉德丈夫,沈钧儒孙子)
周秉宜——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退休教授(周恩来侄女)
周秉健——原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副市长,财政部司长(周恩来侄女)
拉苏荣——蒙古歌王(周秉健夫,总理侄婿)
周秉华——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市场管理处负责人(周恩来之侄)
周尔辉——江苏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周恩来之侄)
周秉和——(周恩来之侄)
周保章——青岛市通用机械厂离退休干部(周总理侄子)
沈 谦——中南海门诊部原内科主任(原政协副主席沈钧儒之子,周秉德公公)
沈 谱——原中国造币厂厂长(沈钧儒女)
范长江——原《人民日报》社社长(沈钧儒女婿,沈谱之夫)
范东生——《侨报》社长(原人民日报社长,国家科委副主任范长江之子)
范苏苏——著名文学家(沈钧儒外孙,范长江之子)
李国运——辽宁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原冀东军区文工团团长,沈阳音乐学院院长李劫夫之子)
李迢迢——中央歌剧院歌唱家(李劫夫之女)
李丹丹——中央歌剧院歌唱家(李劫夫之女)
张芝明——原四机部某研究所工程师,我国汽车工业先驱,1927年(中共早期领导人张太雷之子)
张西蕾——原化工部科技局局长,1922年(广州起义总指挥张太雷与陆静华之女)
冯伯华——原化工部副部长(张太雷女婿,妻子:张西蕾)
冯海龙——武警学院少将副政委(张太雷外孙,原海军后勤部部长李进的女婿,原建设部副部长冯舜华的侄子)
已经有很多网站的论坛转摘此帖了。
我几乎每天都在更新,因此奉劝转贴的朋友:别忘了随着此帖而经常更新(否则内容漏洞百出,甚至于不严肃了)。另外最好署上 [转贴自军盟] ,其道理无须我明示。至于本人的名——署不署无所谓……黄 晴——人民日报国际部主任(原总参谋长黄克诚大将次子)
黄 熙——原北大某计算机研究中心教授,1944年(黄克诚长子)
黄 浦——高能物理研究所副主任(黄克诚长女)
黄 梅——中国科学院外文研究人员(黄克诚次女)
罗 箭——罗小卿。原总装后勤部少将副政委,1939年(大将罗瑞卿长子)
罗峪书——原总参医务工作者,1937年(大将罗瑞卿长女)
罗裕田——原总参门诊部军医(罗瑞卿大将次女)
邓佑生——国防科工委计划部少将副部,1940年(罗瑞卿大将女婿,妻:罗裕田)
罗点点——罗峪平,原医务工作者,现作家。1951年生(罗瑞卿小女儿)
秦 涛——北京卫戍区原少将副司令(原国防部部长秦基伟上将之子)
秦 天——防化指挥学院少将副院长,1957年(秦基伟上将之子)
秦卫江——北京军区少将副参谋长。1956年(秦基伟上将之子)
杨小平——原总参少将局长,1942年(前副总参谋长杨勇上将长子)
杨冀平——重庆警备区少将司令员,1946年(杨勇上将次子)
杨京京——原武汉军区政治部创作员,现北京对外友协主任。1955年(杨勇上将之女)
赖小京——威海水警区司令员(前北京军区政委赖传珠上将之子)
赖小津——北京军区政治部高级军官(赖传珠之子)
赖克游——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董事长 (1948年生,赖传珠之子)
赖小鹏——原海军科技研究院大校研究员(原北京军区政委赖传珠上将之子)
赖彤丹——北京华丹鹏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原北京军区政委赖传珠上将之女)
赖彤霜——北京多伦多俱乐部负责人(赖传珠上将次女)
张小洋——解放军外国语学院院长、少将(湖南平江人,原军委副主席张震上将之子)
张海阳——成都军区中将政委,1949年(张震之子)
孙 随——解放军总医院儿科专家(原南京军区副政委孙克骥将军女儿,夫:北京军区副政委张海阳中将)
张振乾——总参谋部测绘局局长、少将(张震之侄)
徐小岩——原总参三部少将部长,总装科技委副主任。1947年(徐向前元帅之子)
徐鲁溪——原国家信息中心主任,北京佳威颐信息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向前元帅之女)
张元生——国家信息中心所长(徐向前元帅女婿,妻:徐鲁溪)
黄远志——湖北省委副书记(徐向前内侄)
马国超——原海军航空兵部少将副政委(马本斋之子)
冯洪达——原海军北海舰队少将副司令员。1930-1993(著名爱国将领冯玉祥将军之子)
冯理达——海军总医院原副院长、著名免疫学家(冯玉祥将军之女)
罗元铮——著名经济学家,原国务院规划办主任(冯玉祥将军女婿,妻:冯理达)
罗悠真——全国工商联海外联络委员会委员(冯玉祥将军外孙,罗元铮冯理达之子)
冯洪志——美籍华人,泰山工业公司总裁(著名爱国将领冯玉祥将军次子)
冯文二——民革重庆市委副主委(冯玉祥将军长孙,冯洪达将军之子)
冯文真——GLOBIO中国项目专家(冯玉祥将军的孙女,冯洪志之女)
刘太行——原空军指挥学院科研部少将部长。1940年(刘伯承元帅之子)
刘太迟——空军装备部副部长,少将(刘伯承元帅之子)
刘 蒙——总参大校参谋 ,1952年(刘伯承元帅之子)
刘解先——原北京总后医院第一门诊部大校副主任,后改正师级文职,1942年(刘伯承元帅长女)
刘弥群——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副院长、少将(刘伯承元帅次女)
刘雁翎——北京医学会核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刘伯承三女)
张 驰——总装电子信息部少将部长(刘伯承元帅女婿,妻:刘雁翎)
杨俊生——原武警部队装备部科技开发部少将主任,1943年(杨成武上将之女)
杨东胜——二炮装备部少将部长。1946年(杨成武上将之子)
杨东明——前总后物资油料部少将部长,现空军副司令员。1949年(杨成武上将之子)
杨东成——原商业部政策研究室任副主任,现香港华闽集团常务董事、副总经理(杨成武上将幼子)
杨东荣——总政老干部局大校军官(上将杨成武之女)
杨 杨——武警总院主任医师(上将杨成武小女儿)
伍绍祖——原体育总局局长,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原中央军委秘书长伍云甫之子)
曾晓前——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监察局副局长(伍绍祖妻子,曾三之女)
叶爱群——少将 广州军区参谋长 (前广州军区副司令员叶建民将军之子)
张远之——原国家核工业部四局副局长 ,1928年(张云逸大将长子)
王 婷——北京国家图书馆原主任,已离休。1931年(张云逸大将长媳,夫:张远之)
张光东——少将 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副院长 (张云逸次子)
彭 钢——总政纪检部原少将部长(彭德怀侄女)
贺 毅——少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指挥部主任,已去世(装甲兵原副司令员贺晋年之子)
谭一兵——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开国中将谭甫仁之子)
李南征——石家庄陆院少将副院长(原沈阳军区司令员李德生上将之子)
李和平——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秘书长(原沈阳军区司令员李德生上将长子)
刘维明——原总装少将局长(前军委副主席刘华清上将长子)
刘卓明——海军指挥学院少将院长(前军委副主席刘华清之子)
刘朝英——北京长城公司经理部经理(刘华清之女)
刘小莉——中国光大旅游公司副总(刘华清小女儿)
刘长银——广州军区联勤部少将政委,1952年(原军委刘华清副主席堂侄)
潘 岳——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刘华清女婿)
徐念沙——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董事长,1957年(原轻工部副部长徐运北之子,刘华清女婿)
徐南南——美国洛杉矶华资银行原副总裁,1953年(徐运北之女)
叶之英——厦门市前副市长(前副委员长叶飞之女)
叶小楠——原厦门市计委主任(叶飞之女,丈夫为江华之子江小华)
阮朝阳——总装备部总综合计划部部长 少将(阮英平之子,钟期光女婿,叶飞养子)
钟德鲁——原中国海洋航空公司国际部经理(钟期光上将之子)
许援朝——原南京军区装备部少将副部,现任安徽省军区司令员(许世友上将三子)
许 光——原河南新县人武部副部长,县人大副主任。1929年(许世友和结发妻子朱锡明之子)
许 莉——南京军区前线话剧团退休干部(许世友将军长女)
许建军——原南京空司团级参谋,八十年代初触犯军纪而服刑(许世友将军次子)
许华山——原服役南京空政,后从事导演工作(许世友将军次女)
田小兵——也叫许金建,南京高教研究会秘书长(许世友将军三女)
许道江——二炮后勤部卫生部中校助理,1966年(许世友将军孙女,许光之女)
许延滨——原装甲兵工程学院少将院长,1939年(原装甲兵司令许光达大将独子)
万伯翱——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中心主任,《中国体育》杂志社社长。1943年(原人大委员长万里长子)
万季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中国国际商会会长。1948年(万里四子)
万晓武——原国防科工委任职,现美国开公司 (万里之子)
周晓芳——(万晓武妻,前北京军区司令周衣冰之女)
万仲翔——原解放军通讯学院任职(万里之子)
万叔鹏——原中创副总经理(万里之女)
王晓民——国务院对台办交流局副局长(万里儿媳,万季飞夫人)
张梅颖——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妇联副主席。1944年(原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澜孙女)
张正华——中国保利集团副总(原国家副主席张澜长孙)林立衡——原《空军报》副总编,北京黄鹤楼大酒店董事长(林彪之女)
林汉雄——原国务院建设部部长(我党早期领导人张浩之子,林彪侄子,项英女儿项苏云丈夫)
林肖侠——原哈尔滨市委书记、《红旗》杂志社秘书长(张浩之子,林汉雄哥哥)
车时英——中国石化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1933年(我党统一战线先驱车耀先烈士女儿)
车伯英——成都金牛区政协委员(车耀先烈士长子)
杨拯民——原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98年去世(杨虎城将军之子)
杨拯美——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政协联络委主任(杨虎城将军之女)
杨拯汉——北京政协委员(杨虎城将军之女)
杨拯英——陕西省政协委员(杨虎城将军之女)
杨拯坤——政协委员(杨虎城将军之女)
杨 协——著名学者,史学家(杨虎城将军之孙)
杨 瀚——加拿大西北同乡会会长(杨虎城将军之孙)
杨拯湘——天津政协委员(杨虎城将军侄子)
杨延武——杨虎城纪念文化教育基金会(香港)董事长(杨虎城将军长孙女)
孙穗芳——孙中山和平教育基金主席和夏威夷中国妇女慈善会会长(革命先驱者孙中山孙女)
孙治平——前台视副董事长,1913—2005(孙中山长孙,孙科长子)
孙国雄——洛杉矶侨领(孙中山曾孙,孙治平之子)
孙必达——香港川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中山曾侄孙)
程礼庆——宋庆龄基金会理事,1945年(孙中山曾侄孙媳,夫:孙必达)
王弘之——原上海金融图书馆馆长(孙中山外孙,孙婉与王伯秋之子) 叶选平——原全国政协常务副主席。1924年(广东梅县人,叶剑英元帅之子)
吴小兰——原深圳市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选平之妻,中共元老吴玉章外孙女)
叶新福——香港万信公司总裁(叶剑英长孙,叶选平之子)
叶选宁——岳枫,原总政联络部长,中将,凯利公司董事长兼总裁。1938年(叶剑英与曾宪植之子)
钱宁戈——澳门葡京大股东(叶选宁夫人)
叶选廉——原保利集团负责人之一,现深圳国叶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基控股有限公司总裁,1952年(叶剑英元帅小儿子)
苏丹丹——叶苏丹丹,香港恒源国际营销公司董事长,中国直复营销创始人之一,中华医药会会长(叶选廉夫人)
叶向真——凌子,原北影导演;香港佛陀教育协会会长。1941年(叶剑英二女儿,夫:钱壮飞的外孙罗丹)叶楚梅——机械工业部机床局原副局长(叶剑英女儿,夫邹家华)
叶选基——中信香港集团总经理,正天科技集团控股公司董事长。1940年(叶剑英元帅侄子)
叶红汉——正天科技集团董事兼营运总裁,健力宝现任董事长(叶剑英元帅侄孙)
叶静子——星际文化集团公司总裁,1975年(叶选宁长女)
叶明子——时装设计师,艺人。1979年(叶剑英孙女,叶选宁次女,叶静子妹妹)
叶 弘——1971年(叶剑英元帅之孙,叶选宁之子,叶静子哥哥)
江 宁——(叶剑英元帅孙媳,夫:叶弘)
叶文珊——海南华侨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叶剑英女儿,夫:余秋里之子余方方)
余方方——总参政治部副军文职干部(开国中将余秋里之子)
罗抗生——罗丹。香港著名摄影师(叶剑英二女婿,钱壮飞烈士的外孙)
戴 晴——著名自由作家,独立评论人士、环保活动家(傅大庆之女 叶帅养女)
邹家华——原国务院副总理(叶剑英女婿,邹韬奋之子)
邹竞蒙——原国家气象局局长,1930-1999(邹韬奋之子)
邹嘉骊——《交际与口才》杂志社社长,中国韬奋基金会秘书长(邹韬奋女儿,邹家华妹妹)
朱中英——原新加坡某驻华公司中方代表,1933年(邹韬奋先生儿媳,邹竞蒙夫人)
吕彤岩——北京环境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吕正上将女儿,叶选基妻)
朱 琦——原天津铁路局负责人,1916-1974(朱德元帅独子)
赵力平——原农行天津分行行长(朱德儿媳,夫:朱琦)
朱援朝——文化部直属某单位主任。1951年1月(朱德长孙,朱琦与赵力平长子)
朱和平——空军装备研究院二所大校所长,1952年10月(朱德次孙,朱琦次子)
郭晓敏——304医院副师文职护师(朱德次孙媳,朱和平妻子)
朱 辰——(朱德元帅重孙,朱和平之子)
朱新华——301急诊科副主任医师、301总院干休所门诊部主任。1949年(朱德孙女,朱琦之女)
朱全华——爱奇(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1954年(朱德之三孙)
朱 敏——原北师大教研室主任,现北京军地专修学院院长。1926年(朱德与贺芝华之女)
刘 铮—— 原中苏友协副会长。1925年(朱德元帅女婿,夫人:朱敏)
刘 建——防化研究院少将副院长,1953年(朱德外孙,朱敏长子)
刘 康——北京东方通科技公司[德方]商务代表,1955年(朱德外孙,朱敏次子)
刘 进——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中组部挂干),1957年(朱德三外孙,朱敏三子)
刘 武——二炮某基地研究所大队长,上校。1961年(朱德小外孙)
刘 敏——国防部外事办西欧局上校译官,1959年(朱德四外孙)
朱春元——中国船舶集团公司企业部主任,1948年(朱德侄孙,朱德三弟朱代均之孙朱春元)
朱俊书——南昌市发电厂退休工程师,1939年(朱德侄子,朱德叔叔朱世禄之孙)
傅 锐——原中国核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彭真之子)
傅 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所长(彭真之子)
傅 彦——北京富利公司董事长(彭真之女)
蒋小明——威新集团(香港上市公司)主席,深圳赛博控股公司董事长(乔石之子)
杨绍军——国防科工委某研究所长 己故(杨尚昆之子)
杨绍明——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杨尚昆之子)
杨 李——总参谋部少将,中国友联会长助理(杨尚昆女儿)
王小朝——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尚昆女婿,杨李丈夫)
荣墨珍——江南大学之友基金会主席(荣德生侄女,荣毅仁妹妹)
荣漱仁——原上海徐汇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主席(大资本家荣德生女儿,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姐姐)
杨通谊——上海贯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1907-2000(著名实业家荣德生之婿,企业家杨味云之子。妻:荣漱仁)
杨世纯——香港半岛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昆山兴业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40年(荣毅仁外甥,荣漱仁之子)
杨世缄——台湾全球策略投资基金会董事长。1945年(荣毅仁外甥,荣漱仁与杨通谊五子)
杨鉴清——荣毅仁夫人,1917年(荣德生儿媳,民族资本家杨干卿次女)
杨传德——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荣毅仁夫人杨鉴清的侄子,民族资本家杨干卿之孙)
荣智和——上海沪港幼稚园董事长,1939年(原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之女)
荣智健——中信泰富集团主席,1942年(荣毅仁之子)
任顺弥——荣智健夫人(荣毅仁儿媳,“汗衫大王”任士刚孙女)
荣智婉——中信香港集团股东,1948年(荣毅仁小女儿,马万祺的儿媳,夫:马有恒)
马有恒——现任湖北政协常委,澳门建兴龙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1944年(荣毅仁女婿,马万祺之子)
荣明杰——中信泰富副总经理,1970年(荣毅仁之孙、荣智健长子)
荣明方——中信泰富信息科技副主席,1972年(荣毅仁之孙女、荣智健之女)
荣明棣——1983年(荣智健次子)
荣鸿仁——原上海爱建股份总经理,1926年(近代著名爱国实业家荣德生之子,原国家副主席荣毅仁的弟弟)
胡上治——原江苏驻沪办副主任,民建江苏省委副主任(荣德生外孙,荣毅仁的外甥,清末大资本家胡雪岩嫡孙)
苏红平——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无锡市工商联主任(荣德生外孙媳,夫:胡上治)
荣智丰——豪升融资公司董事局主席,爱建股份公司股东。1951年(原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侄女,荣鸿仁之女,成思危的侄媳)
成之德——香港豪升集团总裁,上海爱建股份董事。1950年(荣毅仁侄女婿,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的侄儿。妻子:荣智丰)
荣宇信——上海兴华联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51年(荣毅仁侄孙)
荣智鑫——荣文科技电子公司董事局主席,1934年(荣毅仁侄子,荣伟仁之子)
荣智谦——爱卡电子集团董事长,香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荣毅仁侄子,荣伟仁次子)
荣智宽——巴西环球公司总裁(荣毅仁侄子,荣毅仁二哥荣尔仁的次子)
荣文渊——方正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荣毅仁侄孙,荣智鑫之子)
荣文翰——荣文科技股东(荣毅仁侄孙,荣智鑫之子)
荣文灏——荣文科技集团董事兼内务管理部经理,1974年(荣毅仁侄孙,荣智鑫次子)
荣文蔚——香港社交界名媛(荣毅仁侄孙女,荣智鑫的女儿)
阮伟文——香港癌病基金会副主席(荣毅仁侄孙女婿,荣智鑫女婿)邓英淘——中国社科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1952.09,湖南桂东人,邓力群之子)
谢 飞——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常务副会长(1942,谢觉哉次子)
http://xibu029.blog.hexun.com/7777886_d.html
2007.2.10 郭盖编辑
李 力——原中央军委三局正师休干。1925年(李克农上将次子)
李 治——原中办局级领导(李克农上将长子)
李 宁——原中央党校教授,1918年(李克农上将长女)
李 伦——原总后勤部中将副部长(李克农上将三子)
孙 方——原外交部驻日内瓦外交官,外交部国际货币专家(李克农二女婿,李冰丈夫)
丁一平——原北海舰队司令员、现海军中将副参谋长(1955,湖南湘乡,中将丁秋生之子)
何道泉——原国防大学中将副校长,1935年(原兰州军区副司令员何光宇将军之子)
肖纪龙——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党支部书记(上将肖克之子)
肖星华——武警总部原纪委书记,少将。1940年 (上将肖克之子)
何光晔——亚太旅游联合会会长,北京荣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1940年(原政协副主席何长工之子)
何光暐——国家旅游局原局长,现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1944年(何长工之子)周尔钧——原国防大学政治部少将主任(周恩来之侄)
邓在军——著名电视导演艺术家(周尔钧夫人,周恩来侄媳)
周尔鎏——原北京大学原副校长(周恩来之侄)
周秉德——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新闻社副社长(周恩来侄女)
沈人骅——原西安空军工程学院副院长 已去世(周秉德丈夫,沈钧儒孙子)
周秉宜——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退休教授(周恩来侄女)
周秉健——原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副市长,财政部司长(周恩来侄女)
拉苏荣——蒙古歌王(周秉健夫,总理侄婿)
周秉华——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市场管理处负责人(周恩来之侄)
周尔辉——江苏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周恩来之侄)
周秉和——(周恩来之侄)
周保章——青岛市通用机械厂离退休干部(周总理侄子)
沈 谦——中南海门诊部原内科主任(原政协副主席沈钧儒之子,周秉德公公)
沈 谱——原中国造币厂厂长(沈钧儒女)
范长江——原《人民日报》社社长(沈钧儒女婿,沈谱之夫)
范东生——《侨报》社长(原人民日报社长,国家科委副主任范长江之子)
范苏苏——著名文学家(沈钧儒外孙,范长江之子)
李国运——辽宁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原冀东军区文工团团长,沈阳音乐学院院长李劫夫之子)
李迢迢——中央歌剧院歌唱家(李劫夫之女)
李丹丹——中央歌剧院歌唱家(李劫夫之女)
张芝明——原四机部某研究所工程师,我国汽车工业先驱,1927年(中共早期领导人张太雷之子)
张西蕾——原化工部科技局局长,1922年(广州起义总指挥张太雷与陆静华之女)
冯伯华——原化工部副部长(张太雷女婿,妻子:张西蕾)
冯海龙——武警学院少将副政委(张太雷外孙,原海军后勤部部长李进的女婿,原建设部副部长冯舜华的侄子)李 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1920-2002(李克农上将次女)
李 力——原中央军委三局正师休干。1925年(李克农上将次子)
李 治——原中办局级领导(李克农上将长子)
李 宁——原中央党校教授,1918年(李克农上将长女)
李 伦——原总后勤部中将副部长(李克农上将三子)
孙 方——原外交部驻日内瓦外交官,外交部国际货币专家(李克农二女婿,李冰丈夫)
丁一平——原北海舰队司令员、现海军中将副参谋长(1955,湖南湘乡,中将丁秋生之子)
何道泉——原国防大学中将副校长,1935年(原兰州军区副司令员何光宇将军之子)
肖纪龙——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党支部书记(上将肖克之子)
肖星华——武警总部原纪委书记,少将。1940年 (上将肖克之子)
何光晔——亚太旅游联合会会长,北京荣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1940年(原政协副主席何长工之子)
何光暐——国家旅游局原局长,现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1944年(何长工之子)周尔钧——原国防大学政治部少将主任(周恩来之侄)
邓在军——著名电视导演艺术家(周尔钧夫人,周恩来侄媳)
周尔鎏——原北京大学原副校长(周恩来之侄)
周秉德——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新闻社副社长(周恩来侄女)
沈人骅——原西安空军工程学院副院长 已去世(周秉德丈夫,沈钧儒孙子)
周秉宜——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退休教授(周恩来侄女)
周秉健——原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副市长,财政部司长(周恩来侄女)
拉苏荣——蒙古歌王(周秉健夫,总理侄婿)
周秉华——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市场管理处负责人(周恩来之侄)
周尔辉——江苏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周恩来之侄)
周秉和——(周恩来之侄)
周保章——青岛市通用机械厂离退休干部(周总理侄子)
沈 谦——中南海门诊部原内科主任(原政协副主席沈钧儒之子,周秉德公公)
沈 谱——原中国造币厂厂长(沈钧儒女)
范长江——原《人民日报》社社长(沈钧儒女婿,沈谱之夫)
范东生——《侨报》社长(原人民日报社长,国家科委副主任范长江之子)
范苏苏——著名文学家(沈钧儒外孙,范长江之子)
李国运——辽宁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原冀东军区文工团团长,沈阳音乐学院院长李劫夫之子)
李迢迢——中央歌剧院歌唱家(李劫夫之女)
李丹丹——中央歌剧院歌唱家(李劫夫之女)
张芝明——原四机部某研究所工程师,我国汽车工业先驱,1927年(中共早期领导人张太雷之子)
张西蕾——原化工部科技局局长,1922年(广州起义总指挥张太雷与陆静华之女)
冯伯华——原化工部副部长(张太雷女婿,妻子:张西蕾)
冯海龙——武警学院少将副政委(张太雷外孙,原海军后勤部部长李进的女婿,原建设部副部长冯舜华的侄子)
已经有很多网站的论坛转摘此帖了。
我几乎每天都在更新,因此奉劝转贴的朋友:别忘了随着此帖而经常更新(否则内容漏洞百出,甚至于不严肃了)。另外最好署上 [转贴自军盟] ,其道理无须我明示。至于本人的名——署不署无所谓……黄 晴——人民日报国际部主任(原总参谋长黄克诚大将次子)
黄 熙——原北大某计算机研究中心教授,1944年(黄克诚长子)
黄 浦——高能物理研究所副主任(黄克诚长女)
黄 梅——中国科学院外文研究人员(黄克诚次女)
罗 箭——罗小卿。原总装后勤部少将副政委,1939年(大将罗瑞卿长子)
罗峪书——原总参医务工作者,1937年(大将罗瑞卿长女)
罗裕田——原总参门诊部军医(罗瑞卿大将次女)
邓佑生——国防科工委计划部少将副部,1940年(罗瑞卿大将女婿,妻:罗裕田)
罗点点——罗峪平,原医务工作者,现作家。1951年生(罗瑞卿小女儿)
秦 涛——北京卫戍区原少将副司令(原国防部部长秦基伟上将之子)
秦 天——防化指挥学院少将副院长,1957年(秦基伟上将之子)
秦卫江——北京军区少将副参谋长。1956年(秦基伟上将之子)
杨小平——原总参少将局长,1942年(前副总参谋长杨勇上将长子)
杨冀平——重庆警备区少将司令员,1946年(杨勇上将次子)
杨京京——原武汉军区政治部创作员,现北京对外友协主任。1955年(杨勇上将之女)
赖小京——威海水警区司令员(前北京军区政委赖传珠上将之子)
赖小津——北京军区政治部高级军官(赖传珠之子)
赖克游——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董事长 (1948年生,赖传珠之子)
赖小鹏——原海军科技研究院大校研究员(原北京军区政委赖传珠上将之子)
赖彤丹——北京华丹鹏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原北京军区政委赖传珠上将之女)
赖彤霜——北京多伦多俱乐部负责人(赖传珠上将次女)
张小洋——解放军外国语学院院长、少将(湖南平江人,原军委副主席张震上将之子)
张海阳——成都军区中将政委,1949年(张震之子)
孙 随——解放军总医院儿科专家(原南京军区副政委孙克骥将军女儿,夫:北京军区副政委张海阳中将)
张振乾——总参谋部测绘局局长、少将(张震之侄)
徐小岩——原总参三部少将部长,总装科技委副主任。1947年(徐向前元帅之子)
徐鲁溪——原国家信息中心主任,北京佳威颐信息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向前元帅之女)
张元生——国家信息中心所长(徐向前元帅女婿,妻:徐鲁溪)
黄远志——湖北省委副书记(徐向前内侄)
马国超——原海军航空兵部少将副政委(马本斋之子)
冯洪达——原海军北海舰队少将副司令员。1930-1993(著名爱国将领冯玉祥将军之子)
冯理达——海军总医院原副院长、著名免疫学家(冯玉祥将军之女)
罗元铮——著名经济学家,原国务院规划办主任(冯玉祥将军女婿,妻:冯理达)
罗悠真——全国工商联海外联络委员会委员(冯玉祥将军外孙,罗元铮冯理达之子)
冯洪志——美籍华人,泰山工业公司总裁(著名爱国将领冯玉祥将军次子)
冯文二——民革重庆市委副主委(冯玉祥将军长孙,冯洪达将军之子)
冯文真——GLOBIO中国项目专家(冯玉祥将军的孙女,冯洪志之女)
刘太行——原空军指挥学院科研部少将部长。1940年(刘伯承元帅之子)
刘太迟——空军装备部副部长,少将(刘伯承元帅之子)
刘 蒙——总参大校参谋 ,1952年(刘伯承元帅之子)
刘解先——原北京总后医院第一门诊部大校副主任,后改正师级文职,1942年(刘伯承元帅长女)
刘弥群——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副院长、少将(刘伯承元帅次女)
刘雁翎——北京医学会核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刘伯承三女)
张 驰——总装电子信息部少将部长(刘伯承元帅女婿,妻:刘雁翎)
杨俊生——原武警部队装备部科技开发部少将主任,1943年(杨成武上将之女)
杨东胜——二炮装备部少将部长。1946年(杨成武上将之子)
杨东明——前总后物资油料部少将部长,现空军副司令员。1949年(杨成武上将之子)
杨东成——原商业部政策研究室任副主任,现香港华闽集团常务董事、副总经理(杨成武上将幼子)
杨东荣——总政老干部局大校军官(上将杨成武之女)
杨 杨——武警总院主任医师(上将杨成武小女儿)
伍绍祖——原体育总局局长,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原中央军委秘书长伍云甫之子)
曾晓前——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监察局副局长(伍绍祖妻子,曾三之女)
叶爱群——少将 广州军区参谋长 (前广州军区副司令员叶建民将军之子)
张远之——原国家核工业部四局副局长 ,1928年(张云逸大将长子)
王 婷——北京国家图书馆原主任,已离休。1931年(张云逸大将长媳,夫:张远之)
张光东——少将 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副院长 (张云逸次子)
彭 钢——总政纪检部原少将部长(彭德怀侄女)
贺 毅——少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指挥部主任,已去世(装甲兵原副司令员贺晋年之子)
谭一兵——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开国中将谭甫仁之子)
李南征——石家庄陆院少将副院长(原沈阳军区司令员李德生上将之子)
李和平——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秘书长(原沈阳军区司令员李德生上将长子)
刘维明——原总装少将局长(前军委副主席刘华清上将长子)
刘卓明——海军指挥学院少将院长(前军委副主席刘华清之子)
刘朝英——北京长城公司经理部经理(刘华清之女)
刘小莉——中国光大旅游公司副总(刘华清小女儿)
刘长银——广州军区联勤部少将政委,1952年(原军委刘华清副主席堂侄)
潘 岳——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刘华清女婿)
徐念沙——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董事长,1957年(原轻工部副部长徐运北之子,刘华清女婿)
徐南南——美国洛杉矶华资银行原副总裁,1953年(徐运北之女)
叶之英——厦门市前副市长(前副委员长叶飞之女)
叶小楠——原厦门市计委主任(叶飞之女,丈夫为江华之子江小华)
阮朝阳——总装备部总综合计划部部长 少将(阮英平之子,钟期光女婿,叶飞养子)
钟德鲁——原中国海洋航空公司国际部经理(钟期光上将之子)
许援朝——原南京军区装备部少将副部,现任安徽省军区司令员(许世友上将三子)
许 光——原河南新县人武部副部长,县人大副主任。1929年(许世友和结发妻子朱锡明之子)
许 莉——南京军区前线话剧团退休干部(许世友将军长女)
许建军——原南京空司团级参谋,八十年代初触犯军纪而服刑(许世友将军次子)
许华山——原服役南京空政,后从事导演工作(许世友将军次女)
田小兵——也叫许金建,南京高教研究会秘书长(许世友将军三女)
许道江——二炮后勤部卫生部中校助理,1966年(许世友将军孙女,许光之女)
许延滨——原装甲兵工程学院少将院长,1939年(原装甲兵司令许光达大将独子)
万伯翱——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中心主任,《中国体育》杂志社社长。1943年(原人大委员长万里长子)
万季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中国国际商会会长。1948年(万里四子)
万晓武——原国防科工委任职,现美国开公司 (万里之子)
周晓芳——(万晓武妻,前北京军区司令周衣冰之女)
万仲翔——原解放军通讯学院任职(万里之子)
万叔鹏——原中创副总经理(万里之女)
王晓民——国务院对台办交流局副局长(万里儿媳,万季飞夫人)
张梅颖——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妇联副主席。1944年(原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澜孙女)
张正华——中国保利集团副总(原国家副主席张澜长孙)林立衡——原《空军报》副总编,北京黄鹤楼大酒店董事长(林彪之女)
林汉雄——原国务院建设部部长(我党早期领导人张浩之子,林彪侄子,项英女儿项苏云丈夫)
林肖侠——原哈尔滨市委书记、《红旗》杂志社秘书长(张浩之子,林汉雄哥哥)
车时英——中国石化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1933年(我党统一战线先驱车耀先烈士女儿)
车伯英——成都金牛区政协委员(车耀先烈士长子)
杨拯民——原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98年去世(杨虎城将军之子)
杨拯美——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政协联络委主任(杨虎城将军之女)
杨拯汉——北京政协委员(杨虎城将军之女)
杨拯英——陕西省政协委员(杨虎城将军之女)
杨拯坤——政协委员(杨虎城将军之女)
杨 协——著名学者,史学家(杨虎城将军之孙)
杨 瀚——加拿大西北同乡会会长(杨虎城将军之孙)
杨拯湘——天津政协委员(杨虎城将军侄子)
杨延武——杨虎城纪念文化教育基金会(香港)董事长(杨虎城将军长孙女)
孙穗芳——孙中山和平教育基金主席和夏威夷中国妇女慈善会会长(革命先驱者孙中山孙女)
孙治平——前台视副董事长,1913—2005(孙中山长孙,孙科长子)
孙国雄——洛杉矶侨领(孙中山曾孙,孙治平之子)
孙必达——香港川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中山曾侄孙)
程礼庆——宋庆龄基金会理事,1945年(孙中山曾侄孙媳,夫:孙必达)
王弘之——原上海金融图书馆馆长(孙中山外孙,孙婉与王伯秋之子) 叶选平——原全国政协常务副主席。1924年(广东梅县人,叶剑英元帅之子)
吴小兰——原深圳市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选平之妻,中共元老吴玉章外孙女)
叶新福——香港万信公司总裁(叶剑英长孙,叶选平之子)
叶选宁——岳枫,原总政联络部长,中将,凯利公司董事长兼总裁。1938年(叶剑英与曾宪植之子)
钱宁戈——澳门葡京大股东(叶选宁夫人)
叶选廉——原保利集团负责人之一,现深圳国叶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基控股有限公司总裁,1952年(叶剑英元帅小儿子)
苏丹丹——叶苏丹丹,香港恒源国际营销公司董事长,中国直复营销创始人之一,中华医药会会长(叶选廉夫人)
叶向真——凌子,原北影导演;香港佛陀教育协会会长。1941年(叶剑英二女儿,夫:钱壮飞的外孙罗丹)叶楚梅——机械工业部机床局原副局长(叶剑英女儿,夫邹家华)
叶选基——中信香港集团总经理,正天科技集团控股公司董事长。1940年(叶剑英元帅侄子)
叶红汉——正天科技集团董事兼营运总裁,健力宝现任董事长(叶剑英元帅侄孙)
叶静子——星际文化集团公司总裁,1975年(叶选宁长女)
叶明子——时装设计师,艺人。1979年(叶剑英孙女,叶选宁次女,叶静子妹妹)
叶 弘——1971年(叶剑英元帅之孙,叶选宁之子,叶静子哥哥)
江 宁——(叶剑英元帅孙媳,夫:叶弘)
叶文珊——海南华侨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叶剑英女儿,夫:余秋里之子余方方)
余方方——总参政治部副军文职干部(开国中将余秋里之子)
罗抗生——罗丹。香港著名摄影师(叶剑英二女婿,钱壮飞烈士的外孙)
戴 晴——著名自由作家,独立评论人士、环保活动家(傅大庆之女 叶帅养女)
邹家华——原国务院副总理(叶剑英女婿,邹韬奋之子)
邹竞蒙——原国家气象局局长,1930-1999(邹韬奋之子)
邹嘉骊——《交际与口才》杂志社社长,中国韬奋基金会秘书长(邹韬奋女儿,邹家华妹妹)
朱中英——原新加坡某驻华公司中方代表,1933年(邹韬奋先生儿媳,邹竞蒙夫人)
吕彤岩——北京环境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吕正上将女儿,叶选基妻)
朱 琦——原天津铁路局负责人,1916-1974(朱德元帅独子)
赵力平——原农行天津分行行长(朱德儿媳,夫:朱琦)
朱援朝——文化部直属某单位主任。1951年1月(朱德长孙,朱琦与赵力平长子)
朱和平——空军装备研究院二所大校所长,1952年10月(朱德次孙,朱琦次子)
郭晓敏——304医院副师文职护师(朱德次孙媳,朱和平妻子)
朱 辰——(朱德元帅重孙,朱和平之子)
朱新华——301急诊科副主任医师、301总院干休所门诊部主任。1949年(朱德孙女,朱琦之女)
朱全华——爱奇(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1954年(朱德之三孙)
朱 敏——原北师大教研室主任,现北京军地专修学院院长。1926年(朱德与贺芝华之女)
刘 铮—— 原中苏友协副会长。1925年(朱德元帅女婿,夫人:朱敏)
刘 建——防化研究院少将副院长,1953年(朱德外孙,朱敏长子)
刘 康——北京东方通科技公司[德方]商务代表,1955年(朱德外孙,朱敏次子)
刘 进——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中组部挂干),1957年(朱德三外孙,朱敏三子)
刘 武——二炮某基地研究所大队长,上校。1961年(朱德小外孙)
刘 敏——国防部外事办西欧局上校译官,1959年(朱德四外孙)
朱春元——中国船舶集团公司企业部主任,1948年(朱德侄孙,朱德三弟朱代均之孙朱春元)
朱俊书——南昌市发电厂退休工程师,1939年(朱德侄子,朱德叔叔朱世禄之孙)
傅 锐——原中国核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彭真之子)
傅 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所长(彭真之子)
傅 彦——北京富利公司董事长(彭真之女)
蒋小明——威新集团(香港上市公司)主席,深圳赛博控股公司董事长(乔石之子)
杨绍军——国防科工委某研究所长 己故(杨尚昆之子)
杨绍明——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杨尚昆之子)
杨 李——总参谋部少将,中国友联会长助理(杨尚昆女儿)
王小朝——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尚昆女婿,杨李丈夫)
荣墨珍——江南大学之友基金会主席(荣德生侄女,荣毅仁妹妹)
荣漱仁——原上海徐汇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主席(大资本家荣德生女儿,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姐姐)
杨通谊——上海贯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1907-2000(著名实业家荣德生之婿,企业家杨味云之子。妻:荣漱仁)
杨世纯——香港半岛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昆山兴业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40年(荣毅仁外甥,荣漱仁之子)
杨世缄——台湾全球策略投资基金会董事长。1945年(荣毅仁外甥,荣漱仁与杨通谊五子)
杨鉴清——荣毅仁夫人,1917年(荣德生儿媳,民族资本家杨干卿次女)
杨传德——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荣毅仁夫人杨鉴清的侄子,民族资本家杨干卿之孙)
荣智和——上海沪港幼稚园董事长,1939年(原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之女)
荣智健——中信泰富集团主席,1942年(荣毅仁之子)
任顺弥——荣智健夫人(荣毅仁儿媳,“汗衫大王”任士刚孙女)
荣智婉——中信香港集团股东,1948年(荣毅仁小女儿,马万祺的儿媳,夫:马有恒)
马有恒——现任湖北政协常委,澳门建兴龙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1944年(荣毅仁女婿,马万祺之子)
荣明杰——中信泰富副总经理,1970年(荣毅仁之孙、荣智健长子)
荣明方——中信泰富信息科技副主席,1972年(荣毅仁之孙女、荣智健之女)
荣明棣——1983年(荣智健次子)
荣鸿仁——原上海爱建股份总经理,1926年(近代著名爱国实业家荣德生之子,原国家副主席荣毅仁的弟弟)
胡上治——原江苏驻沪办副主任,民建江苏省委副主任(荣德生外孙,荣毅仁的外甥,清末大资本家胡雪岩嫡孙)
苏红平——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无锡市工商联主任(荣德生外孙媳,夫:胡上治)
荣智丰——豪升融资公司董事局主席,爱建股份公司股东。1951年(原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侄女,荣鸿仁之女,成思危的侄媳)
成之德——香港豪升集团总裁,上海爱建股份董事。1950年(荣毅仁侄女婿,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的侄儿。妻子:荣智丰)
荣宇信——上海兴华联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51年(荣毅仁侄孙)
荣智鑫——荣文科技电子公司董事局主席,1934年(荣毅仁侄子,荣伟仁之子)
荣智谦——爱卡电子集团董事长,香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荣毅仁侄子,荣伟仁次子)
荣智宽——巴西环球公司总裁(荣毅仁侄子,荣毅仁二哥荣尔仁的次子)
荣文渊——方正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荣毅仁侄孙,荣智鑫之子)
荣文翰——荣文科技股东(荣毅仁侄孙,荣智鑫之子)
荣文灏——荣文科技集团董事兼内务管理部经理,1974年(荣毅仁侄孙,荣智鑫次子)
荣文蔚——香港社交界名媛(荣毅仁侄孙女,荣智鑫的女儿)
阮伟文——香港癌病基金会副主席(荣毅仁侄孙女婿,荣智鑫女婿)邓英淘——中国社科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1952.09,湖南桂东人,邓力群之子)
谢 飞——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常务副会长(1942,谢觉哉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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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10 郭盖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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