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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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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QG 周五 11月 20, 2009 2:02 am

新民主主义革命 由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性质仍然是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专制的资产阶级性的民主革命,但目的不是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而是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共和国。革命胜利后的社会既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而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这种革命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如中国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这30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
试问,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这种“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共和国”实现了吗?

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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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mz 周四 12月 10, 2009 11:13 am

毛时代对社会控制的八大招数!!
http://www.morbell.com/forum/viewthread.php?tid=349453&extra=page%3D1

此文转自中国战略论坛,作者不详.标题为本人所加 -------大音稀声

1 [信息闭塞]
国际交流压到最低限度。国际新闻一律由新华社发通稿,有倾向性新闻选择新闻解释(按国内政治需要来任意取舍国际新闻)。再由各报一律转发,统一口径,舆论一律,形成“三人成虎”效应。
对国外形势报忧不报喜。对国内形势报喜不报忧。
媒体一律公费办,发行基本公费订,连读报也是单位安排(每晚二小时政治学习包括读报)。
一般读者无从比对选择,不怕你不信。所以老百姓以为“世界上还有四分之三受苦人等待我们去解放”。欧美百姓生活比我们苦的多。于是产生了幸福感,知足心。
但上层可通过各种文件简报内参资料了解真情。
作用:统治上形成了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上知下,下不知上;内知外,外不知内。
. [补:相比毛时代,如今新闻较以往开放的多。信息控制大大失灵。老百姓知道的内幕多了。自然不满也多了]。
. 2 [行政控制]
. 社会的行政化控制,达到有史以来最严密程度。
古代社会,政权不下乡,只到县一级,文革中,行政权力通过“单位”,一直落实到每个角落每个人头上。
工农商学兵,全国人人都隶属于一个单位(农民归公社管)。单位不仅在经济上控制了个人(农民是工分,工人是工资,外加户粮关系),在行政上也控制了个人(个人诸种自由如长途外出,结婚离婚,搬家迁移,调动工作,上学培训……等等,要经单位批准)。
在政治上思想上也控制了个人(如政治学习,思想汇报,尤其个人秘密档案)。
甚至,单位对个人的控制,还深化到了刑事治安领域。县团级党委有权对员工作出政治处理(轻则发动其他员工开你的批斗会对你进行殴打。中则关进“学习班”“牛棚”----单位设的变相牢房,剥夺你的人身自由。重则戴上“帽子”便你具有“阶级敌人身份”也即使你沦入贼民阶层从而不具有了生存保障权)。
由于全社会高度统一行政化,因此无论你到哪个地方,都有单位管着你,无论你换了多少单位,所有单位的管理模式都高度一致且前后衔接。
天网恢恢,密而不漏。
3 [阶级斗争]
.
“无产阶级专政”顾名思义,是阶级对阶级的镇压。
解放初期,土改是真正意义上的阶级斗争。后来全国“镇反”杀了上百万,也算阶级斗争的延伸应用。
此时,“阶级敌人”比较单纯,仅仅指地主富农资本家,新政权的原政敌(历届旧政权的骨干--警长、排长、保长、支部书记长以上----称为历史反革命分子)。
后来,罪名越来越随意,“阶级敌人”范围越来越宽:
从批判“清宫秘史”“胡风反动集团”开始,意识形态跟不上“最高”的思路的人员开始成为“反动分子”。
从“高饶事件”开始,党内政斗失败者成为“反党分子”。
从五七年“反右”开始,知识分子有各种异议甚或无心说错话者,成为“右派”。
从五八年“反右倾”开始,党内对政策有不同见解者,成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从六十年代“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提出后,举凡对党对毛对各级官员不满的人,举凡对社会现实不满的平民百姓,成为“现行反革命分子”。
而生活作风等被认为不检点(如通奸,不遵守纪律)的平民百姓,则成为“坏分子”。
文革中更为混乱,打派仗时各派均称对方为“三反(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思想)分子”。
解放前当过地下党或曾被俘的干部战士,多被打成“叛徒、特务”。
文革初期,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被当成“走资派”而被冲击打倒。
红卫兵与造反派在文革中期被压垮时,其中抓了百万人,罪名是“516分子”。
总之:“阶级斗争”越来越“异化”了----从五十年代中期以后,已脱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本意。
不过,实用价值很大----打起阶级斗争旗号,就为大规模镇压,放开手镇压提供了理论依据。(比对如今,在民主法制形式下镇压起来缚手缚脚)。
同时有效转移了民众对贫困生活现实的视线(民众以为,生活贫困是因为“阶级敌人”造成的)。
.4 [群众运动]
.阶级斗争是采用“群众运动”形式进行。通常分四阶段:
①动员阶段:
先由掌权者(单位领导或上级派下工作组),进行大会宣讲,发放学习文件,群众学习讨论表态拥护,统一思想,形成氛围(把可能的反对意见先行压制处理)。
②检查阶段:
每个群众都必须向上级写出汇报材料,坦白自己平时错误言行,并检举同事平时错误言行。换言之,人人检举他人,人人受他人检举,包括动员子女揭发父母、老婆揭发老公。(当时我们私下归纳为“人人过关,领导把关;群众互咬,领导观战;挑起矛盾,领导裁判”)。温和点的运动里,这种做法叫“批评与自我批评”。狠点的运动里,这种做法叫“阶级斗争时时有处处有”“阶级斗爭一抓就灵”。
③斗爭阶段:
掌权者根据群众汇报材料及平时掌握资讯,把群众分类(确定依靠对象、团结对象、打击对象)。再组织前者批斗后者。这样,本质上是领导者掌控一切,但表面上是群众在当斗爭主力了。因为会上发言批判、出手殴打、执枪关押、破门抄家的,都是群众中的积极分子。甚至,这支积极分子队伍就叫“群众专政队”(专业公安机关不出面,只作威慑力量)。
④处理阶段:
运动最后结果是提拔一批人(斗争积极分子们入党提干评先),处理一批人(被打击对象被戴帽、开除、判刑)。
一言以蔽之,此术为“挑动群众斗群众”“以群众制群众”。制造矛盾,利用矛盾,分而治之,驭下有术。从延安整风发明此术以来,屡用屡灵。
作用:
“群众运动”妙处一:形成群众人人自危的氛围,迫使大家欲求自保,互相提防,互相窥视,抢先告密,讨好领导。织成了一张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天罗地网。使大家“只能规规矩矩,不敢乱说乱动”。()。
“群众运动”妙处二:每场运动在产生一批受害者的同时,也产生了一批得利者----利益是发泄了内心施虐欲,利益是公报私仇,利益是火线立功入党提干(古称用别人鲜血染红自己顶子)。况且有专门政策规定:即便事后查明受害者中有被冤枉的,最多解脱受害者,但要“保护斗爭积极分子的积极性”,也不会追究诬告、打人乃至于杀人者的责任。(这样,“群众运动”始终有群众基础)。
“群众运动”妙处三:积极分子希望多整人----既可满足内心施虐欲,并使自已这类走运者物以稀为贵。妙在已倒霉分子也希望再多整些人下来----争取立功减刑,并使自已这类倒霉者有更多陪伴以分轻压力。(这样,巧妙发掘并利用了人性中恶的一面)。
.
[补充:反右运动时,群众互咬尚未形成习惯,上级便往各单位硬压指标,规定被打击名额,达不到则拿单位领导人充数。由于毛时代“运动”每几年来一次,到文革时,中国百姓己习惯成自然,运动号令一下,群众便习惯性地互相撕咬起来]。
[所以,现在为文革唱赞歌的,许多是当年斗争积极并以此为乐,“与人斗其乐无穷”的人]。
[客观地说,领导者玩弄平民于股掌中,有史以来,以此为最成功]
.---------------
5 [贱民阶层]
.运动中的倒霉者成为戴上帽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以及叛徒、特务、走资派)的分子。加上解放初期已划出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这一批人被打入另册,加上“血统论”政策使其直系亲属也沦入另册,于是,另册人口成为社会上倍受歧视的群体,成了贱民阶层。
当时习惯上称为“05%”。其实,若加上“血统论”拖进的直系亲属,该阶层占人口比例应在20%左右。
.
贱民阶层成员生存状况极恶劣。不允许入党当官参军上大学。工作要最累的,收入要最少的。平时大家都可以随意欺侮他们。甚至于打死打伤完全无生命保障。运动一来,有理无理也揪出来批斗一番,开会时要在会场前跪成一排。(当时有种说法叫“把监狱放在社会上”让“群众专政”)。
.
贱民阶层的存在有效保障了社会安定。通过发动“95%”打压“05%”,取得如下效果:
①“转移视线效应”。行政管理上发生的罪责挫折都可以推到“05%”头上。转移了“95%”的视线。
②“排泄渠道效应”。使“95%”可以通过施虐于这些贱民,取得心态平衡。
③“杀鸡吓猴效应”。由于“95%”到“05%”之间并无一道鸿沟,县团级党\委就有权给平民“戴上帽子”----即把你从“95%”划到“05%”中去。于是“95%”也人人自危,生怕自已由于触怒上意而被踢进“05%”。所谓“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表面是对“05%”的公开训斥,未尝不是对“95%”的暗示警告。
[试想,除最高领导人外,连国\家主\席、开国元\勋、元帅将军、省市领导、大学教授、劳动模范们都能从座上客翻为阶下囚,那还有什么人敢说自己就肯定不会掉进贱民阶层的深坑里去了]
④“地位比对效应”。从理论上讲,一个社会要稳定,社会阶层上最好形成两头小中间大,即有个强大的“中产阶级”。而设置了“贱民阶层”做垫底,在形式上把一般的工人农民抬升到社会“中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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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身处地,我是一般工农。那么,我通过(眼光向下的)比较、形成了优越感满足感。我通过(对弱者的)施虐,排遣了贫困劳累带来的郁闷感。我通过(亲身体验的)批斗,形成了恐惧感自律感。于是乎,我心态平衡了,我知足了(尽管我贫困劳累)。
[这种模式已不是马\克\思主义本来意义上的阶级和阶级斗争了。此为对平民“分而治之”术。借鉴的是印度“种姓制度”]。
.
补充:另有两个群体,名义上不是贱民阶层,但实际享受的半贱民待遇。
知识分子群体(五七年反右从政治上被搞臭,文革中批斗从业务上被贬低,称为“臭老九”,是“被改造对象”),
内控人员群体(通常是归侨。历届旧政权的士兵、警察、甲长、公务员。被发现曾过有对社会不满言论者。刑满释放者。历史不清者。特嫌)。内控人员表面与大家一样,但个人档案内秘密注明“内部控制使用”。他们不被信任而被时刻提防----但他们自己往往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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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城乡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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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有户口、粮食关系。凭此发放粮票、布票、肉票、油票、火柴票、肥皂票、糖票、烟票等高达七八十种票证。在市面上,这些基本生活资料光凭钱是买不到的,必须同时凭票证。定量供应(份量在吃不饱也饿不死之间)。
农民无户粮关系(也即不发放以上票证)。于是,离开本乡本土不能生存,进城不可能。死死被捆在土地上了。(农民离乡背井,被称为“盲流”,轻则遣送回乡,重则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连“暂住证”的机会都没有)。
城里人无批准,到处流动也不可能(因以上票证是由本地本单位发放。离开本地本单位就没有生活来源了)。死死被捆在单位里了。(文革中期,企业、学校内实行军队化编制----“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思想革命化、领导一元化”,上面对下面的管制更极端化)。
这就有效控制了人口流动。
人口流动凝固化,使社会闭塞,安定(呆滞)。顺便也阻绝了口口相传的信讯流通,支援了第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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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锅饭式分配]
单就平民的经济生活而言,消费较平均。但这是“等级平均”。
计划经济模式下,社会财富分配行政化。按官本位原则构建成全国统一的经济收入金字塔----经济收入与政治等级严格挂勾。官越大者钱越多,官越小者钱越少。[中国有史以来,权力与财富的结合从来没有如此紧密]。
同一等级,无论在全国何地,基本上工资收入相同。
但从等级间不平均上讲,比改革开放的今天更甚。毳时代,单从工资上讲,最高级与最低级相差三十余倍。况且,越往上,其生活私人消费变为职务公款消费的比例愈大。工资收入占消费支出的比例愈小。再何况,权力越大,调用公款合法为自己及家庭服务的途径越多。
例:大陆首富家产上亿元。有私人游泳池、空调等。而普通工人(即“领导阶级”)普遍月薪三四十元左右,存款能上一二百元就不错了。唯一家电大概是支手电筒。极而言之的悬殊,是在三年困难时期。一群大队干部秘密开会分上几麻袋粮食半片猪肉,也许就挺过了大饥荒。而没分到的社员可能就全家饿毙。尽管队干部只比社员多分那一麻袋粮食,看绝对数字并不悬殊,可在那个时候,就是生死之区别,还有比生死之别更悬殊的结果吗?如今贫富怕是悬殊不到这个地步。
现在,老百姓的机会要多些。起码,老百姓也可以致富了。现在,再悬殊,困难贫民也有底线(低保),不至于到大规摸饿死人的地步。所以,现在比过去要平等些。
.
过去现在同样不平均,同样有贫富悬殊。严格的说,过去贫富还更悬殊。但过去民怨较小,原因:
在行政级别与经济收入成正比的同时,行政级别还与知情权成正比。
级别越高,知情权也越大。级别越低,知情权也越小(平民百姓只能阅读宣传教育类报刊与听单位领导作形势报告。那不是新闻只是宣传教育)
所谓“信息不对称”----上知下,下不知上。(理论为“权力与分配成正比,与透明度成反比”。)
级别越高,其消费状态也越保密,不为平民所知。上面人再富,下面人不知。
俗话说:“富人知道别人比他穷,穷人不知道别人比他富”。所以穷人富人都很满足。
.
给人一种均贫富的表象,不致为贫富分化而引发民怨。
所以社会安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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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在平民中大力提倡推行“一厘钱精神”,艰苦朴素。把追求消费丑化成是“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是“变修”了。也起到心理安抚作用。
当时有人归纳其规律:“荣华富贵由上面发出,艰苦朴素从平民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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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相比毛时代,如今,权钱分离。老百姓之间有穷有富。当官之间也有穷有富。乱了。令许多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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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个人崇拜]
. 动员全部人文领域(新闻、文艺、教育、史学、哲学社科),长期突出两个主题(神化个人与妖魔化其他人)。也即一切功劳归于毛\主\席,一切错误归于别人。
个人崇拜的形式有许多首创:早请示晚汇报、语录舞忠字操、学毛\著积代会、“雷打不动”每天政治学习、创作歌曲百分之百是个人颂歌、小中大学教材一路颂歌,文艺与新闻充满颂歌。报刊上文章大量引用毛语录并且要用黑体字。
把毳之语录称为“最高指示”,高于宪法党章之上。
“爹亲娘亲不如毳亲”,“三忠于四无限”,“毳著,一天不学走下坡、二天不学问题多、三天不学没法活”。宣传媒体天天向人民灌输这种观念。
公安六条规定,对毳与林提意见,即为犯罪(恶攻罪。死于此罪名者不知凡几,如被割喉的张志新与被生取器官的李九莲)。把一切批评扼杀在萌芽状态,避免影响扩散。
“事实要为政治服务”,历史与新闻,不讲真实性,只讲倾向性。
妖魔化国内党内不同政见者(如十次路线斗争之观点,“大批判”充斥全部报纸版面)。
使百姓有一个盼头:我的日子再苦,本地形势再糟,要怪就怪本地官员没搞好,要怪就怪国外帝修反的破坏。但上面有个“大\救\星”,总会解救我们的。
----------------
归纳:
以上八招,你可以批评它不讲人权,你可以批评它不公平,你可以批评它不是真正马/克/思主义,你可以批评它不利于社会发展,你可以批评它压低了国民素质使民族在国际竞争中落伍。
但是,你不得不承认,它的确很有效果----对于社会稳定、统治牢固而言。

mz

文章數 : 92
注冊日期 : 20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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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中国公务员是世界上最无耻的群体(转帖)

發表  xs 周二 12月 22, 2009 3:04 am

你们的办公楼奢甲一方
你们的公车横冲直撞
你们的老婆孩子多在西方
你们的二奶小蜜也很嚣张
你们的住房有国家保障
你们的待遇总在不断增长
你们的吃喝有公款抵帐
你们的娱乐有贿赂献上
你们的工作可以打打麻将
你们的出行有警车做伥
你们的私欲每天都在膨胀
你们的衙门永远都高高在上
你们的眼里百姓是待宰羔羊
你们的座右铭-金钱至上
你们的外快捞的手都发烫
你们的格言-有奶便是娘
我们的供房必须象奴隶一样

我们的汽车得给你们避让
我们的工作是越来越忙
们的工资却多年不涨
我们的医疗越来越贵
我们的食物越来越脏
我们的苛捐杂税越来越长
我们的日子越过越绝望
我们的冤屈已无处申张
我们的权利已被你们遗忘
我们民工活的象牲口一样
我们矿工每天都在面对死亡
我们的父母被无情的“下岗
我们的子女就业非常紧张
我们知道你们虚伪的模样
请不要把我们当傻子一样
http://ezhou.bbs.cnhubei.com/thread-1864981-1-1.html

xs

文章數 : 3
注冊日期 : 20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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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建议发起帮助残疾人家庭南郑福成乡被拐卖患病女孩程程捐助活动

發表  ll 周四 12月 24, 2009 5:18 am

17岁南郑女的6年噩梦:下身被塞硬物 多次被拐卖http://news.hsw.cn/system/2009/12/24/050396493.shtml
昨日,本报报道了17岁南郑女孩被拐骗外地六年,遭受凌辱的悲惨遭遇,很多读者纷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表示想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个可怜的女孩。
  这个可怜的女孩名叫程程。
11岁她在路边玩耍时,被人拐骗到数千里之外的新疆阿克苏市。在一家小餐馆做杂工两年,分文未得。
  13岁被诱骗到娱乐城做“三陪”,期间,两次逃跑都被抓了回来,惨遭毒打。
  一年之后,被人控制转卖到发廊被迫卖淫。遭人强暴后,下身还被塞进了一个瓶盖状的异物,不久,出现大小便失禁病情。那一年,她年仅14岁。
  身患重病,举目无亲,她在异地他乡的街头流浪,找不到回家的路。
  2009年7月,在阿克苏警方的帮助下,她终于回到了南郑老家。短暂的喜悦之后,日益加重的病情又让她陷入了痛苦的深渊……“健康地活着”成了她最大的渴望!
  噩梦开始
  被拐:餐馆打工两年
  1992年4月地处秦巴山区的南郑县福成乡已是一片春色,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一个小生命诞生了。尽管家徒四壁,妻子是个聋哑人,但女儿的降生让程开勇感到很高兴,他给女儿起名叫“程程”。
  程开勇患有肺结核和气管炎,因医疗条件缺乏,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病情一天天加重,1998年初夏病发身亡。那一年,程程刚刚六岁。两年后,邻村的村民张子青做了程程的继父。“继父经常打骂我和妈妈,实在忍受不下去了,2003年春天我被家住四川通江县诺水镇农村的堂哥程文华接到他家生活。”程程说,在那里她就帮着堂哥带孩子。
  2003年夏天农忙时节,堂哥程文华到地里插稻秧,程程一个人在村边公路玩耍时,被一个胖乎乎的老太婆以“买好吃的”的为由,哄骗到了四川通江县城。三天后,程程被拐卖到了新疆阿克苏市步行街一家名叫“香辣擀面皮”的餐馆。程程说经常遭到老板的打骂,在餐馆打工的两年里,自己没有拿到一分钱。
  被骗:在娱乐城当“三陪”
  “有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经常来餐馆吃饭,得知我两年没挣到一分钱,他便问我愿不愿意去一个既不吃苦,还能挣很多钱的地方,禁不住诱惑,我就答应了。”程程回忆,那个男子将她带到了一家名叫“金山娱乐城”的地方,交给一个女的。当天晚上,娱乐城的那个女的就强迫程程换上暴露的衣服,到包厢陪客人。
  我要回家!我要逃出去!一个强烈的愿望无数次地撞击着程程饱受煎熬的心灵。几个月后,机会终于来了。一次,程程谎称要出去买东西,乘坐出租车跑到火车站。当惊魂未定的程程拿着藏在内衣中的10元钱不知所措时,尾随而来的娱乐城的两名男子将她抓住,塞进汽车拉回了娱乐城。“回去后,我被扒光了衣服,几个人围着,拿胶皮棍疯狂地抽打我。钻心的疼痛,我放声大哭,嗓子都哑了,但没人理我,继续挥舞着棍子。”程程被打怕了,但回家的渴望让她再一次壮着胆子逃离娱乐城。这一次,逃到半路上就被追了回来,照例又是一顿毒打。
  被迫卖淫:下身被塞异物大小便失禁
  后来程程被转卖到了发廊,被迫卖淫。被人转卖到发廊强迫卖淫的那年,程程刚满14岁。“一个男子控制着我们,不知他叫什么名字,大伙管他叫‘哥哥’。每隔四五天就要换一家发廊,一年时间先后换了几十家,每次客人给的小费都被那个男子收了去。”
  被迫卖淫一个月后的一天,一名三十岁左右、操本地口音的男子给发廊老板了300元钱,便把自己带到了郊区一个招待所过夜。进到招待所房间后,那名男子问程程“渴不渴?想不想喝水?”,在得到肯定答复后,该男子随即出去拿了一瓶水进来交给程程。“刚喝了几口,就头晕犯困,浑身无力,一会儿就失去了知觉。等到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当时就觉得下身疼痛难忍,像刀割一样。”程程说,当时没太在意,但几天后发现症状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疼。“我用手在下身一摸才发现,阴道里有一个好像瓶子盖的硬物。”
  很快,程程就发现大小便失禁。没钱医治,还要在发廊老板的逼迫下卖淫,程程身心俱痛。
逃出魔窟街头流浪四处谋生
  病情一天天在加重,程程实在撑不下去了,在她的苦苦哀求下,一名客人将她设法带出了发廊,塞给她200元钱,让她赶紧走,走得越远越好,千万别再回来了。
  从小没有读过书,连自己家在哪里也说不清楚,逃出发廊的程程只好沿街寻找工作。先后去过数家餐馆做服务员,但由于自己大小便失禁,每隔十几分钟就要上厕所更换尿片,上不了几天班,就会被餐馆辞退了。没有了工作,就没有了吃饭的地方,就连住的地方也没有,忍饥挨饿、流浪街头成了家常便饭。
  “阿克苏有个地方叫‘世纪广场’,没有找到工作时,我就到广场上去过夜。晚上一个人吓得不敢睡觉,就坐在凳子上捱到天亮。”望着黑漆漆的天空,除了害怕,对亲人的思念和回家的渴望像刀一样,撕割着程程的心。
  思家心切
  民警帮她找到了家
  今年7月初,又一次丢了工作的程程漫无目的地走在阿克苏市新河区的一个街道上,在此巡逻的民警发现了程程的异常,把她带回派出所询问情况。
  “我只知道自己的家是一个叫‘福成乡’的地方,是哪个省、哪个县的就不知道了。我告诉警察继父叫张子青,堂哥叫程文华。”程程告诉记者,新河派出所的民警通过电脑排查终于确认:陕西南郑县福成乡的张子青就是程程的继父,程程的老家在陕西。
  很快新河派出所民警和陕西南郑县警方取得联系,得知程程的下落后,远在陕西南郑的家人迅速给新疆阿克苏警方传回了信息。听到这个消息,程程欢喜得一个劲抹眼泪。
  7月底,程程的表哥廖荣州赶到阿克苏新河区,将暂住在好心人家中的程程接回了陕西。
  病痛折磨
  我是个累赘
  历经6年的悲惨遭遇,程程终于回到了家,那个一贫如洗,但依然温暖的家!见到失散多年的女儿,聋哑母亲朱翠荣抱着程程“依依呀呀”哭成一团。母亲不会说话,她的眼泪里却包含无限的爱怜。14岁的弟弟程文安呆呆地站在一旁,不知说啥好。
  短暂的喜悦之后,日益加重的病情又让程程陷入了痛苦的深渊。
  “现在不但腰疼难忍,而且大小便全部从阴道往外流,一包‘尿不湿’只能用两天。在当地医院看了,没法治疗,现在我成了家里一个累赘。”程程偷偷买回了一瓶农药准备一死了之。这一举动让弟弟程文安看见了,在弟弟的哭求下,程程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救救我吧
  由于家里穷,没钱给孩子看病,便经村里人牵线,打算将程程嫁到当地一户人家做媳妇,由男方负责先给程程看病。“虽然不喜欢那个男孩,但没有办法呀。”万般无奈之下,程程应允了这桩婚事。
  12月8日,男方家属带着程程来到西安治病。经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诊断:阴道内的异物已经贯穿阴道前壁及后壁,并已刺入直肠。
  听说程程即使治好后也不能生育,12月14日一大早,男方家属就悄悄走掉了。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程程不知所措。
  没有了钱,这些天,在一位好心人的关照下,程程和小姨朱彩芹、姨夫陈家文住在西安东郊康乐路的一家小旅社里,苦苦度日。
  期盼救助
  程程下周入院治疗
  昨日,本报刊发《17岁南郑女西安求救》一文,报道了17岁南郑女孩程程被拐骗外地六年,遭受凌辱的悲惨遭遇。很多读者纷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对程程的遭遇深感同情,表示愿意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可怜的女孩程程。
  “孩子太可怜了,14岁就被强迫卖淫,患了重病还没钱医治。”家住西安北郊西航花园的市民贺先生打来电话说,自己想给程程捐些钱,让记者帮着联系联系。市民王女士专门向记者提供了一家援助受虐待儿童妇女的慈善机构地址,看能否为程程提供一些帮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老板表示要捐赠5000元给程程治病……
  昨日上午,程程在小姨朱彩芹的陪伴下,再次到西京医院做了核磁共振检查。检查显示:嵌入阴道内的异物为一个4厘米×5厘米大的硬物,已刺破直肠和膀胱,并严重感染。医院安排程程下周一入院治疗。面对巨额医疗费,茫然无助的程程又一次抹起了眼泪。记者赵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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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 63
注冊日期 : 200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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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中国财富被指加速集中 超九成亿元户是高干子女

發表  mz 周五 12月 25, 2009 5:31 am

2009-06-25 20:15来源:时代周报
转自http://hi.baidu.com/horron/blog/item/a4739259db584d88810a1886.html

0.4%的人占有70%的财富 贫富分化急遽加大的危险

  本报记者 韩洪刚

  中国在社会财富增长加速的同时,出现了财富向少数人手中集中的倾向。在日前召开的政协十一届常委会上,中国财富的“集中度”正在受到政协常委和委员的热切关注。
蔡继明委员说:“中国权威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国。”

  “有钱人”是谁

  查阅了几组权威数据显示,中国财富的确在以全球最快的速度流入富人钱包。

  2007年5月,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2006全球财富报告》指出,在中国,0.4%的家庭占有70%的国民财富;而在日本、澳大利亚等

成熟市场,一般是5%的家庭控制国家50%—60%的财富。

  2008年8月,美林集团与欧洲最大的咨询公司凯捷咨询在北京联合发布的《2008亚太财富报告》指出,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41.5

万位个人资产超过100万美元的富人。从财富平均拥有量来看,中国百万富翁人均掌握资产达510万美元,高于340万美元的亚太地区平均

值。

  专家指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财富最为高度集中的国家。中国财富向富人的集中度正在以年均12.3%的加速度在增长,是全球平

均增速的2倍。

  而中国国内的一份报告,则清晰地表明了社会财富集中在什么人手上。据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国社

科院等部门一份联合调查报告的数据,截至2006年3月底,中国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含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 5000万元以上的有

27310人,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在超过1亿元以上的富豪当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他们占据了亿元户的91%,拥有资产20450余

亿元。而考证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权力资本。

  不患寡而患不公

  3.8亿元一套的别墅,1.4亿元一架的游艇,4300万元一辆的汽车,1800万元一只的腕表,天价奢侈品纷纷登场。

  6月10日,《福布斯》中文版首次发布的“中国奢侈品市场调查”显示,当全球陷入经济衰退之际,中国已经成为国际奢侈品品牌最看好的市场。6月22日,“中国第一豪宅”汤臣一品一天内卖出了5套,均价每平方米11万元。这并非个案。5月底,深圳华侨城推出的7

套别墅一天全卖光,均价每平方米 12万元。

  在蔡继明看来,正是这种大部分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格局,导致了中国的畸形消费现象。

  目前,畸高的房价成为财富过度集中的一种典型体现。对中国的中产阶级有着深入研究的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周晓虹教授表示:

“高房价成为中国中产阶级成长的主要障碍。在中国,收入差距的拉大不仅伤害着底层的人民,也开始伤害中产阶级。”

  可以被划为中产阶级之列的副厅级干部、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在6月20日表示,“以目前的广州楼价,有七八成广州市民买不起房。”他还以自己为例说明,“广州很多房子价格超过2万元/平方米了。我是副厅级职称,每月工资8000多元,两个月工资也买不起一平方米的房子。”

  据资料显示,如今出现了中产塌陷的M型社会倾向,精英循环与精英结盟成为一种定型,其他阶层的发展空间不断遭到侵占。1994到2004年10年间,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生存环境恶化,全国有770万家个体户消失;相反,垄断行业占有了全民资源,垄断企业并无企业精神,它们只是权力的衍生品。

  难解权力魔咒

  《法国大革命讲稿》作者、19世纪英国知识界和政治生活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阿克顿爵士说过一句被后人广为引用的话:“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当下的中国,改革的聚焦点,仍然是如何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限制。

  “倘若不从根本上解决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就无法阻断这样的循环链条:社会不公平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必然地阻碍科教和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放缓,最后痛苦的承受者必然是底层百姓;老百姓的痛苦又会转化为对利益集团的痛恨,从而给社会的动荡埋下了伏笔。”一位分析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周晓虹说:“改革30年来,能够肯定的是,经济的总量确实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对资源的分配,我们从来没有看到向好的方向发展”。

  邓小平曾言,如果改革造成了两极分化,那改革就是失败的。目前,解决贫富两极分化,在周晓虹看来困难重重:“讲白了就是要对权力进行限制,但是在目前格局下,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而且,30年中间我们看到,经济总量在越来越增加,权力对经济的掌控是越来越高,而不是越来越低。格局不改变的话,问题会越来越严重,而不是越来越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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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胡绩伟: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

發表  ll 周一 3月 22, 2010 4:56 am

原载 http://www.morbell.com/forum/viewthread.php?tid=350312&extra=page%3D1
 一、60年了,该废除国民党"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 的反动政治遗产了!
  
  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年,一个甲子时,回忆当年国民党失败和共产党胜利的重要原因,就是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独裁专制的"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法西斯独裁政治,并向全国人民承诺,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将实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和林肯的"民有、民享、民治"。这样,全国民众,包括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以及国民党内开明人士拥护共产党,高唱"团结就是力量,让一切法西斯蒂死亡",1949年把国民党反对派赶出了中国大陆。

  毛泽东在六十多年前就尖锐地批判"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 的法西斯独裁政治:"世界成了自有人类历史以来未曾有过的伟大解放时代,国民党的买办封建法西斯独裁政治,成了世界自由民主汪洋大海中的一个渺小的孤岛,他们惧怕自己\'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法西斯主义有灭顶之灾。"全国各族人民、民主党派要求国民党"诚意实现真正民主自由的宪政,废除\'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法西斯独裁政治,并在抗战期内召集真正民意选举的国民大会。我们共产党人是自始至终主张这个方针的。"(《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15、921页)

  60多年前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在七大政治报告中向全国、 全世界公开承诺过不搞蒋介石和斯大林"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法西斯主义"一党专政"。他指出:"有些人怀疑共产党得势之后,是否会学俄国那样,来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制度。我们的答复是: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有原则上的不同的。毫无疑义,我们这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建立起来的,但是中国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他强调"中国现阶段的历史将形成中国现阶段的制度,在一个长时期中,将产生一个对于我们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及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和政权形态。"(《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61-1062页)

  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变成执政党以后, 在经济上经历了成功的恢复与发展,又造成悲惨的失败,特别是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导致大饥荒非正常死亡3800 万人。而在政治上继承了国民反动派的"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封建法西斯衣钵,自食其言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发动反右派斗争、文化大革命和"六四",几千万人受迫害的古今中外罕见的大悲剧。建国60年了,该反思历史悲剧的根本原因了!必须重新评价、反思和彻底割除国民党反动派的政治遗产:"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这个毒癌了!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实现民主、自由,绝不能只有"一个主义"!
  
  60多年前蒋介石的"中国之命运"提倡一个主义, 只有蒋氏三民主义,反对、封锁共产主义、新民主主义,企图扼杀思想、真理和追求真理的思想者。蒋介石执行"一个主义"政策,逆历史潮流而反动,其结果是被人民赶到台湾去。而毛泽东反对"一个主义",主张新民主主义,得到了全国人民拥护,取得了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的胜利。改革开放后,胡耀邦、赵紫阳十年新政、重建新民主主义社会,使文革后的中国重新站起来了,农村经济大发展,启动了政治改革,平反冤假错案,人心大顺,人心大喜。

  毛泽东、邓小平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社会主义, 抛弃了新民主主义,也拒不落实60多年前承诺的给中国人民以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建国60年后,偌大的中国大陆没有一家民营报纸,还不如满清政府的民主、自由,孙中山、黄兴、于右任、章太炎、康有为、梁启超还能够公开在民营报刊上批评、揭发清朝政府的腐败。在国民党反动派的"一个党"的极权统治下,还允许共产党公开办《新华日报》,民营报刊《大公报》、《新民晚报》和《观察》等,也不干扰中共电台的广播。现在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反民主、反自由的垄断思想的统治,证实了60 多年前储安平的悲观估计:民主、自由在国民党统治下是"多少"问题,而在共产党统治下是"有无"问题。试看今日大陆的报刊自由度,真是不幸言中了!这是伟大还是渺小?是光荣,还是耻辱?是正确,还是谬误?一个自称三个代表、而且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的自信心和胸怀竟然还不如西太后和蒋介石!

  万里在1985年讨论精神文明决议的中央会议上, 公开支持陆定一的建议:删去"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内容。当年冬天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万里说得好:"封建主义加教条主义可是个大祸害"。这个大祸害突出体现在"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上。万里还说:"不管是苏联还是罗马尼亚,是中国,还是朝鲜。谁这么干,谁就要垮台。"坚持一个主义的罗共、苏共垮台了,朝共处在困境。至于中国共产党,60年来坚持执行"一个主义"的失败政策。如果坚持到底,结果只能是毛泽东预言的"霸王别姬"。
  
  三、神化领袖的时代过去了,只有集体领导, 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的"一个领袖"!
  
  中国几千年历史的专制皇权统治,神化领袖,把人训练得迷信皇帝, 成为驯服工具,没有独立思想的螺丝钉。毛泽东、邓小平充分利用了中国人的这种落后心态,建立了毛、邓的垄断一切的个人集权。毛主席说:"我是马克思加秦始皇",用"专制主义、愚民政策"统治和奴役人民。邓说:"只有一个婆婆。""毛主席在,毛说了算;我在,我说了算;什么时候你(江泽民)说了算,我就放心了。""一个领袖"的毛泽东说:"我用一个小指头就能打倒你(刘少奇)。"1966年"炮打刘邓司令部",把全国上上下下的党政干部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上亿人受到伤害,全国陷入浩劫。"一个领袖"打倒了刘少奇、林彪两个自己指定的继承人。邓小平是第二代的"一个领袖",连续扳倒了华国锋、胡耀邦、赵紫阳三任党的主席、总书记。邓小平自己要官,当了军委主席,而党的总书记赵紫阳、国家主席杨尚昆只能当军委副主席。邓小平用枪指挥党,"我一个人说了算",下令调动几十万大军进入京城,镇压学生,酿成"六四"惨案。毛、邓"一个领袖"的统治手法加上无产阶级专政,比起蒋介石的"一个领袖"给十亿中国人带来更加惨痛的灾难,国民党的"水旱蝗汤(汤恩伯)"造成灾难,但是,远远比不上毛泽东制造的人为大饥荒,和一个接一个的"信阳事件"和"六四惨案"的残酷性。现在没有毛邓那样的大独裁者,何苦还要冒充天才领袖,死保住"一个领袖"的帮规不放呢?《国际歌》早就说:"从来就没有救世主,更不靠神仙和皇帝,全靠自己救自己。"

  回顾60年经济的辉煌数字后面几千万非正常死亡的中国人的鲜血与 生命,必须看到"一个领袖"的制度性恶果与反动、落后本质。而民主、自由、人权、平等、法制等普世价值,建国60年后仍未实现,几千年遗留下的皇权天子或一个领袖的恶法、阴魂不散,活人被死人缠住,硬要把道统与法统结合于一体,政教合一。中国古代君与师是两个人,皇帝是皇帝,孔夫子是孔夫子。外国皇帝与教皇也是分开的,凯撒归凯撒,教皇归教皇,都是政教分离。从毛泽东开始,共产党就搞政教合一的落后制度,自以为是内圣外王的政治家与思想家合一的"一个领袖",自己吃力不讨好,更可怕的是 60年来害死了几千万人,共产党应当告别这个吃人制度了!
  
  四、"一个党"的一党专政导致大腐败与大失败
  
  回顾国史、党史、共运史,各国共产党的所有失败的理论根源, 在于年青的马克思和列斯毛错误地判断了时代,明明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时代,偏偏过急地误认为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时代,以为资本主义腐朽了、垂死了,丧钟敲响了。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承认对资本主义的判断错了,可是列斯毛不听马恩的"一国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几个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动社会主义革命才能成功"的教导,一定要在最落后的封建帝国俄国和中国发动社会主义革命,要建设乌托邦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而要进行这样的革命,就必须按照共产主义国际(第三国际)的命令组织中国共产党。李大钊、陈独秀原来不同意叫共产党,共产国际的代表认为既然是受其资助的支部,必须叫共产党。俄国党原来称为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后来也改称"苏联共产党"。到了1953年,毛泽东提出社会主义改造,不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就不讲民主了,旧民主、新民主都不要了;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人民民主专政、联合政府的承诺都扔到九霄云外,而只能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的一党专政了。毛泽东反对蒋介石的"一个党",打倒了蒋介石,建立了全中国后毛泽东又建立了 "一个党"的一党专政。

  一切错误、失败与罪恶的制度性根源,就在于一党专政, 没有人能监督共产党领导一切的"一个党"。文革后安子文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谁来监督毛主席?"现在,中国愈演愈烈的整体性制度性腐败,亡党亡省的现象就是必然会出现的。毛泽东早就批评过蒋介石:"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但是,本来就向往着超过秦始皇、汉武、成吉思汗的毛泽东,满脑子帝王思想,继承了又超过了蒋介石,真正是做到了"党外无党"。把所有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都纳入共产党领导下的体制内,设立共产党党组控制,发展或派入地下党员充当民主党派领导人,直至在民主党派党章党纲中明文规定"在共产党领导下",失去了独立性,成了附庸性吹鼓手、啦啦队。1949年的共同纲领是由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各民主党派通过的。到了1954年以后,民主党派人士被赶出了联合政府,中国共产党独揽大权,照搬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手法,只有"一个党"。把"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对立起来,自外于"民主党派",成为中国的"不民主党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上四个小星星代表四个阶级的人民民主专政, 变成只有一个大星星(共产党)的无产阶级专政,党的专政、一个领袖的专政了。党的政府、党的军队、党的文化、党的思想……党领导一切,垄断一切,一切归属党的领导。而且不容置疑,"小和尚"对党支部书记提意见是反党的小右派分子,对"老和尚"提建议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的大右派分子、被毛泽东打成"反党联盟"。 这样,中国的政府成了党政不分的党的政府;最高权力机构的人大成了党领导下的橡皮图章;公检法归中共的政法委领导,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要向公安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汇报;全国人民的思想必须统一到党的思想之中,中共中央宣传部成了思想沙皇,意识形态的最高裁判官,制定统一的主旋律,十亿人唱同一支歌;利用党的军队的无产阶级专政威力,镇压学生运动,军委主席竟然有权撤换、任命党的总书记;党官竟然有权力惩办有思想的知识分子,他们被诬告为危害国家安全、颠覆政府的政治犯、思想犯,逮捕判刑。从孙志刚到邓玉娇,人权何在?从《冰点》事件、《炎黄春秋》事件到2008宪章起草者刘晓波被捕,宪法的公民权利成为一纸空文。在这样落后野蛮的垄断资源、权力和思想的独裁垄断的专制统治下,出现了公民没有自由、民主权利,贫富差距达到世界第一的两极分化的社会,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生态环境极端恶化,造成贻害子孙万代的大失败的恶果。在纪念60周年的大话、套话、官话连篇的大报告中,是不是要把一党专政下出现的这些阴暗面与现实问题如实向人民交代?在夸夸其谈地大摆经济成就的大报告中,是不是应该代表中国共产党真诚地向60年来在历次运动中几千万非正常死亡的冤魂饿鬼低头认罪、谢罪,请求受难者家属原谅?一个执政党,把一切功劳归功于党,那么一切灾难、罪行,也必须归罪于党。60年了,应当扪心自问,难道只有功劳,没有罪过、错误?千秋功罪,自己不讲,历史、人民会清算的!最公正的是时间,历史老人会对每个党、每个领导人作出公正的结论!
  
  五、不抛弃"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法西斯政治, 只能亡党亡国!
  
  6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败得失的历史说明, 如果中国共产党不抛弃失败的落后于时代潮流的"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法西斯独裁政治,那么也将象坚持"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国民党反动派那样,被人民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毛泽东指出,没有取消一党专政这个前提条件, 是不可能进行稍为认真的改革。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求立即取消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一个包括一切抗日党派和无党派的代表人物在内的举国一致的民主的联合的临时的中央政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要想在全国范围内,就是说,在国民党统治区域进行稍微认真的改革,是不可能的。"(《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65页)毛泽东、中国共产党的这个判断是正确的,毛泽东认定适用于国民党,也适用于共产党在内的任何其他党派。中共七大通过的毛泽东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写上了"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民主的联合政府……不管国民党人或其他任何党派、集团和个人如何设想,愿意不愿意,自觉或不自觉,中国只能走这条路。这是一个历史法则,是一个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趋势,任何力量,都是扭转不过来的。"(《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69页)"其他任何党派",当然包括中国共产党,只能走废止一党专政这条路。没有这个前提条件,进行稍微认真的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是不可能的。

  六十年的国史、88年的党史证明:废除一党制为核心的"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法西斯独裁政治是大得人心、符合国情的,因为这是历史的必然规律。21世纪的中国共产党和60年前的国民党统治的大陆同一样"成了世界自由民主汪洋大海中一个渺小的孤岛,他们惧怕自己\'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法西斯主义有灭顶之灾。"(《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15页)但是,毛泽东当年讲得对:"任何力量,都是扭转不过来的。"

  因此, 21世纪的中国执政党不能继续死抱住中世纪的专制统治方式,用希特勒、斯大林、蒋介石、毛泽东的法西斯主义"一党制"统治大陆了。最好的出路是学习胡耀邦、赵紫阳重建新民主主义社会,走胡赵之路。如果,死抱住"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亡灵不放,那么历史悲剧可能再次出现。这是历史规律。
  
  (2009.08.27第一稿、2009.08.30第二稿, 2009.09.15修改定稿)
  
  注释:“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引自 毛泽东:《评国民党十一中全会和三届二次国民参政会》,人民出版社 北京 1991年6月第二版《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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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胡绩伟: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是超级法西斯主义

發表  ll 周一 3月 22, 2010 5:33 am

(原题: 余丝记) http://www.yhcqw.com/bbs/dispbbs.asp?boardID=7&ID=10786
关于「社会主义比法西斯主义还坏!」

一位朋友在给我的信中说:列宁的老友伊斯门曾经说过:「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是超级法西斯主义。」我早有这个看法,但没有说,原因是我没作过认真研究。
我 请这位朋友帮我查查,这句话的原文和出处。他给我送来了一个复印件,是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一书的第三十二页。这一页中引用了伊斯门先生的话:「斯大 林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相比,不是更好,而是更坏,更残酷无情、野蛮、不公正、不道德、反民主、无可救药。」下面又引用了伊斯门肯定「斯大林主义,就是社会主 义」的一大段话。
图为胡绩伟(摄于2005年)

在这一页中,还引用了在俄国住了十二年的美国记者W.H.张伯伦先生的话:「社会主义者肯定会证实,至少在其开始时,不是通往自由的道路,而是通往独裁和反独裁,通往最惨烈的内战的道路。以民主手段实现并维持社会主义,看来实属于乌托邦世界。」
我 请这位朋友查一下伊斯门先生的简历。结果是说:伊斯门(1883-1969)是美国诗人、编辑。从一九一八年起去俄国研究苏维埃的政治制度,同列宁交上朋 友,还同苏联司法部部长的妹妹结了婚。因为俄国的专制腐败统治集团背弃了当年革命的最初宗旨,所以他在一九二二年回到美国。在二、三十年代,他撰写了《列 宁死后》、《社会主义在俄国的终结》、《斯大林的俄国和社会主义的危机》等书。哈耶克引用的那段话就是从《斯大林的俄国与社会主义的危机》一书中引用的 (该书第八十二页)
经过这一核查,我才敢说:「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比法西斯主义更坏,比斯大林主义更残酷无情、野蛮、不公 正、不道德、反民主、无可救药。」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毛泽东所发动的一连串的政治思想斗争,特别是反右派斗争和十年「文革」,充分发挥了毛泽东社会主 义制度的法西斯的残酷野蛮传统。在「文革」结束以后,上下一致的结论是:毛泽东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期所搞的社会主义是封建法西斯主义,以后李慎之同志改 为「皇权法西斯主义」。我也把毛泽东说自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改为「斯大林加秦始皇」,这才合乎实际。毛泽东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法无天的「残酷斗 争」、「无情打击」那一套,恰恰是从斯大林统治的苏联学来的。

毛泽东的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第一项,就是「坚持社会主义」。
他 坦白地说:什么是社会主义,自己也搞不清楚;另一方面,又公然说:「只要是共产党领导,怎么干也是社会主义。」当他们反对市场经济时,把平民百姓出卖血汗 劳动挣来的一点点工钱,比如摆一个小摊或者搞一点短途运输,都被认为是「搞资本主义」,说这是「个人发家致富,个人发财。」以后,邓小平提出「让一部份人 先富起来」,让一些干部带头以权谋私,钱权结合,霸占和骗取国家财产,搞得整个社会上上下下贪污腐化,贫富分化越来越严重,这又成了最时兴的社会主义了。
毛泽东搞「穷社会主义」,江青公然说:「宁肯吃社会主义的草,不吃资本主义的粮。」还说搞生产就是:「只埋头拉车、不抬头望路」;挣一点钱,就叫什么「金钱挂帅」,都被打成反革命。结果弄得整个社会一穷二白,百业凋零,啼饥号寒。那个「穷社会主义」,人们怎么能忘记呢?
邓 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压迫剥削人民的本质,在手法上搞了一些新花样,就是采纳现代社会流行的一些政策方针。比如前面说的发展市场经济,无非加 上一个帽子,叫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城市建设」等等。从表面上看,现在大中城市甚至很多小城小镇,都高楼 林立,公路纵横。仔细一看,是霸占老百姓的土地,给一点钱,甚至一点钱也不给,发展「房地产企业」。然后吸收大量的农民工,用很少的工资,让他们修房、修 路、修广场、修花园洋房,这些都是几千万农民工的血汗建设起来的。这些权钱结合的统治者,压迫和剥削农民工的血汗而富得流油,几千万农民工和他们留在农村 的父老乡亲,仍然挣扎在三座大山(住房、子女教育和医疗养老)的高压之下,过着困难的日子。而且处于有剥削不敢说,有压迫不敢反抗,有冤无处伸,有状无处 告的危难下。这是因为邓小平这种经济上学习资本主义社会初期阶段,就是「资本主义剥削的青年时期」的经济制度,可是,在政治上却严格禁止采用资本主义时期 的自由民主的社会制度。邓曾一再说明,绝对不能学习西方的多党制、普选制和三权分立制,对此必须严格批判、限制和打击。日益扩大的贫富悬殊,就是中国共产 党毛邓核心几十年来所吹嘘的「坚持社会主义」的「辉煌成绩」,也是国际社会上有些人所吹嘘的「中国的崛起」。

现在,中国人民认识到这种社会主义真面目的人越来越多。所以保证社会主义的先进性的「保先」运动,群众说是「保鲜运动」,这像腐烂的水果还要保鲜一样,成为新的笑料。
老 汉我,今年九十岁,二十多年生活在国民党统治区,五十多年生活在共产党的党天下。我到过苏联两次,到过朝鲜两次,我对这两个国家的差别作过比较。我大致了 解过东西两个德国,南北两个朝鲜,以及大陆和台湾的异同,我虽然没有作什么全面性的研究和比较,但活生生的现实一而再、再而三地教育我。我不仅完全同意列 宁老友伊斯门的结论;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比希特拉的法西斯主义还坏;我还可以肯定地说: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比斯大林的社会主义还坏!
中国共产党硬要「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什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只能是死路一条!我相信在现在共产党党内的明白人越来越多!我不相信在这几十年的反反复复的东撞西碰中,连生路和死路还搞不清楚吗?
二○○六年三月五日

马克思说: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我信仰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理论观点,但是我不同意把马恩的思想理论统称为马克思主义,也不赞成把自己称之为马克思主义者,更不认同把中国共产党称之马克思主义的政党。
别人要说他信仰马克思主义,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我尊重他们的信仰自由,我不反对。
我 只信仰或者相信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基本思想。我对马克思、恩格斯十分崇敬和尊重,因为他们提出了一系列的关于人的解放的理论观点,主张建立一个没有压 迫、没有剥削的自由人联合的民主幸福的社会。我特别拥护他们严厉抨击对思想舆论钳制的独裁专制制度和争取言论出版自由的坚持不懈的斗争。
但我对他们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却是从相信到怀疑、到反对,所以我更不赞成把马恩的思想理论统称为马克思主义。

我最早相信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但我不同意叫什么「孙中山主义」;我相信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相信罗斯福提倡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但我没有听说有人把它们称之为林肯主义和罗斯福主义。
初 期,我相信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但也不同意说是什么「毛泽东主义」。毛自己也不敢这样说,以后才改为「毛泽东思想」。在延安时期,我对毛所说的现 在已不是「旧民主主义」而是「新民主主义」。对这两点「新」,我很相信,但也有所怀疑。他说的两点「新」,一是因为它的发展前途已经不是资本主义,而是社 会主义;二是因为已经不是资产阶级的国民党领导,而是无产阶级的共产党领导。毛一开始就批评蒋介石的国民党一党专政。毛是一个很有计谋的策略家,他一面反 对蒋介石搞「一个主义、一个党、一个领袖」,一面又推行和学习列宁斯大林的一个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一个党--中国共产党;一个领袖--毛泽东。

上 世纪三十年代,我对马克思主义还是作过一番研究,认真读过马恩的一些着作。马恩的着作很难读,我曾经用三个月的业余时间来攻读《资本论》,结果,懂得很 少,很肤浅。我读懂了的大都是列宁、斯大林的着作,从他们的着作中来认识马克思的学说,所以当时延安称之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实际上只能说是「列宁斯大 林主义」,以后才逐渐了解列宁、特别是斯大林歪曲了马恩的学说。
恩格斯说:马克思的两大发现:一是剩余价值论,一是唯物历 史观。我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懂得很少,但对他们哲学思想了解的比较多。这也不是靠马恩原着,先是靠读艾思奇的《大众哲学》,以后靠毛泽东的《实践论》和 《矛盾论》;据说毛的「两论」是张闻天等人为毛起草的,也是根据艾思奇的哲学笔记发挥而来的。读了艾、毛的着作以后,再读马恩的原着,这才理解得更深刻一 些。
学习马恩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我一生的思想认识和革命实践的提高,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在 历史唯物主义中,马恩对社会主义的阐释是十分重要的学说。他阐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只能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所以,他们称之为「后资本主义社 会」。而毛泽东跑步进入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思想理论和社会实践,从一开始就违背了马恩的理论观点。对于这一点,苏绍智和王若水早就有专文阐述。毛泽东一开始 就同马克思主义背道而驰,无非是一个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的斯大林主义者。有些人把「毛泽东思想」捧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顶峰」, 是「最高最活的马克思主义」,结果把马克思主义的真面目搞得一塌糊涂。
马克思知道他的思想随着时间发展而发展的,自己是在 实践中完善的,而且,也不是包罗万象、十全十美的,更没有提供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所以他不赞成把他的思想统统称之为「马克思主义」。事实正是如此。当马 克思女婿拉法格在一本书中用了「马克思主义」这个词时,马克思坚定地说:「我完全知道,我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据说,恩格斯关于马克思说自己不是「马 克思主义者」,反复强调了五、六次。当拉法格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去招摇的时候,马克思很生气,说:「让他们见鬼去吧!」

应该承认,马恩的学说也有不正确的部份,有偏激的片面的言词,还有一些当时是正确的,但以后条件变化了,也变得不正确或者不完全正确了。
我以为,任何人的思想、言论、着作,都不可能全是正确的。事实上,任何伟大的思想家,恐怕也是不可能做到完全的正确。所以把马克思一个人的思想统称为「马克思主义」是不恰当的,如果把那些附加的东西也称之为「马克思主义」,那就更荒唐了。
为什么一个马克思,在百年来的世界中,竟然会出现几百种称为「马克思主义」的「主义」?如果仅仅是为了研究学问,出现各种流派对马恩思想进行研究探讨,也是好事。这也是一种百家争鸣,也是每个人的学术自由。
有 一些政治家组织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自由民主社会,这也是一种好的社会实践。但是有一些政治家是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来进 行政治斗争。为了夺取政权,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取私利,这就不好、甚至是很坏了。像斯大林、毛泽东这样自诩为马克思主义的正宗,结果把马克思主义蜕化成一种 为自己一帮人结党营私的「官学」。
更坏的事,是在他们达到掌握政权的目的以后,为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权力,进而用这种「官 学」、「神学」,在「马克思主义」的虎皮大旗下,以此来垄断一切,统治一切,把一切反对自己的人,或者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人,甚至把思想虽然一致,但是, 他认为对方潜藏着威胁自己最高统治权力的人,都通通扣上「反马克思主义」的「反革命」帽子,加以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这就罪大恶极了。

当 然,应该承认,我这种认识也是逐渐清醒的。在最初,我曾经自认为是信仰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是自愿加入这个自称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但 是我并没有真正读懂,也没有真正弄清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真谛。老实说,中共高级领导人中,认真学习过马克思、恩格斯原着,并真正领会马恩思想真谛的人是 很少的。几十年来,一些认真学习而且真正读懂马恩着作的人到是不少的,但都被历次政治运动一茬一茬地打压下去了,很多优秀人才甚至被肉体消灭了。
革命的火种是不可能被消灭的。随着时代的前进,认清这班假马克思主义真面目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多数人是从活生生的现实教育下觉醒的,从理论思想上觉醒的人也越来越多。
也 应该承认,毛泽东思想在一定条件下的确也有一些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是有相当迷惑力的。如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某些具体的方针政策的实施和思想理论的阐明。 最主要的是毛泽东凭借独霸军事强力,逐渐建立起一整套的「一个主义、一个党、一个领袖」的皇权法西斯专制的体制和制度,把一切异己思想和异己力量不断打压 下去,在整个社会中造成一种假、大、空的思想控制力量,使各种异己的思想势力难以形成足以抗衡的政治力量。

仅管认清这帮假 马克思主义真面目的人越来越多,但是能够进入中共高层领导层的人还是越来越少,对马克思主义究竟是什么,当然也说不清楚。如今什么「高举」,什么「坚 持」,无非是假、大、空的陈词滥调。现在又要花巨资来搞什么「马克思主义工程」,也无非是在这块金字招牌下的官学。依靠盲人骑瞎马式的冲撞,能够维持这个 假马克思主义的「铁打江山」吗?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共产」的定义到底是什么?
共产党为什么叫「共产」?「共你的产」,是不是「共产」?
多年来,我对此颇有怀疑,但不得其解。去年,我请几位朋友帮我查查原着,到今年六月二十日,许良英同志来信,经他查证,才完全解决了疑问。

去年,看到香港有的专家说,这个「共产」是日本人先翻译出来的,他们当时把「共产」的「产」解释为「财产」的「产」,所以中共才按这个意思,把一切财产都收归公有。
据许良英先生查考:Kommue按《德华大辞典》解释,确有「公有公用」、「公社」的意思。如「原始公社」、「巴黎公社」。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共产主义」的德文就是Kommunismus。
在 《马恩全集》第四卷中,恩格斯一九八七年写的《共产主义原理》中有详细说明。其中核心思想是:「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私有制必须废除,代替 它的是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共同协议来分配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在《共产党宣言》中还明确宣布:「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想用一句话表示出来: 消灭私有制。」所以,许良英先生认为「共产」这个词,中译并没有错。
但是,许先生和我都认为把「共产」理解为「共你的 产」、「你的就是我的」,却是错的。据许先生查考,《共产党宣言》中对这一点已经作过澄清:「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成员的集体财产,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 会财产。」马克思也说过:「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社会,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社会。」
这就很明确的表明,几十年来,在中国苏维埃时期就大搞「共你的产」那一套,就违背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违背了《共产党宣言》。

据 丁弘和郭士龙的考证,孙中山在创立同盟会之前,曾两次赴欧,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党国际」商讨中国建立革命党的问题。中山先生回国后一再强调:社会主义 「并非均富之主义」,「谓夺富者之财以济贫,如是谓之均,乃误会也。」他宣称:「人道主义主张博爱、平等、自由,社会主义之真髓亦不外此三者,实为人类之 福音。」丁、郭二人考证:中国共产党两位建党元勋李大钊和陈独秀当时就不主张叫「中国共产党」,主张叫「中国社会党」。因为中共是苏共派人来组建的,认为 应当按「共产国际」的称谓,才同意定名为「中国共产党」的。当时,李大钊和陈独秀所宣传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思想转变以后的思想,已经把 「阶级斗争」转变为「阶级竞争」,已经提出可以从资本主义和平转变为社会主义。李大钊和陈独秀两人当时对列宁、斯大林的苏维埃那一套并不完全赞成。

中 共成立以后,陈独秀是第一届到第五届的总书记,他曾经几次对抗「共产国际」的方针,不听「苏联老大哥」那一套社会主义的办法。但是苏联那一套同毛泽东在湖 南搞农民运动一样一拍即合,先把地主富农「扫地出门」,先「共地富的产」,然后「打富济贫」,把很多有钱人(包括士绅、工商业者、甚至小商小贩)的财产也 「共」了。
据郭士龙介绍,苏联建立集体农庄时,「把各种财物大呼隆地集中在一起,全部没收,大吃几个月,充分显示共产主义 的优越性,随即化为乌有。」又说:当时「以军事共产主义的名义,实行红色恐怖,美其名曰『共产』」。「把从来自千家万户私有之产归而为一,把所有衣食住行 全部集体农庄化。」

这股共产风,愈刮愈烈。这一决策,在中共高层也意见分歧,几经周折。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在一九 三五年八月,中共中央才发表《八一宣言》,宣布实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政策。在抗战初期,共产党和国民党开始谈判,宣布把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 路军(以后改称第十八集团军)、把苏区改为特区。在中共中央所在地的「陕甘宁边区」,西北中央局所领导的土地改革,就不再实行「打富济贫」、对地主一概 「扫地出门」那一套政策。到了全国解放的初期,也是这样。
但是,毛泽东的主要思想并没有完全放弃「共产」那一套左的东西。 所以,在镇反、土改、三反、五反中,左的倾向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在三年恢复建设时期以后,毛泽东就老病复发,把新民主主义建设视为右倾,实行「三大改 造」,几乎把所谓资本主义的钱财统统收归公有。在三面红旗、实行人民公社制度以后,甚至把几亿农民土地全部作为资本主义的尾巴,也统统割掉了。十年浩劫, 「革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命」,「兴无灭资」、「斗私批修」,从中央政治局到各省市县委都被「一脚踢开」,大大小小官员都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 派」,几乎统统打倒。像我们这些高中级干部大都被「扫地出门」、「赶出黑窝」,所有「贵重财务」,如古文物、手表、收音机(那时还没有电视机)、照相机、 衣服细软等等统统「抄走」,都被「共产」了!
总之,「共你的产」、「你的就是我的」!毛泽东发动的一场接一场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一方面大批大批地清洗各种「资本主义政治势力」,一方面又大把大把地收缴「资本主义的物质财富」。

毛 泽东在「马上夺天下」以后继续「马上治天下」,治出一个集权而又极穷的「社会主义」,他的第二代核心用「马上保天下」(六四血腥镇压)的办法,保卫一个集 权而暴富的「社会主义」,不只是全面的全国恐怖,而且是全面的全国豪夺,各种大官兼大亨,各显神通,形成一个贪、赃、毒、黑的权贵资产阶级和巨富集团。现 在,虚假繁荣和贫富分化,日益恶化为全面性全国危机。难道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共」出来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吗?
二○○六年二月-二○○七年十二月完稿 (原载《争鸣》2008年3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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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论毛泽东有“丰功伟绩”吗?

發表  ll 周一 3月 22, 2010 11:26 am

——兼与李悔之、石三生先生讨论 http://vip.bokee.com/20100207892448.html 岩石

【前言】 : 这篇文章早该发出,推迟至今,是我的精心安排。整整五年前,我写的第一篇批毛作品就是:《弥天大谎:“毛泽东推翻了三座大山”》。当时我是网络的门外汉,到2006年写成了两大本批毛专著,受到了几位学者的肯定,但一直无处发表。从今日起推出这一组文章,目的有三点:揭露真相、感谢广大网友对自己的支持、表示自慰。
我坚信亚伯拉罕·林肯的一段话:你可以欺骗全体人民于一时,也可以欺骗部分人民于永久,但是,你不可能欺骗全体人民于永久。 ——2010-2-7

【正文】 :
近日,两位先生发表了两篇博文——李悔之先生的《毛泽东一生到底建立了哪些“丰功伟绩”?》和石三生先生的《毛泽东的伟大在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又建立了一座大山》——颇有影响。二位都是受人敬重的学者,笔者没有反驳之意,只想就这个问题继续深入进行探讨:毛泽东有“丰功伟绩”吗?

一、何谓功绩?何谓丰功伟绩?
功绩,即功劳(与“过”相对)与成就,指贡献比较大。丰功伟绩,无疑更上一层楼,指辉煌显赫的功绩,其他人难以企及的功绩。
功绩与丰功伟绩都是中性,适用于任何人身上。
比如斯大林,成功地将毛泽东降服,捆绑到了自己的红色战车上。而且,通过毛泽东,成功地实现了外蒙古(158万平方公里)的彻底独立,完成了对中国北方失地(170万平方公里)的永久性霸占;而且,通过毛泽东,成功地使中国为苏联的红色扩张战略充当马前卒,冒天下之大不韪,发动对韩国的侵略;同时,还使中国为他背上了沉重的战争债务。显然,斯大林为苏联立下了荦荦巨功,但对中国来说,却是滔天罪恶。再如尼赫鲁,也从毛泽东手里获得了中国的藏南(9万平方公里)、锡金(0.72万平方公里)和拉达克(4.51万平方公里)。同样,尼赫鲁是印度的英雄,也是中国的罪人。
另如十月革命,对于夺得政权的权贵集团来说,是巨大的功绩,但对于毫无自由的苏联人民来说,却是巨大的灾难——为此,上千万人死于非命。
所以,评论功绩与否,必须认识清楚对象。

二、评论功绩与否,必须比较
研究历史,不能不比较。评论功绩,更是如此。
比较,需要纵向对比,更需要横向对比。比如,人们出生的时候都是三四十公分左右。28年以后,一个身长80公分的侏儒拍着胸脯自吹自擂:看看吧!看看吧!弹指一挥间,发生了多么惊人的翻天覆地的巨变:我的个子增长了一倍多!
似乎,此人言之有理。可是,横向一比就露馅了:同一时段,别人却长到了1.6米、1.8米,甚至2米多!——小侏儒,你有什么可吹的?!
中国毛泽东时代正是如此。

三、评论功绩与否,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认识清楚当时的世界大势
比如中国的秦始皇和西方的亚历山大大帝,都生于2000多年以前,都穷兵黩武,也都建立了大一统的专制帝国。但当时,全世界都实行专制制度,扩土拓疆是常态。所以,无可厚非,而且都被视作建立了丰功伟绩。
然而,毛泽东时代就不同了——民主已成时代洪流,人权已被联合国宣布为全人类的最高价值观。其时,师效秦始皇,并变本加厉,建立空前的极权制度,而且以阶级斗争为纲,疯狂践踏人权,整了一亿多人整死杀死了两千多万(叶剑英元帅之言),对人民而言,绝不是什么功绩,只能称作罪大恶极。如果,再联系其人制造了一场空前绝后的大饥荒,见死不救,活活饿死了几千万农民,那么,功绩二字还说得出口吗?只能叫做恶贯满盈。
罪大恶极、恶贯满盈,在任何时代,都不会转化为功绩。
要认识当时的世界大势,还应该明白毛泽东时代正值世界经济史的黄金时期(1949~1973年)。地球一片欣欣向荣,唯有中国大陆这边风景独糟。最后,伟大中国史无前例地坠落成了全球第一贫穷国家。
面对此景此情,崇毛派人士们不感到汗颜,反而大睁两眼奢谈这些方面所谓的毛泽东的丰功伟绩,岂不滑天下之大稽乎?

四、看问题应该全面和实事求是,即使对罪人对恶魔也不应该抹杀其功绩
蒋介石是个独裁者,与毛泽东一样,都是逆时代潮流而行的反动派。但面对实力强大的日寇的疯狂侵略,挺身而出力挽狂澜,功不可没。二次大战,全世界几十个国家遭受侵略,只有四个国家政府进行反抗,颂扬蒋介石为民族英雄,当之无愧。
斯大林是世界史上一大恶魔。但在他的领导下,1927~1939年苏联在短短13年时间内一跃而成全球第二大工业强国,其丰功伟绩不能不予以充分肯定。特别是他率领伟大的苏联人民英勇抗击希特勒的凶猛侵犯(在美国慷慨而有力的支援下),从某种意义上说,挽救了人类命运,更不能不称颂为丰功伟绩。

五、毛泽东有哪些丰功伟绩?
看问题应该客观全面,对于从事学术研究来说,也是基本要求,即必须公允。
少年时代,由于被动接受愚民教育,我曾是一个盲目而真诚的毛泽东崇拜者。后来,事实教育了我,社会现实震醒了我。在痛苦的思想转变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反反复复,苦思冥想,苦心孤诣地寻找毛泽东的功绩——且不说丰功伟绩。
找来找去,我发现只有一条(宏观而论):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这是一项赫赫伟功,完全称得起“丰功伟绩”。
可是,我很快又发现:原来,这是一个弥天大谎!

注:接下来请看:《弥天大谎:毛泽东推翻了三座大山》系列
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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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弥天大谎:毛泽东推翻了三座大山”之一

發表  ll 周一 3月 22, 2010 11:43 am

——三座大山之说不科学 http://vip.bokee.com/20100209893325.html 岩石

你可以欺骗全体人民于一时,也可以欺骗部分人民于永久,但是,你不可能欺骗全体人民于永久。 ——亚伯拉罕·林肯
为什么说“三座大山之说不科学”?

一、“三座大山之说”的来源
毛泽东1953年在《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任务》的报告中说:“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了中国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这个革命,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算起,经过28年,终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由于世界形势的改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正确、以苏联为首的国际革命力量的支援,而取得了胜利。”
从此,有了“毛泽东领导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之说。

二、“封建主义大山”之说不科学
什么是封建主义?
就马克思主义词典而言,封建主义指的是前资本主义欧洲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形态。即国王对宗室和功臣赐爵封土建国、分而治之,实行农奴制和等级制的农业经济社会。
中国自古以来“封建”的概念与之大体相同。如下: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 。”孔颖达疏:“故封立亲戚为诸侯之君,以为蕃篱,屏蔽周室。”
《史记·三王世家》:“昔五帝异制,周爵五等,春秋三等,皆因时而序尊卑。高皇帝拨乱世反诸正,昭至德,定海内,封建诸侯,爵位二等。”
唐·柳宗元 《封建论》:“彼封建者,更古圣王 尧 、舜 、禹 、汤 、文 、武而莫能去之。”
  严复 《论中国教化之退》:“ 秦并天下,更古制,更井田而为阡陌,废封建而置郡县,黜儒术而任名法。”

武汉大学冯天瑜教授说:“列爵曰封,分土曰建”。
杨伯峻、徐提先生编《春秋左传词典》说:“封建,以土地封人使之建国。”
因此,对于中国来说,倒是夏商周以至秦以前属于中国传统所指的封建社会(后世虽然也有土地分封,但基本上都是中央高度集权),也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一致。
毛泽东所称的中国封建主义,则指秦以降至晚清的中央集权的帝王独裁制度。与马克思主义词典里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更与中国传统的封建之谓迥然不同。实际上名不副实,很不科学,是对西方历史学称谓的生搬硬套。
从发展的角度看,世界近代以来,中国确确实实有一座大山压在人民身上,严重地阻碍了中华民族的进步。它应该称作:君主专制主义大山。

三、“官僚资本主义大山”不存在
为什么这样说呢?
其一、什么叫资本主义?全世界大多数经济学家政治家认为, 它指的是一种经济或经济社会的制度,但没有确切的定义。既然基本概念都不清楚,何言科学二字?

其二、马克思恩格斯使用资本主义的称谓,指的是他们所面对的当时欧洲社会——使用机器进行大规模工业生产,生产资料私人所有,雇佣无产阶级劳动,利用资本通过自由市场获取利润,而且政治上是少数人主权。
显然这是一种有利于资本、资本所有者和掌权者的制度。于是,出现了 “羊吃人”的圈地运动,出现了以种族屠杀为特征的殖民掠夺,出现了血腥的贩卖黑奴活动,出现了周期性的恶性经济衰退……
同时,这个蓬勃发展的时代的到来,也唤醒了许许多多正直知识分子的良知,催生了一个激动人心的启蒙运动。从17世纪开始,伟大的民主主义思想家约翰·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托马斯·潘恩、托马斯·杰斐逊……擎起了人权、平等、自由、民主的大旗(出生于旧时代,其中有些人的思想并非完全先进,如卢梭。)新思想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光辉,也个世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文明制度的雏形。
不久,另一些追求社会文明的人们发现,取代(欧洲)封建社会的新社会并不公正。由是,空想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也是乌托邦)应运而生。他们都反对这个工业时代的新生制度,并且都认为它必死无疑。
然而,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20世纪30年代,在凯恩斯主义引领下,在罗斯福新政推动下,一场波澜壮阔的改良运动席卷欧美两大陆——与马克思、恩格斯相同的是,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883-1946)与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 1882.1.30—1945.4.12) 也主张社会公正和政府干预;不同的是,他们主张这个社会可以改良而不应该进行暴力革命。事实证明,他们成功了。
二战以后,一个史无前例的文明社会亮相于地球的西方——全体人民主权;以人权为最高价值观;实行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又加以有限的必要的有监督的政府干预;既鼓励竞争又打击垄断;既承认物质差别又实行福利制度、切实保障贫弱群体的生活……正是: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是的,这个社会还矛盾重重问题多多。比如20世纪70~80年代又出现了政府干预过多,国营企业亏损,财政赤字,债台高筑,个人竞争心与积极性减弱,效率下降,过度消费和浪费,经济滞涨等等现象,但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随之兴起,“里根革命”、“撒切尔夫人主义”流行一时,形成了诸如国有企业私有化、削减社会福利开支等一系列反向调整。再如,2008年发生金融风暴,马上,国际联手施加经济刺激。
是的,这个社会还存在着贫富差别——大概,如同犯罪一样,这是一个永远难以根除的问题。人类需要不断发挥聪明才智予以解决的是:在维护竞争机制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地缩小贫富差距,给贫弱群体以足够的照顾—— 一个健康的社会没有竞争机制不行,有竞争则必有风险必有财富差别。
客观事实显而易见,这是一个从不讳疾忌医能够纠错的社会,一个朝气蓬勃生机盎然的社会,一个持续进步日益改善的社会。
这个现代文明社会,我认为称为民主自由社会比较贴切——民主是政治制度,自由是经济社会制度(自由市场自由竞争自由生活)。
回首毛泽东主政前的中国,所谓的资本主义经济根本称不起是什么大山,充其量只是小山丘而已。
对于中华民族的发展来说,它并不是阻力也不是压力。恰恰相反,它是一个良好的基础。
再者,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中华民国手中接过来的80%都是国有企业,冠以“官僚”二字也名实不副。
所以,“官僚资本主义”这座大山纯属虚夸之言。

四、“帝国主义大山”所指不完全
与“君主专制主义大山”一样,帝国主义的确是一座大山压在中国人民身上,非常沉重。
不过,当年的“帝国主义大山”有三个山峰,两大一小:两个大山峰是日本和苏联,一个小山峰是英国。毛泽东所指仅只是日本,显然非常片面。
将日本帝国主义一个山岭说成是整个帝国主义大山,不仅是以偏概全,而且是别有用心——故意掩盖俄罗斯苏联、印度、缅甸侵占中国大片领土和毛泽东卖国的事实【注】。

【注】 :这个问题,在本系列第四篇文章《毛泽东把更沉重的大山压在了中国人民身上》中将作详细说明。
2005.1.7 2009.11.19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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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评论毛泽东的“最后决定权”之争议

發表  ll 周一 3月 22, 2010 12:11 pm

http://vip.bokee.com/20100318909013.html 岩石

20世纪是人类史上最激动人心的时期。波澜壮阔所向披靡的民主运动,催生了一个空前文明美好的新社会。同时,没落的享有巨大特权的专制势力,以及枪杆子产生的新专制势力疯狂反扑,专制反而登峰造极不可一世——其最鲜亮的标志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毛泽东、斯大林和希特勒。建立无与伦比的极权制度的毛泽东,第一个权力高峰出现在1943年——在宣扬民主公正平等自由的共产党内部,通过最高权力机关的决议,使一党党魁拥有了最后决定权——这种反民主反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出现在中国。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是没有先例的。

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以前,中国党的领袖及领导机关成员都由列宁斯大林决定。
1934年红军长征与共产国际失去了联系,危机关头,中国共产党人独立自主推选了自己的总书记张闻天(洛甫)。当时,国际红色大本营却还在继续宣传毛氏。不过,洋大人对毛泽东的对头——中共驻莫斯科代表团团长王明也有好感。1935年,当中共内部分裂时,共产国际特派员林毓英(后化名张浩,林彪堂兄),向张国焘及中共中央”宣布:共产国际只承认毛泽东是中国党的领袖。于是张只好认输,毛因此获胜。
1937年11月王明回到延安,争权夺利风波又起。毛泽东派王稼祥使苏游说。据1938年8月返回延安的王稼祥说,在他返回延安的前夕(1938年7月),共产国际总书记季米特洛夫曾与他进行了一次重要谈话。(经考证,这次谈话没有任何文字记录。)主要内容是:「应该支持毛泽东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他是实际斗争锻炼出来的领袖」,「其他人如王明,不要再争当领导人了」——实际上,季米特洛夫只是斯大林的传声筒——于是,又一场党内高层斗争尘埃落定,毛泽东的领袖地位得以巩固。

不过,个中实情颇耐人玩味。
(顺便说一句:崇毛派常常骂别人是洋奴,看看清楚,究竟谁是洋奴?)
中共是列宁斯大林主义政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也就是专制制度(这个问题,我在《论民主集中制》一文中已做过论证)。于是,毛泽东就是无人可与比肩的大家长。
从党的领袖——大家长到制度明确规定的独裁者,这位精于权术的野心家苦心经营了5年。
1943年3月20日,在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主持下,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决定调整中央领导机构,推定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书记处“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
显然,这是政治体制上一次明显的大倒退——毕竟,民主集中制还披了一件骗人的美丽民主外衣——不光彩的反动现象。理所当然,它受到了历史学界的正义批判。然而,也出现了另一种声音——
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李东朗在《毛泽东“最后决定权”的来龙去脉》文中指出:“《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里明确规定:党的一切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在中央政治局,‘在两次中央全会之间,中央政治局担负领导整个党工作的责任,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凡重大的思想、政治、军事、政策和组织问题,必须在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而‘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书记处必须将自己的工作向政治局作报告’。在这样的关系和条件下,书记处‘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也就是说,毛泽东的这个‘最后决定权’既没有决定党的一切的权力,也没有决定党的大政方针的权力,而是根据政治局决策处理日常事务的权力。”
“1943年3月中央政治局赋予毛泽东的“最后决定权”的有效时间是一年两个多月。七大后党中央实行的是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毛泽东并不享有“最后决定权”。”

显然,这是自欺欺人的诡辩:
第一,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就是权力高度集中的专制制度,家长制,一言堂——李东朗先生并不否认——毛早已经拥有他人无法企及的巨大权力,完全可以独断专行。
第二,谁也不能否认1943年那个决定是反民主反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大错误,是党的脑袋上一个明显的耻辱印记。如果真要纠正,理当进行批判,从而认定它将给党带来严重危害,进而废止;起码,应该郑重其事地发文,向党内宣示终止以前的错误决定。可是,此后党的任何会议都没有明确废除过这个决议——甚至从来没有提过。
无疑,毫无表示就是默认,就意味着还要延续过去的决定。
第三,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所有国家和政党,实际上都独裁,如列宁、斯大林、金大胖、齐奥赛斯库……垮台以后的保加利亚前共产党第一书记日夫科夫痛心地说;“几十年来,社会主义就是按照那些为它后来的垮台奠定了基础的原则建立起来的。”现俄共中央主席久加诺夫也一针见血地指出:“苏联和苏共垮台的基本原因是对财产、权力和舆论的垄断。”(1995年8月10日答记者问)——当时,毛泽东只不过是想进一步要个名分而已。
第四,铁的事实是,此后在一切重大问题上,凡是毛泽东有不同想法,总是他推翻集体意见独断朝纲。比如出兵朝鲜,如此重大之事,毛泽东不但没有交给国家临时立法机关——全国政协大会议决,也没有召集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也没有召开中央委员会。不错,开了几次政治局会议,几次都是大家一致反对参战,可是,斯大林的忠实奴仆硬是无视民族利益一意孤行决定出兵朝鲜充当苏朝的炮灰。

这里有必要谈一谈一个荒诞的流言。钱文军先生在《朝鲜战争五十周年祭》文中写道:“在我们的宣传报道中编造了一个1950年10月份毛主席采纳民主人士黄炎培的建议,把原定的“支援军”改成“志愿军”的故事。其实直到开战的前一天,即10月24日,周恩来才在全国政协第一次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向民主党派通报出兵朝鲜的决定,而此时,志愿军已经在朝鲜剑拔弩张,第二天就发动了突然袭击。而且,10月2日毛已经电告斯大林“中国政府决定用志愿军名义派一部分军队到朝鲜作战”了,这个故事不过是欺骗中国老百姓的宣传手段罢了。”
诡辩毕竟是谎言,抹杀不了事实:正是毛泽东,使专制的民主集中制又更上一层楼,在中国共产党内建立了空前的独裁体制。这是个人“崇拜”造神运动的坚实的制度基础。
请问:毛泽东搞这一套是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吗?——可以肯定地说,凡创建现代独裁制度、鼓动个人“崇拜”者,如列宁、斯大林、希特勒、袁世凯,都明显地怀有自私自利的肮脏目的。

20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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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民主集中制

發表  ll 周一 3月 22, 2010 12:52 pm

——“假民主真专制”决定了改革的必然性
——继续找薄熙来和所有崇毛派人士讨论 http://www.blogchina.com/20100316907514.html 岩石
【前言】 :自3月2日以来,笔者连发10篇文章批判“个人崇拜”——实质是对毛泽东个人迷信的现代邪教。本文谈的是“个人崇拜”的制度基础,继续找改革新时期掀动“个人崇拜”狂潮的领军人物和所有崇毛派人士讨论。

【正文】 :
改革之初,邓小平曾坦诚地提出:要多方面地“改变上层建筑”(1978年10月19日),实际上说的就是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他明确地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1980年8月18日)——无疑,这样的制度就是专制制度。
长期以来,这种制度被自我宣传为“民主集中制”,而其实质就是披着民主外衣的专制。
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从“民主集中制”的定义上看
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说:“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采取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就是所有列斯毛式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的组织原则和政治制度。
显然,“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就是以集中为主。所谓的民主就是集中前提下的民主,是权力恩赐的民主,是被权力关在牢笼里的民主,与真正的民主适得其反——把权力关进牢笼里。因此,民主是假,专制是真。

二、从“民主集中制”的来源上看
马克思恩格斯的主张是实行民主制。民主集中制为列宁所创立。这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最大修正。二字之差,有天壤之别!
民主集中制究竟民主不民主?其来龙去脉显示得一清二楚——极具讽刺意义的是,民主集中制的前身竟然正是集中制!——而权力高度集中正是专制。

列宁在1899年首先提出集中制。
1898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宣告成立。列宁在1899年撰写《我们的当前任务》一文,指出党的任务就是“组织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为了实现这个任务,“必须成立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制的党”。 这个主张遭到经济派(思想上倾向于第二国际后期兴起的伯恩施坦主义)的极力反对。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二大”之后,孟什维克以其在第二国际的广泛影响,散布了许多批驳列宁集中制的言论,使集中制思想在国际范围内地位极其尴尬。列宁发表《进一步,退两步》一书,本想澄清事实,获得理解与支持,不料却事与愿违。第二国际上层的左中右三派,基本上都站在孟什维克一边,抨击集中制。特别是当时第二国际的左派对集中制的批评尤其猛烈,他们谴责布尔什维克有极端集中主义倾向(斯大林到1931年对此还耿耿于怀)。1904年5月,列宁的《进一步,退两步》一书在日内瓦发行之后,孟什维克约请国际无产阶级运动的杰出理论家和活动家罗莎·卢森堡对该书展开批评,于是左派领袖卢森堡写下了著名的《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一文,对集中制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批判。她深刻剖析了贯彻“无情的集中主义”、“极端的集中主义”可能产生的历史后果—— “中央委员会成了党的真正积极的核心,而其它一切组织只不过是它的执行工具而已”。她指出,“社会民主党的集中制不能建立在党的战士对中央机关的盲目听话和机械服从的基础之上”;而列宁所主张的集中制则是“使党的一切组织及其活动,甚至在微小的细节上,都盲目服从中央机关”,由这个中央机关“为大家思考问题,制定计划和决定事情”。同时,她又给集中制下了一个定义:“社会民主党的集中制无非是工人阶级有觉悟的和正在进行斗争的先锋队……的强制性综合,这也可以说是无产阶级领导阶层的‘自我集中制’,是无产阶级在自己的组织内部对大多数人的统治” “列宁所主张的极端集中主义的全部实质是,它没有积极的创造精神,而是一种毫无生气的看守精神,他的过程主要是集中监督党的活动而不是使它开花结果,是缩小而不是发展,是束缚而不是联合整个运动”—— 卢森堡的批判可谓入木三分。但是,卢森堡原则上是肯定和支持集中制的,她只不过是为了吸引广大追随者讲究策略而已。所以,她又指出,俄国党在当时实行这种集中制的条件尚不具备,应该“随着工人阶级在其斗争过程中觉悟和政治训练的增长逐步得到实现”。
在罗莎·卢森堡对集中制批评一年多之后,列宁正式接受了“民主集中制”。从此,民主集中制成了列斯毛式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列斯毛式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
可见,民主集中制原来就是民主假货。也可见,100多年前,赤裸裸的的集中制就非常不得人心。

三、从“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上看
“民主集中制”,因为罩了一件美丽的民主外衣,这个称谓从字面上看,扑朔迷离,颇能迷惑人,但一看“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便豁然开朗,其真相暴露无遗。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民主集中制的四条具体原则。我党的宣传还有一条:“全党服从中央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核心”——以上五条,除了“少数服从多数”以外,都是非常明确的专制理论说教。“少数服从多数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有人如此辩解。其实,这是自欺欺人之谈。
毛泽东常常说“许多时候,少数人的意见,倒是正确的。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事实,起初,真理不是在多数人手里,而是在少数人手里。马克思、恩格斯手里有真理,可是他们在开始的时候是少数。列宁在很长一个时期内也是少数。我们党内也有这样的经验,在陈独秀统治的时候,在“左”倾路线统治的时候,真理都不在领导机关的多数人手里,而是在少数人手里。历史上的自然科学家,例如哥白尼、伽利略、达尔文,他们的学说曾经在一个长时间内不被多数人承认,反而被看作错误的东西,当时他们是少数。我们党在一九二一年成立的时候,只有几十个党员,也是少数人,可是这几十个人代表了真理,代表了中国的命运。”(《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62年1月30日)之类的话。他常常利用这种诡辩和“民主是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否定民主的多数决原则。
世上没有万能的东西。民主也一样,不可能万能。在大多数情况下,众人的眼光是雪亮的;少数情况下,真理的确在少数人手里。民主的原则就是在保护少数人权利基础上实行多数决。在经过实践检验之前,谁能认定少数人的认识就一定是真理?如果实行少数决,就等于没有规矩。无规矩则不能成方圆,所以,民主的规矩只能是多数决。
从毛泽东对待“多数决”的态度看来,在民主集中制原则里加上一条“少数服从多数”,跟集中制前面加上“民主”二字一样,只不过是诱人的幌子骗人的把戏而已。
综上所论,“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正是专制。

四、从“民主集中制”的历史实践上看
纵观“民主集中制”的百年历史,其专制真相一目了然。
可以说,所有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共产党和列斯毛式社会主义国家,无一例外都是“权力高度集中,家长制,一言堂”。金大胖更上一层楼,又来了个皇冠世袭。毛大胖其实毫不逊色,只不过毛岸英呜呼哀哉命里无福罢了。
在“民主集中制”体制下,列斯毛式社会主义国家创造了震惊历史遗臭万年的践踏人权纪录屠杀生命记录,其恶行暴行远远超过恶贯满盈的法西斯主义。
事实如铁,事实如山!如铁如山的事实决定了,腐朽的“民主集中制”必然要改革,不可能不改革!
“民主集中制”要进历史的垃圾堆,个人崇拜的邪教邪风还能长久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20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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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解密建国以来党政干部的收入问题

發表  ll 周一 3月 22, 2010 1:45 pm

http://www.360doc.com/content/07/0906/18/39776_724052.shtml(附网民评论)

  杨奎松:很多人误以为今天贫富差距拉大也好,收入分配不公也好,各级官员贪污腐败盛行也好,都是改革开放惹的祸。在他们看来,好像只要注重分配平等和公众福利,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殊不知,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种种问题,说到底都是现行的有待改革和完善的制度造成的。
很多人误以为今天的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公、官员贪污腐败盛行等问题,都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在他们看来,只要注重分配平等和公众福利,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殊不知,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现行的有待改革和完善的制度造成的。而这些制度多半早在建国之初就已经确立了。不设法对制度本身进行改造和完善,是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

“大院”中的等级制体会

问:今天,贫富差距扩大、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议论。有些人因此怀疑今天的种种政策,甚至把这一问题的产生归咎于改革开放,认为改革开放从开始即犯了方向性错误。我们注意到,您在最近一期《历史研究》发表了一篇长文,详细考察了1949年前后,中共党政干部收入分配制度从比较平均的供给制,转向差距较大的职务等级工资制的历史经过。我们想了解,您做这一考察是想说明些什么呢?

杨奎松:说来话长,我早年在北京“大院”里生活过一段时间。在机关、军队的大院里生活,包括在尽是干部子弟的学校上学,你会强烈地感受到等级制所带来的种种影响。我们还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谁的爸爸是多少级,多少级的干部住多大的房子、配什么级别的轿车,多少级以上的干部可以购买普通干部买不到的“特供商品”等等。父辈级别的不同,甚至会影响学生之间的交流,级别相差太大,就会“话不投机半句多”。孩子常常会按家庭出身和级别的高低,在学校里分成不同的交际圈子。“文革”开始后,虽然没有人公开声讨这种等级制度,但是,“文革”初期我们耳闻目睹的许多反对“官僚主义”的所谓“革命行动”,其实矛头所指,就有对等级制的不满。

坦率地说,过了这么多年,读了那么多书,跑了那么多国家和地区,比较了许多社会,包括旧中国的历史情况,尤其是亲身经历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之后,大概没有几个人会认为当年的那种差距有多么不得了。然而我还是有些耿耿于怀,想弄个水落石出。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从来都高举社会主义和平均、平等大旗的共产党人,会建立起这样一套权利和分配都非常不平等的等级制度?为什么迄今还有不少人坚持认为贫富差距扩大、收入分配不公,只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有、以前从不存在这种问题?

问:您所说的情况让我感到有些意外。我们从小所受到的教育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国家的分配制度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即便知道过去等级森严,也往往习以为常,从来不会去把它和等级制度联系起来。

杨奎松:这是因为你比我年轻许多。我们这一代,是最典型的“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一代,这代人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头脑中的社会主义观念根深蒂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最根本的就是分配公平。记得“文革”期间我看得最多,也是研究得最深入的书,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谈论社会主义的著作文章,像《哥达纲领批判》、《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国家与革命》等等,不知道读了多少遍。受这些著作的影响,大学毕业后,我最初选择的研究方向,也是中国近代社会主义思想史,想了解中国人何以会那么容易地接受社会主义并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

我发现,其实对社会主义理想着迷的,不仅是共产党人,也不只是我们这些生长在新中国的人,可以说旧中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都对社会主义抱有好感和幻想。中国的政治家,从康有为,到孙中山,甚至蒋介石,其实都不那么赞同资本主义。蒋介石1943年出版《中国之命运》,把资本主义批得一塌糊涂。

为什么中国人多数都那么排斥资本主义?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那个时期资本主义严重贫富悬殊的形象,让生活在小农经济环境下、习惯了小康生活的多数中国人都感到难以接受。因此,大家都或多或少地期待主张经济平等、分配公平的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这也就是为什么,虽然明知共产党在大刀阔斧地用暴力均贫富,众多深受西方民主思想熏陶且家境充裕的知识分子,最终还是抛弃了跟西方走得很近却因贪污腐败造成分配严重不公的国民党。

抗战中的供给制

问:记得邵燕祥讲过,陈伯达的一本《中国四大家族》,几乎就宣布了国民党在政治上的死刑。

杨奎松:不错,共产党里没有孔祥熙、宋子文那样的大富豪,更没有阎锡山、张学良那样的大地主。毛泽东在抗战期间曾相当自豪地宣布:我们的县长、区长、乡长,每月两元津贴,又民主,又能艰苦奋斗,又能帮助老百姓;而国民党的县长呢?每月拿180元的薪水,只会娶小老婆、打麻将、抽鸦片,甚至还贪污、刮地皮,压迫老百姓。两者对比,优劣立判。当然,毛泽东这里讲的中共干部每月两元的津贴,指的其实是除组织供给的伙食、被服以外另外发给的零花钱,并不是说他们每月只用两元养家糊口。但即使加上伙食、被服和其他日常工作用费,中共干部当时的收入,依然比国民党的县长少得多。抗战时期中共虽然也实行了一些带有等级制色彩的分配办法,如在伙食上划分大、中、小灶,在着装上规定干部服区别于士兵服,另外还开始按级别为资历较深的干部每月提供从一斤到八九斤猪肉钱不等的保健费等。但比较而言,在实行集体供给制的情况下,高级干部与普通干部收入分配的差距,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0倍。在当时条件下,中共的这种收入分配办法还是比较符合其政治主张的。

从供给制向工资制的转变

问:有些学者可能不大同意您的看法,在他们看来,延安时期就已经开始形成了一种“上下尊卑的等级差序制度”。您怎样看待这样的观点?

杨奎松:等级制在中国是有深厚的文化传统渊源的。梁漱溟讲过:“中国人看见西方全没个尊卑上下之分,没有不奇怪的。”因为几千年来维持中国社会安宁的就是尊卑大小四个字,人们习惯了按照三纲五常来思考和行事,习惯了把人分成治人者和治于人者,相信如果谁也不卑、大家平等,那便谁也不能管谁,一定天下大乱。因此,共产党虽然最讲平等,官兵常年穿同样的衣服并在一个锅里吃饭,但是,相信必须有拿主意的与听话的,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心理,却是一样的。这也和中共组织上奉行集中制,以及常年处在战争环境下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有关。但严格说来,这时上位者与下位者在权利义务方面的这种失衡,由于受长期宣传的平等观念的影响,还尚未全面制度化,因而也才会有王实味等人的强烈质疑。

问:能否这样认为,从农村转入城市,从革命党变成执政党,对中共在既有的传统文化的氛围中逐渐官本位化和等级化,具有极大的催化作用?从您的论文中可以了解到,1949年后很快就废除了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改行差别很大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

杨奎松:改行工资制有一些客观原因。比如供给制的办法每个单位都要搞一套生产后勤运输机构,人力、物力浪费太大;其次,城市生活不同于农村,只靠几块津贴应付不了各种开销。再者,进城干部靠供给制,留用人员和新参加工作者则实行工资制,两种制度并行也带来许多问题;最后,进城后各级干部大权在握,各单位又都有生产营利部门,与私商自然发生大量权钱交易,贪污腐化的情况难免到处滋生。这些都不能不迫使中共废止供给制,改行工资制。很难认为这种改变本身有什么错。有问题的是,这种改变从一开始就没有尽可能地按照平等、平均的革命原则缩小等级之间的分配差距,反而通过拉大分配与待遇、扩大等级差别的办法,全面强化了本应极力去削弱的官僚体制。

问:您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杨奎松:1950年4月,中共出台了一个《中央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草案)》,规定党政人员最高一级的工资收入可以是最低一级的28.33倍。这个草案在广泛征求当时各级领导人意见后,除了将原定27个级别缩小为25个之外,没做什么修改便颁布实施了。受此影响,当时并行的供给制标准,也进行了大幅改变。比照等级工资标准,小灶的津贴平均一下子提高了约19倍;中灶的津贴平均提高了4倍;大灶的津贴只提高一倍。各级政府供给制工作人员,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至勤杂人员,暂分为10等24级,工作人员执行哪个津贴标准,按其职务评定。如此大幅度地拉开收入差距之后,最高一级的收入分配较最低一级扩大到了21倍以上。

1952年7月,鉴于两种收入分配标准仍有差别,政务院进一步出台办法,将供给制标准和工资标准统一起来。调整后的两种分配标准均统一为29个行政等级,其最高最低的收入分配差距,即级差最大系数,也都统一为25.88∶1。

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更加注重等级的细划与待遇的区别。如原标准中国家正、副主席与政务院总理、副总理同等待遇,新标准则改为国家主席、副主席为最高等,政务院总理、副总理等为次一等,等等。

到1955年8月,新政府最终取消了供给制,统一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高级干部的工资待遇,将工资等级进一步增加到30个级别,最高一级560元,最低一级仅18元。这样,最高工资加上北京地区物价津贴16%后达到649.6元,最低工资仅为20.88元,两者工资差距扩大到了31.11倍之多。此次工资改革,13级以上干部,除行政1级外,平均增幅达14.35%,而14级以下干部平均增幅仅2.26%。如果从绝对数来看,低级工作人员最少的月收入增加只有0.23元,而高级干部增加最多的达到95.67元,相差几近416倍。

由于这次工资改革出现了一些问题,次年,即1956年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工资标准。这次工资调整注意提高了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标准,如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最低一级工资从18元提高至20元,1-13级干部最小增幅为0,最大增幅为12.9%,平均增幅6.9%;而14-30级干部最小增幅为7.1%,最大增幅为13%,平均增幅达10.36%。这样就使得标准工资最高最低之差略有缩小,减少为28倍。但连同这次调整在每一行政级别中细划出的11个档次算下来,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之差仍然达到了36.4倍。

问: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杨奎松:为了便于读者了解这种倍数的问题所在,这里介绍一下国民政府时期的薪俸标准情况。以1946年国民政府颁布的标准,除总统和五院院长等选任官外,文官共分为37个级别,最高一级的收入是最低一级收入的14.5倍。

我们还可以比较一下那个年代西方国家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情况。在资本主义各国中,除极少数国家外,英、法、德等国的公务员,包括行政长官在内,最高最低工资差,均在8-10倍左右,美国、日本差距较大,也只有20倍。而且,它们差距之大,多半只是总统或首相个人的工资较高,有时会高出下一级行政主管一倍以上。可知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官员高低之间的收入差距,多半远小于新中国官员的收入差距。
比工资收入的等级制更严重的

问:看您的文章,这里面的问题还不止于工资收入的等级差。

杨奎松:这正是最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我们的等级差更多地还不是表现在工资标准上。

记得“文革”前夕,听到“九评”苏修的文章,一直深为中国没有像苏联那样形成特权阶层而自豪。这种印象在“文革”中逐渐破灭,并渐渐了解到欧洲一些国家政府官员很少特权的情况。但是,当1986年得知瑞典首相帕尔梅在街上行走时被刺身亡的消息时,还是感到相当吃惊。从当时的报道和随后相关的考察报告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于我们过去印象中的“资本主义”政府:“政府的大门前不设警卫。首都斯德哥尔摩的市政厅,楼下的湖滨花园设有长椅,是市民们的游憩之地。他们的议会开会时要发广告,百姓可以自由旁听。除了国王、首相配备警卫人员,大臣们皆没有。他们上班是官员,下班就是平民、普通老百姓,有的上下班骑自行车来往。……瑞典的官员们即使公务出行,也没有前呼后拥警车开道那一套,他们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2003年,瑞典再度发生惨剧:女外交部长在商场买东西被杀,但瑞典政府仍旧公开声明,决不因为惧怕暴力就放弃他们长期以来为之自豪的开放的民主政治,将继续保持政治家的平民化和亲民作风与传统。实际上,欧洲许多国家的政府官员不仅收入不高,差距不大,而且所有担任公职时国家提供的服务,都只能限于公务范围,一旦参加非公务活动或离任,便不得使用这类服务。

相比而言,我们在实行职务等级制度之初,不仅全面拉大官民距离,而且严格官阶差序标准,通过把其他各种职位行政化,比照官阶规定相应待遇,建立了一套官本位体制。不同级别的干部在工资以外的待遇和享受标准,极为细致复杂。几级以上可以配厨师,几级以上可以配勤务,几级以上可以配警卫,几级以上可以配秘书,可以享受何种级别的医疗和疗养,包括对不同级别的干部可以住多大面积和何种级别的房子、可享受何种档次和牌子的专车等都有具体规定。

问:您有没有大致计算过,如果加上种种特殊待遇方面的花费,当时社会收入分配最高和最低之间的差距可能会达到怎样一种数字?

杨奎松:我想,这种计算可能没有太大的意义。我们只要知道今天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并不纯然是改革开放政策造成的,知道收入分配不公有制度上的根源,就足够了。

我们今天需要特别反思的是,为什么早年以改变不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创造一个人人均等的社会为理想的共产党人,建国之后却没有建立起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呢?一个基本的原因是因为当年一切学苏联。苏联是共产党国家中最早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并对高级干部实行特殊化待遇的。因此,中共当时也一切照搬。但问题是,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发表《共产党宣言》的时候,就很明确地反对当时在欧洲国家中还十分盛行的等级制和官僚制,认为共产党人必须坚持“所有官员的薪金没有任何差别”的政治要求,以求最大程度地限制因等级制所造成的种种流弊。马克思后来在《法兰西内战》中又特别提出:一旦无产阶级能够建立自己的政权,所有公职人员应当一律实行低薪制度,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应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共产党国家都没有照此实行。相反,战后欧洲众多资本主义国家,因为社会党、工党起作用的结果,它们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努力去限制等级制和官僚制的种种流弊。比较这两者之间的历史条件,我们能够注意到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绝大多数没有在这方面做出努力的共产党国家,都是落后国家,这些国家革命前基本上处于专制体制的统治之下。由此可见,很多新制度的选择与变异,并不完全取决于政治家或政党的理想和目标,既有的制度与社会文化传统往往会潜移默化地左右着一切。

毛泽东的不满

问:可是,您的文章中专门有一节,论述毛泽东对改行工资制造成等级制和官僚制的严重不满,他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一些措施,缩小了原有的工资差别。如果当初完全按照毛泽东的意志行事,是否还会造成等级制和收入分配悬殊的问题呢?

杨奎松: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我也一直很纳闷———毛泽东也好,朱德也好,1950年第一次工资改革前,都很明确地主张继续实行供给制,不希望扩大收入分配差距,但为什么他们都没有出来反对照搬苏联经验的工资改革呢?

由于目前我还没有找到足以解答这个问题的材料,有些读者对我的这一部分说明提出了质疑。在他们看来,毛泽东未必真的不赞成等级制。这种看法在某种程度上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我的看法是,很难认为毛泽东批评等级制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言论不是出于真心的。问题的关键恐怕是,毛泽东虽然一方面想打破等级制,破除官本位;另一方面却又始终固守并不断强化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他不清楚,越是集权,就越不可能破除官本位、废除等级制。因此,毛泽东对这种情况始终是想动不能动,感到无可奈何。

举个例子。毛泽东多次讲过,他不赞成拿稿费,认为没有道理。可是,他从来没有真正拒绝过拿稿费。为什么?因为这是一个惯例,就像照搬苏联的制度一样。到“文革”前,因为毛泽东总讲这种话,稿费制度被取消了,然而因为毛泽东的特殊地位,没有任何出版社或报社敢于停付毛泽东的稿费。结果,到1967年,他的稿费收入已达数百万元之巨。对自己账上的天文数字和各地抢着为自己修建别墅之类的事情,他有时会说说,但并不特别在意,听之任之。很明显,虽然毛泽东一生主张反特权,却从来没有意识到,党的高度集权制使他成为党和国家里惟一享有最高特权的人。他的这种权力地位,正是建立在一种金字塔式的等级制之上的。因此,他的理想社会形态虽然是平等、平均,但真的要打破规矩,他也下不了决心。因为基于政治及权力斗争的考量,他根本就离不开这种特权地位。总之一句话,毛泽东并不了解,任何一种分配的公平都只能建立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之上。权利不平等,所谓分配公平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权利平等,才能分配公平

问:可否这样理解,按照您的观点,今天的贫富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不公,其实是建国以来制度建设不完善所造成的问题在新形势下的延续和发酵?换言之,问题的关键在于存在着太多受到制度保护的不受监督的特权。今天的贫富差距拉大和收入分配不公,都跟这种权利的不平等有密切关系。

杨奎松:许多人怀念毛时代,认为那个时候大家虽然穷,但吃穿不愁,生老病死都有国家包,从小学到大学都不用交学费,也不用担心失业问题,因为干与不干一个样,都有铁饭碗。就城市居民来说,这是事实。但是有些人相信,毛时代人人平等,真正实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不存在贫富差距较大和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这就不尽符合事实了。

据2005年国家统计局对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为9.18倍。城乡间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差距为27倍。拿这两个数字来比较前面我所举的毛时代光是党政干部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就已经可以看出这种说法的不准确了。而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毛时代近亿城市居民的种种劳保福利和铁饭碗等等,是建立在城市对大量乡村资源无偿占有的基础上、以5亿多农民的普遍贫困换来的。当年许多地区农民的贫困状况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文革”结束后许多老干部去原陕甘宁边区和辽宁朝阳、河北承德的一些农村考察,回来后逢人就讲,那些地方农民的生活甚至还不如解放前。

问:最近日本NHK电视台推出24集《激流中国》的纪录片,第一集就通过对比少数城市富人奢华的生活和众多农民工的贫穷艰辛,反映当前中国贫富悬殊的问题。按照您的说法,这样的视角显然缺乏历史感。毕竟,当年被户口制度捆在土地上的农民今天可以到城里来打工了,很多农民也因此改善了生活状况。

杨奎松:没有人能够否认今天的贫富差距拉大了,收入分配也确实存在着严重不公。但是,第一,这种拉大是在包括农民在内的国民总体生活水平上升的基础上的拉大,不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已经从1985年的1.25亿下降到2006年的2148万,即便加上刚过温饱线的低收入人口3550万,也可以看出农民生活状况正在改善。这里的问题恐怕不在于农民是否还很贫穷——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正确的政策导向才能逐渐改变——而在于中国相当多数的富豪或富翁致富的手段太过权力化,而他们过多占据的社会资源又未能被有效地用于回报社会。

据2006年相关统计数字,20%的低收入阶层只占到总收入或消费额的4.66%,还不到1/20;20%较高收入阶层则占到了49.99%,几乎达到了1/2。严格说来,目前党政公务人员的收入差距已经没有过去那么大了(最新的工资改革之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加起来,最低一级办事员与最高一级国家主席相差不过12.4倍,已在合理的范围内)。但像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等部门官员的收入,则普遍高于其他部门公务人员收入的两到三倍。其监管的对象,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电力公司等,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又比这些监管部门的同级人员高出3-10倍,年收入均达数十万元。

另外像那些国家垄断企业,如石油石化、冶金、通信、煤炭、交通运输和电力系统,职工收入都非常高。仅中国移动,2004年11.2万员工就花掉了136.7亿元的人工成本,人均12.36万元。国网公司处级干部年薪30万-40万元,司局级50万-60万元。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些部门的官员,除了工资津贴的收入外,还享受着各种额外的补助,如奖金、房贴以及巨额保险等等。在这些部门中收入分配是严格按照等级发放的,比如2006年国有上市公司高管的个人年薪达到34.49万元,据报载,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年薪130万,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年薪561.88万,一般电力公司老总年薪均在百万以上,他们还照样享受公车等各项按级别提供的服务和补贴。相比较而言,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仅2.1万元,电力部门下辖的农村水力电工年薪仅6000元且没有养老保险,由此不难看出中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扩大到何等惊人的程度!垄断部门及垄断企业的官员们利用手中的特权,谋取了多少社会财富!影响所及,凡有权力者家人亲友如何能不搞“近水楼台”,大捞其好处,贪腐问题怎么会不愈演愈烈?

问:还是阿克顿勋爵的那句话说得对:“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

杨奎松:很多人误以为今天贫富差距拉大也好,收入分配不公也好,各级官员贪污腐败盛行也好,都是改革开放惹的祸。在他们看来,好像只要注重分配平等和公众福利,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殊不知,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种种问题,说到底都是现行的有待改革和完善的制度造成的。而这些制度多半早在建国之初就已经确立下来了。不设法对制度本身进行改造和完善,仅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在分配或福利问题上着手,是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

毛泽东时代之所以没有在这方面发生严重问题,仅仅是因为那个时候多半搞的是计划经济,几乎没有商品经济生存的空间,很难形成权钱交易的环境。只要环境适合,就一定会出现问题。建国初为什么要搞“三反”运动?“文革”期间为什么盛行“走后门”?还不是存在着权钱交易或权利交易的问题?还是那句话,社会要想健康和谐,必须先解决权利平等问题。没有权利的平等,就会存在种种弊端,也就不存在任何真正意义上的分配公平,更不要说什么分配平均了。

杨奎松,1953年10月生,重庆市人。现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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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孔子说“听其言,观其行”,毛说的那么好,自己怎么做的呢?

發表  ll 周一 3月 22, 2010 1:47 pm

http://www.360doc.com/content/07/0906/18/39776_724052.shtml
据王彬彬的《为批评正名》叙述:首先是生活之用。"毛泽东每月工资404.8元,这远不够他开销......于是每年从稿费中拿出一万元用于个人生活。"

  ——在中国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个小家庭(那时李敏超过18岁已经自立,李呐也已经读高中),每月花六、七百元(江青先是拿文艺二级243元,"九大"进入"政治局"后马上提到330 元)的前提下,还要追加两倍于工资左右的费用,如果这种生活还叫"艰苦朴素,粗茶淡饭"的话,那叫当时已经吃树根、吃野菜的几亿人民还怎么活下去?

  至于毛经常穿破旧衣服,据说有一次上天安门检阅还穿着膝盖开了口子的裤子。即使是真的,也只能说这是他的一种爱好——因为你是买得起而不买,穿得起而不穿。

  当然,毛还经常资助别人,比如在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从稿酬中提取22万元,给七名党外知名人士,其中给章士钊10万元(按:1920年4月,章士钊在上海曾赠2万银元给困境中的毛泽东。毛戏称,这是还给章士钊的旧债)。1966年初,又提取了10万元给了程思远。从1965年至1976年2月,毛泽东先后9次提取了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给了江青。从1967年至1976年5月,毛泽东先后5次提取15万元给张玉凤,给护士吴某2.5万元。毛曾先后两次给汪东兴4万元(其中有1.5万元是给汪东兴家属修建房屋用的)。当然,当手下人员下去搞调查研究,有时多吃多占或招待客人等,这些,毛倒是很大方地就买单了。

  其他,就很少见毛拿自己的稿费去办什么公益事业或者是救贫济困了——即使是对曾经养育过、乃至成就过他的"福地"井冈山、遵义、延安、西柏坡等长期以来相当贫穷的地区,您听到过"伟大领袖"掏多少次自己的口袋去"办实事"了?但愿是因为我孤陋寡闻,没看到"伟大领袖"更多的"大方"行举。比起常香玉、红线女、矛盾、巴金、冰心等文艺家早年捐钱给国家买飞机,并多处投资社会公益事业,"伟大领袖"的风采还残存几多?

  毛的稿费能不能或应不应由其亲属继承早就引起争议。其中争议之一是毛的"著作"其实并不全是出自毛的手笔:如《矛盾论》、《实践论》等一看就知道绝非毛能写出,胡乔木生前曾多次说过,《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文是他所写。还有大才子田家英、陈伯达呢,都曾是毛的"御用笔杆",他们所写的"比例"又有多少?

  我不知道这种争议最后的结果如何,且看实际:江青1987年"保外就医"后曾先后5次提出她有权继承毛的遗产,并要提取5000万元给两个女儿及亲属。但她的要求被拒绝,她被说成"没有资格和权利"。

  李敏、李讷也申请过,也一样被婉拒。当然,在婉拒的同时,也由中办先后给她们二人拨下近200万元,购买住宅和留作家用。如此而已。

  从发展趋势看,实际上毛以稿费为主要的财产很难再全部由毛氏后人去继承了。

  ——这,谁能说这是因为有权处理此事的人"眼红"所致呢?


“毛嗜烟,就有专门的卷烟厂制造;毛用惯了牙粉而不喜牙膏,就在牙粉厂都被淘汰情况下专门为他一个人保留一家生产牙粉的工厂;毛喜欢睡宽大的木板床,即便出国访问也要将他的大木床装上飞机;毛因怕麻烦而不爱洗澡,就有内侍每天为他用热毛巾擦身;毛失眠严重,内侍就要在他上床后为他按摩直到他入睡;毛一烦恼,就有人替他梳头来放松,以至于他的卫士长练就了梳头的好手艺;毛讨厌自己穿衣脱鞋,就有内侍或护士侍候。毛好茶,就有专门的瓷器厂为他烧制茶具和餐具;毛喜欢湖南澧陵的瓷器,就有专门的红色官窑,用最好的瓷土烧出最好的瓷器;毛吃饭用的瓷碗极为考究,重量只有一二四克,轻而透明。

为了满足毛的嗜好,一九七五年春,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向江西景德镇国家用瓷办公室下达了一项绝密的命令:为毛泽东设计、烧制一套专用瓷器,要求能代表中国制瓷工艺的最高水平,并且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朝代;要求造型既要美观大方,又适合毛的生活习惯,图案及色彩要符合毛的思想和情趣。这项工程是最高国家机密之一,是一九七五年头号重大工程,代号为“七五○一”工程。

毛只吃活鱼,甚至就在他访问苏联时也要保证他能吃上活鱼。据毛泽东的警卫员李银桥的妻子韩桂馨回忆:“主席去莫斯科的路上就告诉厨师了,到苏联要是送来了死鱼,不是活的,扔出去。这个厨师也不知道为什么扔出去,他得听主席的,毛泽东叫他这样做他得做。苏联人把鱼送到厨房交给厨师长,厨师长一看,鱼是死的,扔出去,吓苏联人一跳,'哎呀,这中国人怎么回事,这毛泽东可不好伺候,扔出去这是什么意思’。他不懂中文,厨师也不懂俄文,请示领导,领导也都惊动了,后来反映说,'毛泽东不吃死鱼,吃活鱼。’”(凤凰卫视专题《说不尽的毛泽东》第五集,二○○四年一月七日)

毛喜欢游泳,年轻时畅游湘江就用“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诗句,将其权力野心表露无遗。入主北京之后,他也经常在出巡之时游长江。他要在某地游泳,负责安全的人员和当地官员,就必须事前反复测量水流水速和侦查沿途风土人情,还要断绝一切水上交通。他一下水,就有浩浩荡荡的护卫和下属拱卫着,而且陪同他出巡的公安部长及其地方大员们也都要陪游。负责毛出巡时的保卫工作的公安部长罗瑞卿,虽不善水性,但为了能够陪毛游泳,就找时间专门练习游泳。

糜烂的男女关系

在极为艰苦的中共夺权年代,毛就是中共高官中的性道德败坏者。他的第一任妻子杨开慧还在狱中时,他已经在一九二八年五月和贺子珍上床了;在延安,为了与新欢江青名正言顺地同床,他就借治病之名把第二任妻子贺子珍送到苏联去治病。

中共掌权之后,在提倡禁欲道德的毛时代,私生活作风问题成为全民性的道德禁忌,穿衣戴帽决不能有“小资产阶级情调”,普通民众的婚恋都要受到组织的审查和批准,婚外恋更是形同犯罪,极端的性压抑已经成为毛时代的反人性统治的标志之一。然而,毛本人却在紫禁城后宫里、出巡的专列上和所到之处的行宫中……过着随心所欲的淫荡生活。毛掌权后究竟玩弄过多少女人,很难有精确的统计。

毛在延安时就迷上了跳舞,进了北京就愈加着迷。于是,从中南海到人民大会堂再到全国各地的下榻处,都有他的舞厅和大群年轻的文工团女孩,而且,这些舞厅里都备有隐秘房间,供毛和他的舞伴消夜。对中共高干的内部舞会,彭德怀曾提出过激烈的批评意见,引起毛的不满。

据李志绥医生回忆录记载,毛走到哪里都要有年轻女人,在专列上、在各地行宫、在中南海卧房的大木床上……毛与上官云珠、夏菊丽、谢静宜、唐闻生、章含之等女人的暧昧传闻,早已在民间不胫而走;除了毛晚年与张玉凤厮混之外,与之发生过性关系的年轻女人不下几十个。比如,一九六一年二月毛乘专列前往广州,除车上的女列车员之外,毛还带上两个女机要员、一个托儿所的幼儿老师。再如:一九六九年五月毛出巡武汉、杭州和南昌,所到之处的招待所的服务员全部换上穿军装的女孩子,浙江省文工团的两位女孩成了毛的“密友”。她俩甚至把自己的妹妹分别从温州、绍兴调来为毛服务。

毛的放荡私生活使夫妻关系紧张,而毛的权力又使这种紧张的夫妻关系变得畸形。本来,作为妻子的江青是毛的放荡生活的受害者,偶有怨言、发脾气是正常的,毛理应向江赔礼道歉,起码要说点软话来安抚。但江青每次因嫉妒而发火之后,不是毛安抚江青,而是江青给毛写检讨。到了晚年,毛整日与张姓二奶厮混,江青已经很难单独见毛一面,毛与江青变成了纯粹的政治夫妻。江要想见毛,只能是待毛的召见,或要经过张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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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人民公社就是农奴制

發表  ll 周日 4月 25, 2010 4:20 pm

一九五八年夏天,中国实行农村人民公社,把全国几亿农民集中在两万六千多个公社中。毛说公社的好处是:“大,好管”,“便于管理”。第一个公社——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就是在他的模范省河南搞起来的。经过毛修改、被他称为“宝贝”的公社章程规定社员的生活全部围绕着一个中心:劳动。九千三百六十九户社员得“交出全部自留地,并且将私有的房基、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转为全社公有”。他们得“根据有利生产和便于领导的原则”集中居住,“社员原有住宅的砖瓦木料由公社根据需要逐步拆用”。他们必须“积极参加劳动”,“听从指挥调动”。
人民公社实质上就是一个个大劳动营,人民公社制就是农奴制,五亿五千万中国农民成了农奴。毛甚至设想过取消他们的姓名而代之以号码。这一设想在河南等地试行过,地里劳动的人们背上缝着大号码。毛的意思是抹掉他们“人”的象征,把他们变成一群埋头苦干的人面牲畜。
社员只能在公共食堂吃饭。在家开伙不但不允许,连锅、灶都被砸了。不出工就没有饭吃。“扣饭”成了常见的惩罚,基层干部不高兴谁了就叫谁挨饿。为了吃上饭,无奈的农民往往搬到食堂去住,男女老少挤在一处,隐私当然是没有的,家庭生活也无从谈起。各自的房屋因无人照料在风吹雨打中坍去。刘少奇一九六一年春返乡视察的记录上有一个天华大队,公社化前有一千四百一十五间房屋,现在几经横祸,只剩下破烂不堪的六百二十一间。
这些干部也是狱卒,把农民死死关在他们的村子里。中国传统上老百姓遇到天灾人祸还可以有“逃荒”一条生路,毛政权把这叫作“盲目外流”而一再严禁,有农民这样痛诉:“日本鬼子来我们还可以跑,今年(一九六0年)我们哪都跑不掉,活活在家管死了。我家六口人死掉四口人。”
波及全国的大饥荒自一九五八年起持续至一九六一年,以一九六0年为最烈。这一年,根据中共自己的统计数字,人均热卡吸收量仅达一千五百三十四点八。城市家庭妇女的热卡量,据一向为中共代言的作家韩素音说,最高不过一千二百。而在臭名昭著的纳粹集中营奥斯威辛(Auschwitz),苦役犯的每日热卡量还有一千三百到一千七百。
为了活命,有被逼得吃人肉的。《乡村三十年》记载:安徽省凤阳县仅一九六0年春就“出现了人吃人的残酷事件六十三起”,其中一对夫妇“将亲生的八岁男孩小青勒死煮着吃了”。凤阳或许还不算最坏的,在大饥荒中饿死三分之一人口的甘肃省通渭县吃人相当普遍。一个公社书记后来对来访的记者说:“我家那个村里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妇女把自己女儿的肉煮着吃了。她男人从新强回来找女儿,村里人都替她打掩护,瞒过去了,因为村里吃过人肉的不少。那时人们饿急了,饿疯了,提着篮子出去,看看倒在路边的死尸上还有可吃的肉就割回家去。你们去看看公社门外蹲在那里晒太阳的人,他们中就有一些是吃过人肉的。”
原载 http://tudoutudoutu.blog.163.com/blog/static/3371598220091221451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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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关于建国以来党政干部收入的问答

發表  ll 周五 4月 30, 2010 1:12 am

□杨奎松(北京)  2007-08-30 16:21:58   

  很多人误以为今天的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公、官员贪污腐败盛行等问题,都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在他们看来,只要注重分配平等和公众福利,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殊不知,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现行的有待改革和完善的制度造成的。而这些制度多半早在建国之初就已经确立了。不设法对制度本身进行改造和完善,是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  

  “大院”中的等级制体会

  问:今天,贫富差距扩大、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议论。有些人因此怀疑今天的种种政策,甚至把这一问题的产生归咎于改革开放,认为改革开放从开始即犯了方向性错误。我们注意到,您在最近一期《历史研究》发表了一篇长文,详细考察了1949年前后,中共党政干部收入分配制度从比较平均的供给制,转向差距较大的职务等级工资制的历史经过。我们想了解,您做这一考察是想说明些什么呢?

  杨奎松:说来话长,我早年在北京“大院”里生活过一段时间。在机关、军队的大院里生活,包括在尽是干部子弟的学校上学,你会强烈地感受到等级制所带来的种种影响。我们还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谁的爸爸是多少级,多少级的干部住多大的房子、配什么级别的轿车,多少级以上的干部可以购买普通干部买不到的“特供商品”等等。父辈级别的不同,甚至会影响学生之间的交流,级别相差太大,就会“话不投机半句多”。孩子常常会按家庭出身和级别的高低,在学校里分成不同的交际圈子。“文革”开始后,虽然没有人公开声讨这种等级制度,但是,“文革”初期我们耳闻目睹的许多反对“官僚主义”的所谓“革命行动”,其实矛头所指,就有对等级制的不满。

  坦率地说,过了这么多年,读了那么多书,跑了那么多国家和地区,比较了许多社会,包括旧中国的历史情况,尤其是亲身经历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之后,大概没有几个人会认为当年的那种差距有多么不得了。然而我还是有些耿耿于怀,想弄个水落石出。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从来都高举社会主义和平均、平等大旗的共产党人,会建立起这样一套权利和分配都非常不平等的等级制度?为什么迄今还有不少人坚持认为贫富差距扩大、收入分配不公,只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有、以前从不存在这种问题?

  问:您所说的情况让我感到有些意外。我们从小所受到的教育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国家的分配制度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即便知道过去等级森严,也往往习以为常,从来不会去把它和等级制度联系起来。

  杨奎松:这是因为你比我年轻许多。我们这一代,是最典型的“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一代,这代人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头脑中的社会主义观念根深蒂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最根本的就是分配公平。记得“文革”期间我看得最多,也是研究得最深入的书,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谈论社会主义的著作文章,像《哥达纲领批判》、《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国家与革命》等等,不知道读了多少遍。受这些著作的影响,大学毕业后,我最初选择的研究方向,也是中国近代社会主义思想史,想了解中国人何以会那么容易地接受社会主义并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

  我发现,其实对社会主义理想着迷的,不仅是共产党人,也不只是我们这些生长在新中国的人,可以说旧中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都对社会主义抱有好感和幻想。中国的政治家,从康有为,到孙中山,甚至蒋介石,其实都不那么赞同资本主义。蒋介石1943年出版《中国之命运》,把资本主义批得一塌糊涂。

  为什么中国人多数都那么排斥资本主义?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那个时期资本主义严重贫富悬殊的形象,让生活在小农经济环境下、习惯了小康生活的多数中国人都感到难以接受。因此,大家都或多或少地期待主张经济平等、分配公平的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这也就是为什么,虽然明知共产党在大刀阔斧地用暴力均贫富,众多深受西方民主思想熏陶且家境充裕的知识分子,最终还是抛弃了跟西方走得很近却因贪污腐败造成分配严重不公的国民党。

  抗战中的供给制

  问:记得邵燕祥讲过,陈伯达的一本《中国四大家族》,几乎就宣布了国民党在政治上的死刑。

  杨奎松:不错,共产党里没有孔祥熙、宋子文那样的大富豪,更没有阎锡山、张学良那样的大地主。毛泽东在抗战期间曾相当自豪地宣布:我们的县长、区长、乡长,每月两元津贴,又民主,又能艰苦奋斗,又能帮助老百姓;而国民党的县长呢?每月拿180元的薪水,只会娶小老婆、打麻将、抽鸦片,甚至还贪污、刮地皮,压迫老百姓。两者对比,优劣立判。当然,毛泽东这里讲的中共干部每月两元的津贴,指的其实是除组织供给的伙食、被服以外另外发给的零花钱,并不是说他们每月只用两元养家糊口。但即使加上伙食、被服和其他日常工作用费,中共干部当时的收入,依然比国民党的县长少得多。抗战时期中共虽然也实行了一些带有等级制色彩的分配办法,如在伙食上划分大、中、小灶,在着装上规定干部服区别于士兵服,另外还开始按级别为资历较深的干部每月提供从一斤到***斤猪肉钱不等的保健费等。但比较而言,在实行集体供给制的情况下,高级干部与普通干部收入分配的差距,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0倍。在当时条件下,中共的这种收入分配办法还是比较符合其政治主张的。

  从供给制向工资制的转变

  问:有些学者可能不大同意您的看法,在他们看来,延安时期就已经开始形成了一种“上下尊卑的等级差序制度”。您怎样看待这样的观点?

  杨奎松:等级制在中国是有深厚的文化传统渊源的。梁漱溟讲过:“中国人看见西方全没个尊卑上下之分,没有不奇怪的。”因为几千年来维持中国社会安宁的就是尊卑大小四个字,人们习惯了按照三纲五常来思考和行事,习惯了把人分成治人者和治于人者,相信如果谁也不卑、大家平等,那便谁也不能管谁,一定天下大乱。因此,共产党虽然最讲平等,官兵常年穿同样的衣服并在一个锅里吃饭,但是,相信必须有拿主意的与听话的,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心理,却是一样的。这也和中共组织上奉行集中制,以及常年处在战争环境下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有关。但严格说来,这时上位者与下位者在权利义务方面的这种失衡,由于受长期宣传的平等观念的影响,还尚未全面制度化,因而也才会有王实味等人的强烈质疑。

  问:能否这样认为,从农村转入城市,从革命党变成执政党,对中共在既有的传统文化的氛围中逐渐官本位化和等级化,具有极大的催化作用?从您的论文中可以了解到,1949年后很快就废除了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改行差别很大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

  杨奎松:改行工资制有一些客观原因。比如供给制的办法每个单位都要搞一套生产后勤运输机构,人力、物力浪费太大;其次,城市生活不同于农村,只靠几块津贴应付不了各种开销。再者,进城干部靠供给制,留用人员和新参加工作者则实行工资制,两种制度并行也带来许多问题;最后,进城后各级干部大权在握,各单位又都有生产营利部门,与私商自然发生大量权钱交易,贪污腐化的情况难免到处滋生。这些都不能不迫使中共废止供给制,改行工资制。很难认为这种改变本身有什么错。有问题的是,这种改变从一开始就没有尽可能地按照平等、平均的革命原则缩小等级之间的分配差距,反而通过拉大分配与待遇、扩大等级差别的办法,全面强化了本应极力去削弱的官僚体制。

  问:您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杨奎松:1950年4月,中共出台了一个《中央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草案)》,规定党政人员最高一级的工资收入可以是最低一级的28.33倍。这个草案在广泛征求当时各级领导人意见后,除了将原定27个级别缩小为25个之外,没做什么修改便颁布实施了。受此影响,当时并行的供给制标准,也进行了大幅改变。比照等级工资标准,小灶的津贴平均一下子提高了约19倍;中灶的津贴平均提高了4倍;大灶的津贴只提高一倍。各级政府供给制工作人员,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至勤杂人员,暂分为10等24级,工作人员执行哪个津贴标准,按其职务评定。如此大幅度地拉开收入差距之后,最高一级的收入分配较最低一级扩大到了21倍以上。

  1952年7月,鉴于两种收入分配标准仍有差别,政务院进一步出台办法,将供给制标准和工资标准统一起来。调整后的两种分配标准均统一为29个行政等级,其最高最低的收入分配差距,即级差最大系数,也都统一为25.88∶1。

  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更加注重等级的细划与待遇的区别。如原标准中国家正、副主席与政务院总理、副总理同等待遇,新标准则改为国家主席、副主席为最高等,政务院总理、副总理等为次一等,等等。

  到1955年8月,新政府最终取消了供给制,统一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高级干部的工资待遇,将工资等级进一步增加到30个级别,最高一级560元,最低一级仅18元。这样,最高工资加上北京地区物价津贴16%后达到649.6元,最低工资仅为20.88元,两者工资差距扩大到了31.11倍之多。此次工资改革,13级以上干部,除行政1级外,平均增幅达14.35%,而14级以下干部平均增幅仅2.26%。如果从绝对数来看,低级工作人员最少的月收入增加只有0.23元,而高级干部增加最多的达到95.67元,相差几近416倍。

  由于这次工资改革出现了一些问题,次年,即1956年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工资标准。这次工资调整注意提高了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标准,如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最低一级工资从18元提高至20元,1-13级干部最小增幅为0,最大增幅为12.9%,平均增幅6.9%;而14-30级干部最小增幅为7.1%,最大增幅为13%,平均增幅达10.36%。这样就使得标准工资最高最低之差略有缩小,减少为28倍。但连同这次调整在每一行政级别中细划出的11个档次算下来,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之差仍然达到了36.4倍。

  问: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杨奎松:为了便于读者了解这种倍数的问题所在,这里介绍一下国民政府时期的薪俸标准情况。以1946年国民政府颁布的标准,除总统和五院院长等选任官外,文官共分为37个级别,最高一级的收入是最低一级收入的14.5倍。

  我们还可以比较一下那个年代西方国家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情况。在资本主义各国中,除极少数国家外,英、法、德等国的公务员,包括行政长官在内,最高最低工资差,均在8-10倍左右,美国、日本差距较大,也只有20倍。而且,它们差距之大,多半只是总统或首相个人的工资较高,有时会高出下一级行政主管一倍以上。可知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官员高低之间的收入差距,多半远小于新中国官员的收入差距。

  比工资收入的等级制更严重的

  问:看您的文章,这里面的问题还不止于工资收入的等级差。

  杨奎松:这正是最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我们的等级差更多地还不是表现在工资标准上。

  记得“文革”前夕,听到“***”苏修的文章,一直深为中国没有像苏联那样形成特权阶层而自豪。这种印象在“文革”中逐渐破灭,并渐渐了解到欧洲一些国家政府官员很少特权的情况。但是,当1986年得知瑞典首相帕尔梅在街上行走时被刺身亡的消息时,还是感到相当吃惊。从当时的报道和随后相关的考察报告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于我们过去印象中的“资本主义”政府:“政府的大门前不设警卫。首都斯德哥尔摩的市政厅,楼下的湖滨花园设有长椅,是市民们的游憩之地。他们的议会开会时要发广告,百姓可以自由旁听。除了国王、首相配备警卫人员,大臣们皆没有。他们上班是官员,下班就是平民、普通老百姓,有的上下班骑自行车来往。……瑞典的官员们即使公务出行,也没有前呼后拥警车开道那一套,他们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2003年,瑞典再度发生惨剧:女外交部长在商场买东西被杀,但瑞典政府仍旧公开声明,决不因为惧怕暴力就放弃他们长期以来为之自豪的开放的民主政治,将继续保持政治家的平民化和亲民作风与传统。实际上,欧洲许多国家的政府官员不仅收入不高,差距不大,而且所有担任公职时国家提供的服务,都只能限于公务范围,一旦参加非公务活动或离任,便不得使用这类服务。

  相比而言,我们在实行职务等级制度之初,不仅全面拉大官民距离,而且严格官阶差序标准,通过把其他各种职位行政化,比照官阶规定相应待遇,建立了一套官本位体制。不同级别的干部在工资以外的待遇和享受标准,极为细致复杂。几级以上可以配厨师,几级以上可以配勤务,几级以上可以配警卫,几级以上可以配秘书,可以享受何种级别的医疗和疗养,包括对不同级别的干部可以住多大面积和何种级别的房子、可享受何种档次和牌子的专车等都有具体规定。

  问:您有没有大致计算过,如果加上种种特殊待遇方面的花费,当时社会收入分配最高和最低之间的差距可能会达到怎样一种数字?

  杨奎松:我想,这种计算可能没有太大的意义。我们只要知道今天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并不纯然是改革开放政策造成的,知道收入分配不公有制度上的根源,就足够了。

  我们今天需要特别反思的是,为什么早年以改变不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创造一个人人均等的社会为理想的共产党人,建国之后却没有建立起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呢?一个基本的原因是因为当年一切学苏联。苏联是共产党国家中最早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并对高级干部实行特殊化待遇的。因此,中共当时也一切照搬。但问题是,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发表《共产党宣言》的时候,就很明确地反对当时在欧洲国家中还十分盛行的等级制和官僚制,认为共产党人必须坚持“所有官员的薪金没有任何差别”的政治要求,以求最大程度地限制因等级制所造成的种种流弊。马克思后来在《法兰西内战》中又特别提出:一旦无产阶级能够建立自己的政权,所有公职人员应当一律实行低薪制度,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应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共产党国家都没有照此实行。相反,战后欧洲众多资本主义国家,因为社会党、工党起作用的结果,它们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努力去限制等级制和官僚制的种种流弊。比较这两者之间的历史条件,我们能够注意到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绝大多数没有在这方面做出努力的共产党国家,都是落后国家,这些国家革命前基本上处于专制体制的统治之下。由此可见,很多新制度的选择与变异,并不完全取决于政治家或政党的理想和目标,既有的制度与社会文化传统往往会潜移默化地左右着一切。

  毛泽东的不满

  问:可是,您的文章中专门有一节,论述毛泽东对改行工资制造成等级制和官僚制的严重不满,他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一些措施,缩小了原有的工资差别。如果当初完全按照毛泽东的意志行事,是否还会造成等级制和收入分配悬殊的问题呢?

  杨奎松: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我也一直很纳闷———毛泽东也好,朱德也好,1950年第一次工资改革前,都很明确地主张继续实行供给制,不希望扩大收入分配差距,但为什么他们都没有出来反对照搬苏联经验的工资改革呢?

  由于目前我还没有找到足以解答这个问题的材料,有些读者对我的这一部分说明提出了质疑。在他们看来,毛泽东未必真的不赞成等级制。这种看法在某种程度上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我的看法是,很难认为毛泽东批评等级制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言论不是出于真心的。问题的关键恐怕是,毛泽东虽然一方面想打破等级制,破除官本位;另一方面却又始终固守并不断强化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他不清楚,越是集权,就越不可能破除官本位、废除等级制。因此,毛泽东对这种情况始终是想动不能动,感到无可奈何。

  举个例子。毛泽东多次讲过,他不赞成拿稿费,认为没有道理。可是,他从来没有真正拒绝过拿稿费。为什么?因为这是一个惯例,就像照搬苏联的制度一样。到“文革”前,因为毛泽东总讲这种话,稿费制度被取消了,然而因为毛泽东的特殊地位,没有任何出版社或报社敢于停付毛泽东的稿费。结果,到1967年,他的稿费收入已达数百万元之巨。对自己账上的天文数字和各地抢着为自己修建别墅之类的事情,他有时会说说,但并不特别在意,听之任之。很明显,虽然毛泽东一生主张反特权,却从来没有意识到,党的高度集权制使他成为党和国家里惟一享有最高特权的人。他的这种权力地位,正是建立在一种金字塔式的等级制之上的。因此,他的理想社会形态虽然是平等、平均,但真的要打破规矩,他也下不了决心。因为基于政治及权力斗争的考量,他根本就离不开这种特权地位。总之一句话,毛泽东并不了解,任何一种分配的公平都只能建立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之上。权利不平等,所谓分配公平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权利平等,才能分配公平

  问:可否这样理解,按照您的观点,今天的贫富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不公,其实是建国以来制度建设不完善所造成的问题在新形势下的延续和发酵?换言之,问题的关键在于存在着太多受到制度保护的不受监督的特权。今天的贫富差距拉大和收入分配不公,都跟这种权利的不平等有密切关系。

  杨奎松:许多人怀念毛时代,认为那个时候大家虽然穷,但吃穿不愁,生老病死都有国家包,从小学到大学都不用交学费,也不用担心失业问题,因为干与不干一个样,都有铁饭碗。就城市居民来说,这是事实。但是有些人相信,毛时代人人平等,真正实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不存在贫富差距较大和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这就不尽符合事实了。

  据2005年国家统计局对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为9.18倍。城乡间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差距为27倍。拿这两个数字来比较前面我所举的毛时代光是党政干部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就已经可以看出这种说法的不准确了。而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毛时代近亿城市居民的种种劳保福利和铁饭碗等等,是建立在城市对大量乡村资源无偿占有的基础上、以5亿多农民的普遍贫困换来的。当年许多地区农民的贫困状况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文革”结束后许多老干部去原陕甘宁边区和辽宁朝阳、河北承德的一些农村考察,回来后逢人就讲,那些地方农民的生活甚至还不如解放前。

  问:最近日本NHK电视台推出24集《激流中国》的纪录片,第一集就通过对比少数城市富人奢华的生活和众多农民工的贫穷艰辛,反映当前中国贫富悬殊的问题。按照您的说法,这样的视角显然缺乏历史感。毕竟,当年被户口制度捆在土地上的农民今天可以到城里来打工了,很多农民也因此改善了生活状况。

  杨奎松:没有人能够否认今天的贫富差距拉大了,收入分配也确实存在着严重不公。但是,第一,这种拉大是在包括农民在内的国民总体生活水平上升的基础上的拉大,不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已经从1985年的1.25亿下降到2006年的2148万,即便加上刚过温饱线的低收入人口3550万,也可以看出农民生活状况正在改善。这里的问题恐怕不在于农民是否还很贫穷——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正确的政策导向才能逐渐改变——而在于中国相当多数的富豪或富翁致富的手段太过权力化,而他们过多占据的社会资源又未能被有效地用于回报社会。

  据2006年相关统计数字,20%的低收入阶层只占到总收入或消费额的4.66%,还不到1/20;20%较高收入阶层则占到了49.99%,几乎达到了1/2。严格说来,目前党政公务人员的收入差距已经没有过去那么大了(最新的工资改革之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加起来,最低一级办事员与最高一级国家主席相差不过12.4倍,已在合理的范围内)。但像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等部门官员的收入,则普遍高于其他部门公务人员收入的两到三倍。其监管的对象,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电力公司等,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又比这些监管部门的同级人员高出3-10倍,年收入均达数十万元。

  另外像那些国家垄断企业,如石油石化、冶金、通信、煤炭、交通运输和电力系统,职工收入都非常高。仅中国移动,2004年11.2万员工就花掉了136.7亿元的人工成本,人均12.36万元。国网公司处级干部年薪30万-40万元,司局级50万-60万元。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些部门的官员,除了工资津贴的收入外,还享受着各种额外的补助,如奖金、房贴以及巨额保险等等。在这些部门中收入分配是严格按照等级发放的,比如2006年国有上市公司高管的个人年薪达到34.49万元,据报载,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年薪130万,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年薪561.88万,一般电力公司老总年薪均在百万以上,他们还照样享受公车等各项按级别提供的服务和补贴。相比较而言,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仅2.1万元,电力部门下辖的农村水力电工年薪仅6000元且没有养老保险,由此不难看出中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扩大到何等惊人的程度!垄断部门及垄断企业的官员们利用手中的特权,谋取了多少社会财富!影响所及,凡有权力者家人亲友如何能不搞“近水楼台”,大捞其好处,贪腐问题怎么会不愈演愈烈?

  问:还是阿克顿勋爵的那句话说得对:“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

  杨奎松:很多人误以为今天贫富差距拉大也好,收入分配不公也好,各级官员贪污腐败盛行也好,都是改革开放惹的祸。在他们看来,好像只要注重分配平等和公众福利,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殊不知,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种种问题,说到底都是现行的有待改革和完善的制度造成的。而这些制度多半早在建国之初就已经确立下来了。不设法对制度本身进行改造和完善,仅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在分配或福利问题上着手,是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

  毛泽东时代之所以没有在这方面发生严重问题,仅仅是因为那个时候多半搞的是计划经济,几乎没有商品经济生存的空间,很难形成权钱交易的环境。只要环境适合,就一定会出现问题。建国初为什么要搞“三反”运动?“文革”期间为什么盛行“走后门”?还不是存在着权钱交易或权利交易的问题?还是那句话,社会要想健康和谐,必须先解决权利平等问题。没有权利的平等,就会存在种种弊端,也就不存在任何真正意义上的分配公平,更不要说什么分配平均了。
  

   杨奎松,1953年10月生,重庆市人。现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http://www.morbell.com/forum/viewthread.php?tid=324861&pid=2490653&page=1&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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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最昂贵的政党

發表  ll 周五 4月 30, 2010 1:14 am

(2009-01-28 10:55:30) 最昂贵的政党 (2009-01-28 10:55:30)
国民党党产加上2004年美国总统选举开销,相当于中国一个月的养党费用。

相信不少人听说过中国国民党的“巨额党产”。据台湾《中国时报》今年3月4日报道,国民党各种党产的账面价值约为四百亿台币,但实际净值可能不到二百亿台币。在台湾的政治环境下,这笔党产非常惹眼因而备受民进党的攻击。以西方国家的标准看,巨额党产让人觉得该党奢侈甚或够得上腐败。但如果和海峡对岸的中共比起来,国民党只能算超廉洁。从性质上讲,国民党是私产养党,而中共用公款养党。从数量上讲,国民党的党产只是中共养党费用的零头。四百亿台币党产折合人民币约一百亿元。按党目前的消费水平算,约等于两个星期的花销。

喜欢宣传美国总统大选的开支如何如何巨大。根据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网站公布的数字,2004美国总统大选花费总额为十亿零一百六十五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八十多亿。还不够两周的养党费。

国民党党产累积了近百年,美国总统大选经费筹集了四年。党把这么多的钱用光,只要一个月。

这还是从低估算养党开销的水平后得出的结论。如果把全部被独占的资源都算成养党费的话,上述两笔巨款还不够一个礼拜的花销。本文稍后会就估算方法作具体说明。欢迎各位挑剔或者提出不同的估算方法。但本人自信其他人不太可能找到更保守更省的算法。

有人想说:“根本没有党产!”。这没错。从未造册登记过党产。但没有党产不等于不需要花钱养党,更不等于养党花销水平低。上帝造这个世界的时候定好了“能量守恒”的定律。谁也违背不了。没有能源就不能活动,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没有经济基础,哪来上层建筑?你看看那些占地广大设备优良的机关区以及各省委大院、市委大楼、直至县区乡镇街道党委、各种院校及军警部队党委所使用的办公设施等等,难道都是当初毛主席拔了几根毫毛吹口气变成的吗?那数百万红润饱满、仪态轩昂的书记常委主任政委等专职党干们,难道都是喝着西北风为党工作的吗?那隆重排场的全国党代表大会,难道是各地党代表们背着干粮夹着雨伞步行到北京,在农贸市场边上捡个旮旯蹲下来抽几袋烟就能开成的吗?不靠报纸电台电视台电影戏剧歌曲图书教材直至连环画等一切宣传形式进行长时间高强度的自我表扬,光凭着毛主席那“女高音男声”叫两嗓子,就能让全国人民来个“募然回首,那党正在,伟光正亮处”?

维持任何组织都需要资源。维持世界上最庞大的执政党当然需要最大量的钱。不夸张地说,一党的养党经费足够供养全世界所有非共产国家的执政党还有很大剩余。这事实已经存在了几十年,证据俯拾皆是,任何人均可自行观察验证。比较一下一个普通县委和一个西方国家执政党省级党部的花费,前者肯定是后者的许多倍。富一点的县委的花销水平还可能盖过西方执政党的中央机构。不信你到加拿大任何一个省会城市的街上去打听一下执政党的“省委大院在哪里?”。一开始被问的人会感到莫明其妙。请你契而不舍坚持打听,最终会被引到某栋商业写字楼中的几间屋子里去。这就是西方执政党的“省委机关”。这里没有威严的大门高墙以及把门武警;没有多到需要编号的楼宇和别墅群;没有气派非凡的公用大车队和首长专用小车队;没有“省委印刷厂”、“省委招待所”、“省委机关幼儿园 ”、“省委大礼堂”,大灶中灶小灶餐厅、诊所商店等等。通通没有。一共就是三几间屋子几部电脑加上不到十个雇员而已。请问哪个县委机关工作人员少于十个?哪个县委书记不配备公家小车?有几个县委机关不盖办公楼?别说县委,很多中国乡镇党委的机关都比西方的省级党部阔。曾见报道说,河南某乡党委机构,与乡政府一起坐落在一个占地14亩的宫殿式建筑物里,有城楼、有观礼台、有花园,还有个小广场。仅楼顶的两座钟,就花掉三万元人民币。相信你走遍美加两国也找不到一个执政党的“省委机关”能有这等的气派。

西方执政党的中央机关呢?通过水门事件我们知道,美国主要执政党之一的民主党中央机关也没有自己的办公楼。该党长期租用商业楼里的几间屋子来办公。且连个 “保卫处”也没有,“中央警卫团”对他们来说是域外词汇。保卫党中央的重任是由物业公司的看门老头承担的。这付穷酸样,和那些拥有独立豪华办公楼的县委机关怎么比?

西方执政党更不可能象那样把党务机构从中央政府一直办到幼儿园里去。他们在省/州以下基本不设党务机构。就算设了也往往没有办公室,党务工作全靠党员们义务维持。本人在加拿大出席观察过一个大城市党部的年会。会上“市委第一把手”(一退休老太婆)在报告上年党务活动时先感谢几个党员无偿提供家中场所让她们开“常委会”(董事会)。分管财务的女士报告说该“市委”去年募捐所得四千多加元,加上“党中央”下拨三千加元用于全国性竞选活动,总收入七千余加元。而光是给全市党员发一封信就要用掉近千。所以各方面只能从简。开小会就借党员的家,大一点的会则租教堂举行。一个在级别上相当于中共南京市委或者武汉市委的党部如此贫穷,实在有辱“资产”阶级政党的称号。七千加元相当于四万多人民币。还不够一个县委一星期的开销。也就是说,抽出一、两个县委的经费,就能把美加两国所有省会城市执政党“市委”的财务摆平。抽出十来个条件好一点的中共县委的经费,还能把这两个国家的执政党从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党务机构维持费统统包下来。牛不牛?

由中国统计年鉴得知,中国目前有44067个乡镇街道党委、2861个县级党委、333个地市级党委、31个省级党委和一个庞大无比的党中央。此外还有成千上万的院、校、系、所、军、师、旅、团党委等等。养党经费之巨可想而知。可以很保险地说,剔除朝鲜越南古巴等几个同样昂贵的公养政党后,拿出养活几百个中共县委的资金,便足够维持全球所有其他国家的执政党的党务机构。说全党的养党费足够维持十来个地球上的所有非公养执政党的党务机关,决不是开玩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8d65440100c2g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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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同一出戏剧的两个导演

發表  ll 周日 五月 09, 2010 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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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问明女网友姓名、地址、电话和他们的聊天内容,然后再回到案发现场:
老警花:可可啊,你好,我来了(亲昵、温柔状),我是如花(假设女网友网名)。
张可可:(惊愕地)你真是如花吗?
老警花:是啊是啊,你忘了是我约你到地安门一起OOXX的啊
张可可:恩那,但你怎么欺骗我?(意思是年龄)
老警花:(假装委屈)唉,咱苦啊。。。这样,你把孩子放了,我们一起去地安门
张可可:(环顾四周)真的?
老警花:你放心,警察都答应我了,不会抓你,这是我俩的事情
张可可:(迟疑中)。。。。。
老警花:(反身向警察们)你们都退下了,我答应可可的事情一定做到
张可可:(有所放松)那你说出我俩经常说的心里话
老警花:(事先已经问过女网友)可可可可我爱你,地安门外等着你
张可可:(眼泪哗哗地)如花啊,俺不该这样冲动(放开孩子,丢下刀子)
老警花:(反应敏捷地一下子抱着张可可)。。。。。
张可可:(同时拥抱)。。。。。。
众警察上前,人群掌声雷动,网上一片赞扬,真是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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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也不错,
办到也很简单,
我们更需要这样人性化的导演
而不是冷血的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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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脑袋开瓢了
不能思想了
没有希望了
砰!——
麻烦没有了
任务完成了
社会和谐了
砰——
我又想起了
这是个善于用枪的~~
枪决定一切

简单
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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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回復: 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發表  ll 周日 五月 09, 2010 1:37 pm

我这几天自驾游和朋友去过几个比较含僻的农村,说实在话农村生活并没有你说的乐观。我在广西上林县呆了六天,情况比较糟。农田根本没有种,因为种田亏本也没法种,水利没有了,东一分西二分机械化别想。小孩大点的在外打工,也并不想在农村呆下去,留下老婆小孩老人守在家,孤寡老人死在家里如果不是亲戚上门根本没有人知道。也病不起,病就意味着死。小孩没人管,老婆跟别人睡。打工一个月在广州干死也就千来元,要吃要住年轻人可能还嫖二次那来的钱回家?现在农村基本上也是买粮度日,吃了这餐没那餐的也有很多,住房就更不用说了。你那个时候说电灯,现在还有大把地方仍没电,有电也用不起或不敢用。更可悲的是这样下去怎么得了?根本看不到希望。。。。。。。不想说了。希望你老有时间也去农村走走吧。
要我说一句,老革命当年下农村还有个样子,现在的大官人下农村样子都做不出来了。下巡一次劳命伤财搞得当官的自己都弄不清楚方向。去年国家文明办来验收文明城市。走访居民。家中摆设街道全换,怕居民不会说话,街道干部冒充居民带个漂亮精干的小孩冒充那户人家的家人,呵呵慢慢看吧。这样下去大家有好日子过的。 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3&replyid=5374189&id=3395060&skin=0&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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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文革”时期的物质文化和日常生活秩序

發表  ll 周日 五月 09, 2010 1:55 pm

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5&replyid=5377143&id=3395060&skin=0&page=1
摘要:与在任何特定社会中一样,“文革”时期的物品所满足的并不只是人的自然需要,而是一种由当时社会和政治文化所理解为“正当”的需要。

在物欲横流、贫富悬殊、官贪政贿的今天,“文革”被部分中国人想象为一个与当今的“物质主义社会”截然而异的理想时代。有人认为,当时的中国,虽然生活物品匮乏,但却是个分配公正的社会。这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史实,经历过“文革”的人也许会按照各自的经验和不同的现实处境产生不同的看法;而不曾有过“文革”生活经验的人则凭自己的偏好和需要自由发挥。我觉得,反思“文革”时期的物质文化,不能光凭个人经验或印象,而应从物质文化的基本结构入手,才可能比较清晰地看出文革时期物质文化的特点。

  与在任何特定社会中一样,“文革”时期的物品所满足的并不只是人的自然需要,而是一种由当时社会和政治文化所理解为“正当”的需要。这些需要是如何形成的?它有什么样的特征?国家以何种正义原则以及为何种目的去满足这些需要?这些原则和目的今天是否还具有正当性?这些话题正是今天探讨“文革”时期物品分配的关键所在。

  概言之,“文革”时期的物质文化可以分成三个方面来讨论,其一是从社会政治文化看物品的文化价值和“时尚”作用,其二是物品使用与消费者的“仪式”行为,其三是“文革”时期的“分配正义”问题。

  一、从文化世界到物品:“文革”期间物品的夸示性、表演性联想

  从文化世界到社会等级身份的标志物品,其间的意义流动是一个时尚化的过程。在生活世界中,观念必须通过具体的物品才能获得具体的表现,物品的符号意义本身就是由来自社会的正当性理由所支撑的。[1] 当我们按照物品的社会意义使用物品的时候,社会秩序变成了一种必然的道德秩序。一件物品之所以获得某种社会意义,是因为它和外在于这个符号系统的某些社会概念或价值联系在一起。例如,一件军装在“文革”时期有“革命”的符号意义(鲍德里亚称之为alibi,即托词),这是军装在其它社会中所没有的意义。在“文革”中,物品的普通正当理由如“满足生活需要”之上更有一种特殊的正当理由,即“革命”、“无产阶级”等等,最具正当理由的便是“革命需要”、“革命用途”、“革命作用”等等。[2]

  正因为如此,物品在“文革”中具有极强烈、极明显的表演功能。这种表演有两种不同的形式:夸示和联想。夸示性表演往往需要借助文字和图画来表现,而联想性表演则更依重于当时被普遍接受的正当需要观念。因此,虽然联想性表演不如夸示性表演那么显见,但它在一个更深的层次上让我们看到,当人们按照物品的社会意义使用它的时候,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按照这些意义的社会规定再生这个社会秩序。例如,“文革”时的住房外都写着革命标语,画着毛泽东的画像,这便是夸示性表演。当时住房极其紧张,仅有的少数新造住房也十分粗陋,但比起那些1949年前遗留下来的考究住宅(西式或中式),粗陋的住房却有远为优越的联想意义──艰苦朴素。那些不具此联想意义或具有相反联想意义的西式洋房,无论画上多少毛的头像,写上多少革命标语,都不可能在联想层次上具有与粗陋房舍同样的表演效果。“文革”期间,朴素和考究的关系不是彼此不同,而是有此无彼。使用朴素物品成为正确使用物品和使用正当物品的唯一方式。一切明显的考究精致的物品都会立即被联想到奢侈和资产阶级,给使用者招惹许多麻烦,尤其是当使用者本人已被归入政治上不可靠的属类。

  然而,“文革”物品的使用本身又存在着一种悖论关系,即普通社会成员均受到物品的这两种表演性限制,而权位越高者却不受其约束。比如,党和国家领导人照样可以住在中南海或高级住宅区,照样可以看外国电影,读“封资修”书籍,等等。可以说,“文革”物品对“艰苦朴素才革命”的表演是为一般普通人设计的,其作用是将他们极端匮乏的物质生活变为一种合乎道德的生活方式。对于一般人,“越穷越革命”成为他们所知道的唯一合乎道德理想的社会状态。

  在“文革”的物品世界中,并非所有物品都具有相等的夸示性和联想表演功能。不同物品结合这两种表演性的能力也不尽相同。如上面提到的住房,它的两种表演性之间只有松散的关系。“文革”期间的大多数物品也都是如此,没有很明显的联想表演性,如文具盒、作业本、脸盆、毛巾、饭盒等。这些物品往往只能靠革命图像和文字的夸示表演来凸显它们的意识形态意义。这些物品的夸示性表演还表现在它们的品牌名称上,如“红星”、“红波”、“卫东”、“东风”等,甚至出售它们的商店名称也体现出夸示性表演,如“五七杂货店”、“红卫文具店”、“长征药店”等。还有一些物品,其暗示性意义与革命夸示表演相冲突,因为它们本身就带有坏的联想意义,如金银首饰、西式服装、宗教用品、古董字画等。这些物品因此成为“破四旧”的对象,谁若用它们去展示革命的图画和文字,那就会被看成居心不良、诬蔑革命。再有一种物品,它们的正面暗示性极强,几乎不需要夸示性表演就能展现极强的革命意义,如军装、毛像章、语录、枪等。
物品的表演功能与社会等级观念紧密相联。越值得公开演示的,其社会价值越高,也是高等级身份者所“自然”拥有的。程文超在论及“文革”中的“军用品”时这样写道:“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用上军用品的。……那年月,并非军人家属、能用上军用品的,大有人在。这才是本事!你得有地位、有身份、有关系、有路子。……比如,穿上一双‘解放鞋’,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表征。‘解放鞋’,将你和穿一般球鞋的人区别了开来,它显示了人物的身份、背景等鞋之外的很多意义。因而在那时,‘解放鞋’与一般球鞋之间,有一种等级、一种特权。”程文超当知青时,农村里经常搞政治运动,一有运动,就会拉几个“地富反坏右”出来批斗一番。有一次,队干部正准备将一个劳动不积极的人定为“坏分子”拉出来批斗,却发现他穿了一双新“解放鞋”。干部们想,他是不是有什么背景?有人说是他有一位远房亲戚早年被国民党拉了壮丁,后来参加了解放军,当了官儿,最近联系上了。就这么一个传闻让他躲过这一劫,“那场批斗却落到了别人的头上。那时的坏人,被压在社会最底层,是不可能穿上‘解放鞋’的。而穿上‘解放鞋’的,就不可能是坏人。今天,没有经过‘文革’的一代人,怕是很难理解,鞋里,还能藏着这样的政治玄机!”[3]

  一般现代社会中的物品往往通过广告和时尚这两种途径被赋予特殊的象征意义,巴尔特将之称作大众文化制造的“神话”。时尚把物品原本属于文化范畴的价值(美丽、尊贵、地位等)转化为物品的自然属性。例如法国香水夏奈尔5号可以变为高贵、典雅和美丽的化身。时尚的反面还有逆反时尚。时尚引导者往往是社会上层名流,他们喜好的物品成为他们优越地位、丰厚收入和高雅趣味的象征。逆反时尚引导者则多为社会边缘群体人物,如嬉皮士、朋克、同性恋者等。他们的文化因激进、新奇和反叛而变成一种另类时尚。[4]

  在“文革”时期,可以表演“革命”身份的物品成为一种时尚。具有代表性的“文革”物品,如军装、工装、毛像章,它们的象征意义化过程就是一个时尚化过程。带动这种时尚、起广告作用的是报刊广播等“革命”宣传、“样板戏”和许多“重要事件”,如毛泽东穿上军装、戴上红袖章接见红卫兵,这时毛本人成为时尚的最高引导者,而他同时也代表边缘身份(“造反派”、“老大粗”)的逆反时尚。

  “文革”时尚与一般社会时尚之间存在着几大差别。首先,除一般时尚的诱导手段之外,“文革”时尚还加上了暴力和恐怖手段。一般时尚,如到麦当劳吃快餐,人们可以自由选择去还是不去,但“文革”时尚是不允许这种选择的,它体现的是绝对的强制性。“文革”时尚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对违背时尚者的严厉惩罚。“破四旧”、“抄家”以及许多“斗争会”就是以使用错误物品为理由采取暴力行动的。即使是不小心误用了“革命”物品,无心之过也可能给人带来牢狱之灾,如把“小红书”放错了地方,不当使用了印有毛泽东头像的报纸,吃了猫(猫谐毛音)肉等。时尚物品的使用更被用作区分“自己人”和“敌人”的工具。例如,关在“牛棚”里的人是不能穿军装的。识别一些时尚物品的“内部”差别,如军衣的干部装(四兜)和士兵装(二兜)的差别,更是能让时尚者感受到自己是“内行人”的心理满足。
第二大差别是“文革”时期的革命时尚直接与统治权力挂钩。研究一般物品意义和一般时尚者大都指出物品使用在维持社会等级秩序中的作用。这是一种无须统治权力直接介入就能维持的秩序,故常被称为“意识形态”的作用。意识形态在一般社会中是统治的无形之手,但这种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并不完全适用于“文革”中的中国。“文革”中的革命意识形态由国家权力所设计,并通过国家机器的暴力和恐怖手段加以贯彻。“文革”中的极权意识形态设计并构建了当时的文化世界,物品成为这个文化世界最明显、最日常生活化的反映和记录,也成为专制国家政权暴虐统治的直接工具。

  第三大差别则在于追求“文革”时尚可带来某种安全感。在“文革”极权意识形态下,人们追求“文革”时尚往往并非喜好物品本身,而是以物品为手段来达到某种目的,即获取人生安全感。在一般社会中追求时尚的过程分两步:第一步是从物品到某种可见的社会身份品质,如从贵重物品到“富有”,从优雅物品到“学问”或“品味”;第二步则是从社会身份品质到人生便利,尤其是人生安全感。追求“文革”时尚与一般社会的追求时尚之区别在第一步,不在第二步。在一般社会中,物品之所以能起到区别社会等级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物品与金钱的关系,物品越贵重,使用者的身份越高;具有追求价值的物品(时尚物品往往是这一类物品)所寓寄的令人羡慕和向往的品质包括财富、地位、荣耀、学识、美貌等。而“文革”中的时尚物品与一般社会的完全不同,因为“文革”中许多一般社会的贵重物品(金银、古董、高级衣物)具有负面联想意义,成为人们急欲躲避(至少是不敢公然追求)的物品。但这种差别仅仅是表面现象。“文革”时期,人们追求的最终也是人生的安全感。“文革”中,远非所有的人都能享有这种人生安全感。这才是“文革”社会等级极大差别的关键所在。

  在一般社会中,生活中令人羡慕和向往的东西包括财富、显贵出身、名声、学问、教养。一个人有了这些,就能获得人生安全感(不受侵害、满足日常需要、尊严、自由、随心所欲、对未来有信心等)。人们追求人生安全感这一生存需要在“文革”期间并未发生变化,变化的只是那些可以获得人生安全感的手段。“文革”时期,财富、学问、某类地位(如学术)和声名不仅不再能带来人生安全感,反而构成对这种安全感的危害,它们当然也就不再是人们所追求的目标。相反,一般社会中那些被人瞧不起的品质(贫穷、愚昧、没教养、卑微出身等等)反倒成为获得人生方便的条件。尊卑的表面颠倒使得“文革”时期的物品使用比一般社会中更具一种特殊的表演性、假面性和矛盾两重性。“文革”中,参加抄家的人侵吞抄家物资,只敢私藏,不敢显露,就是矛盾两重性的体现。

  “文革”社会看来颠倒了一般社会的等级标准,使得原先的优等阶级变成了劣等阶级,但真正具有实质意义的社会等级标准并未发生变化。“文革”社会和其它任何社会一样,谁享有人生安全感,谁就是优等阶级。在一般社会中,最能享有人生安全感的是拥有金钱的人,因为金钱是各种不同社会利益的交换手段。在“文革”中,享有人生安全感的是拥有暴力权力的人,因为只有这样的权力可以支配一切社会利益。“文革”中最具正面符号价值的正是一些与暴力权力有关的物品,军装、印有最高统帅毛头像的物件、代表他的思想和意志的书籍等。军事组织既是暴力机器,又是暴力价值的象征。“文革”中的社会军事化是与当时文化世界范畴和价值的敌我二分对立化同时发生的。军事禁欲主义和当时的物质极端匮乏汇集在一起,形成了“文革”时期特殊的物质价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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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ll 周日 五月 09, 2010 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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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物品到物品消费者:“文革”中的仪式化消费行为
  从物品到物品消费者,其间的意义流动是一个“仪式化”的过程。人们在使用仪式化物品的过程中维持或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形式关系。最常见的仪式化物品使用包括送礼、宴请、炫耀(展现自己的所有物)、请客或出客、节日或婚嫁、庆典等。在仪式化消费行为中,物品成为“交际物品”(communicators),物品的流动往往起到标志和巩固复杂的社会关系、尤其是等级关系的作用。我们不妨用“文革”期间的“赠送”和“占有”这两种仪式为例,来看一看物品消费与当时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

  “文革”期间的公开赠送主要表现为“嘉奖”和“福利”。单位对“先进”个人送“毛选”、奖状、笔记本等,但不送“红包”,这标志着重精神、轻物质;但另一方面,过年过节又会给职工送毛巾、肥皂、劳保用品、食堂配菜,以标示领导和组织的关怀。赠送实物而不赠送金钱,看起来相似,实际上却有重要区别:发实物是自上而下地设想和规定人们的需要,发什么物品、发多少,都是“组织”的事,组织给你什么,你就需要什么,人跟人的需要是一律规定的;发金钱则不同,那是允许人们自由设定需要,决定不同需要的主次并决定将这些需要满足到何种程度,每个人领到同额的奖金,根据自己需要购买的物品肯定不会一样。“文革”中常有发的物品用不掉,需要的却又不发的情形。赠送与需要的脱节使得赠送成为一种表示上级关怀的仪式。

  “文革”期间,金钱的作用还受到票证分配物品制度的限制。“文革”中托人办事,每每请客吃饭、送礼,但不送钱;送钱是明目张胆的贿赂,一旦抖露出来,钱便是罪证。送实物及请客吃饭则不同,那属于“人情难却”,所以往往是半公开的。请客送礼一般限于食品和烟酒,当时这类礼品的实际价值比现在要高,因为都是定量供应的,就是有钱也未必买得到。请客送礼是一种非冠冕堂皇的半公开行为,它是对所请所送的人表示尊敬、亲近的仪式;太生疏的关系是送不上礼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得转托他人。受礼者当然是有权势地位、有能力替人办事的人。和单位“赠发”物品一样,托人办事的请客送礼是一种增进社会关系或人际“亲近感”的方式。在物品稀缺的“文革”时期,人们出于利益交换的考虑,不得不把自己的那一份定额物品“赠与”有权有势的人,用来换取关照。

  “文革”物品的使用也同样表现为仪式性消费的另一重要形式,“占有”。一般社会中的占有仪式在“文革”中往往不再有效。“文革”中抄家、破四旧的对象往往就是那些被别人知道家里藏着“好东西”的人家,所以一般社会中的占有仪式恰恰成为“文革”时期的大忌讳。“文革”中人们有很强的分辨意识,知道哪些是可以让人看的东西──有正确意识形态联想意义,哪些是不可以让人看的东西──有“反动”意识形态联想意义。这是当时物品使用的占有仪式的基本条件。在区分人际关系的亲疏时,占有仪式比送礼仪式更重要──不能给外人看的东西往往是可以给亲人或极好的朋友看的,例如,“文革”时传借“禁书”就是在极小范围内的占有仪式行为。

  “去占有”也是仪式化占有的一部分,或者说,仪式化的占有包括仪式化的“去占有”。“文革”中有一些特殊的“去占有”仪式,如将祖传的文物或住房“捐献”给国家,自破“四旧”,烧毁旧照片和保存多年的物件,或刻意穿着朴素,以及其它种种避免“露财”的做法。“去占有”是一种公开表演,表现原占有者与自己过去所处的群体或者本人的历史“划清界线”,成为一种对个人记忆和经历的自我否定。在一般社会中,人们会尽量通过占有来保存个人记忆和经历记录,因为物品的情感价值本身就是占有的一个目的。人们珍视旧宅、旧物件、收藏和旧照片等,并非是因为它们有经济价值或使用价值,更多的是因为它们有记忆和情感价值,强迫人抛弃旧物是极具伤害性的。“文革”以后,许多人痛感家庭或个人记忆失落,很大程度上缘于被强迫放弃占有旧物。社会群体也有类似的“去占有”遭遇。历史纪念物或建筑可以说是集体性的占有物品,它们在“文革”中遭到破坏,其实也是一种集体性“去占有”的结果。今天的普遍怀旧情绪,包括恢复这些建筑,则是再一次的占有仪式行为。

  “文革”中不同形式的占有是社会等级秩序的一个重要标志。一般人享有物品必须先占有物品,而有特权的人则不必占有物品就能享用物品。因此,身份的高低并不全在于实际占有物品的多寡,而在于虽不直接占有就能享用物品。这种不占有就能享有才是一种高等的“拥有”。真正有“身份”的人不需要展示他们的占有就能让人明白他们的享有,他们有“公家分配”的住房、汽车、家具、服务员、警卫员。这一切都是与官职、权力、地位联系在一起的,一旦失去官职,所有“待遇”立即取消。在这种情况下,官职、权力就成为社会等级的根本标准。而官职权力的来源乃是一个以至高无上的王权为中心,以对它的绝对效忠为条件的官僚体制。这是千百年以来存在于中国的文化世界和社会秩序。在这个文化世界中,与官位权力相比,钱只是一种次等的权力,前者比后者高贵得多,因为前者能办到后者办不到的事。[5]
“文革”期间比任何其它时候都能说明“需要”如何受制于等级地位。需要其实就是“正当需要”,而“文革”期间“正当需要”是严格地跟身份地位走的。你是“首长”,你住的地方离你上班的地方再近,你都有坐小车的“正当需要”;相反,你若是百姓,你住得再远,你也不能有这个“正当需要”。“正当需要”证明“待遇”的合理性,待遇体现的就是理应得到满足的正当需要。[6]

  “文革”中,不只是人的物质需要,人的其它需要,如感情、娱乐、审美、求知等,都是由政治权力严格规定的。仅就物质需要而说,“文革”中的衣和食都实行定量供应,政府不仅规定国人有多少种基本需要以及每种需要应该满足到什么程度,还规定以什么物品去满足这些需要,如每人每月可食用多少粮食以及粮食种类的搭配。政府因此宣称它满足了所有人的同样需要,因此具有统治合法权威。这是一种“对需要实行专制”的模式[7],它的控制可以遍及人的一切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和性需要。“文革”中的口号“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就是限定基本的生命需要。那时,一切不在国家权力限定范围之内的需要都是不容公开道出的,稍有流露就会以“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罪名受到打击。

  “文革”的票证分配制度比任何其它制度都清楚地表明,需要不再是自然的;当人们在生活中彻底失去自由意志决定的时候,他们不可能知道自己“自然”需要什么。吃和穿看起来是“自然的”生理需要,但“文革”中政治权力对生理需要的直接干预让我们充分看到了哪怕最自然的生理需要,也不那么“自然”了。就以“不饿死”这个吃的基本需要为例,作为政治活动的“吃忆苦饭”就是以最低等的一种比较在规定“吃”的基本需要,而且“吃忆苦饭”被政治权威赋予了一种道德意义。有了这种低标准比较,“文革”中极低限度供应的物品就具有“幸福生活”的文化意义了,因为据官方说,“全世界还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人们所吃的食品和所穿的衣服不只是在满足他们的基本需要,而且更重要的是体现毛主席和共产党的“恩情”;人民之所以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全是因为革命推翻了“三座大山”、“解放”了全中国人民的缘故。

  在“文革”的政治环境中,“需要”成为满足低程度生理本能的代名词。以这种方式来看待人的需要包含着对人的极度贬抑,这和当时政治在其它方面对人性的极度扭曲和摧残是同时发生的。正如伊格那蒂夫(Michael Ignatieff)所说:“关于人的需要的理论,也就是言说人之为人的语言。用需要来界定人性就是用我们人类缺乏什么来界定我们人类是谁。这也就是坚持人类与其它动物相比有一些特殊的(需要)。”[8] “文革”期间人的需要被政治权力限制到了与动物几无区别的程度。控制人的生存必需,如一切票证跟着户口走,成为控制整个社会最得力的工具。

  长期以来,中国人在“需要”上受到的控制不只表现为物质的极度匮乏,而且更表现为人的基本需要仅仅局限于满足于动物性的生存本能。这种需要观极度扭曲了任何一个正常社会所必须重视的人的其它需要,如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爱和群体归属感。索勃(Kate Soper)指出,需要是一种关于人的存在的价值判断,我们是用人的需要的合理性去判断一个社会的“经济生产和消费方式”的。[9] 而在一个无法讨论人的需要,或者缺乏这种讨论能力的社会中,人们是很难就他们的公共生活和社会理想有建设性看法的。同样,在一个人们不能以公民的身份自由、理性地参与政治社会活动的社会中,他们也永远没有机会讨论他们的需要和培养这种讨论能力。专制权力长期严酷控制需要的后果是社会形成需要共识的机能严重衰退。一旦政治权力强加在物质需要上的禁欲限制解除了,整个社会立刻无条件地接受金钱的左右,摆向了物质纵欲的另一极端。金钱和欲念于是成为驱动人们物质生活的唯一动力。

  “欲念”(desire)和“需要”之间是有区别的,人可以“欲念”他并不需要的东西,也可以需要他并不“欲念”的东西。[10] “文革”期间,欲念和需要的关系完全是由意识形态决定的。人“欲念”的东西,如美、人际亲密关系、感情和信任关系,甚至稍精致一些的食物、衣物、用品,专制权力都可以武断地将之规定为人并不需要的东西。这些东西因此成为“奢侈”,成为“资产阶级思想的追求”。今天,这种政治规定被解除了,但是欲念和需要的关系滑向了另一个极端,那就是,凡是一个人“欲念”的,都是他个人的正当需要。

  “文革”期间和现今中国的物品世界虽然看上去已经判若天渊,但它们都缺乏关于需要的社会共同理性思考,这一特点延续至今。正如度依尔(Len Doyal)和高夫(Ian Gough)在《论人的需要》中指出的那样:“人的需要既不是个人自己最能决定的主观偏好,也不是经济计划或者政党官员所规定的那种基本供应。需要是普遍的,也是可知的。我们关于需要是什么的知识,关于需要用什么来满足需要的知识,是不断变化和需要讨论的。”[11] 只有在一个人们相互关爱、相互认同、彼此以同等的人相互对待的社会中,才能形成关于群体共同需要的社会正义共识。当这样的共识转化为社会规范的时候,人们会在道义层次上感觉到约束自己过度欲念的必要,会更加要求公共政策充分重视社会中每一个人,尤其是社会弱者的需要。

  三、“文革”时期有分配正义吗?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益扩大的社会贫富悬殊和分配不公,暴富者的炫耀性消费和挥霍无度,社会弱势群体的日益贫困无助,让很多人注意到现今社会与“文革”社会之间的巨大差别,以为“文革”时期的物质分配比现在公正。他们所举的例证基本上都是当时的票证物品分配,也就是一种看上去很公正的用同样的需要满足社会成员的制度。其实,判断“文革”时期的分配是否公正,不能仅靠与不公正的现在相比较,这有一个标准问题。在此可以用两种比较有影响的、因此比较普遍运用的分配正义标准来检验一下“文革”的分配正义,然后再用“文革”时期的制度价值来检验一下它的平等原则,从而判断“文革”时期分配中的问题。

  第一种普遍运用的分配正义标准是以同等“财产权利”为原则的分配标准,或公正标准。[12] 按照这个原则,物质分配不是以平等的需要,而以每个人对自己需要的理解、优先次序和满足能力为基础。一个人的财产只要来路正当(通过合法的遗产、正当的收入等),怎么使用都属正当。选择过奢华的还是朴素的物质生活,那是他自己的事。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分配正义。它建立在实用的基础上,即个人财产受保障,自己的财产自己支配,旁人不得侵犯,也不得指手划脚。这样,每个人的财产虽不平等,但支配财产的权利却是平等的。按照这一标准来看,“文革”期间的物质分配显然是非正义的。当时,即使一些在“文革”之前被承认为正当来源的财产(如工资、定息和房产)也可以被任意剥夺,更不要说各种各样的“抄家”、“降薪”或者“停发工资”了。正当收入得不到保障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劳酬脱钩,多劳不多得,高贡献没有高收入,这本身就是对通过劳动应得的正当收入即合法财产的剥夺。“文革”时的“平等”其实是建立在正当财产无法律保障的基础上的。从同等财产权利的角度来看,当今许多富人的财产来源是否有正当性才是讨论分配正义的关键点。

  第二种分配正义标准是以“同等人生机会”为原则的分配正义。[13] 同等人生机会不是指每个人的工作、收入、社会地位一律平等,因为在现实社会中这些方面确实存在着不平等,正是因为这些不平等,才必然有竞争。同等人生机会是指平等的竞争机会,这包括不剥夺任何人竞争的权利和为那些可能输在起跑上的竞争者(社会弱势群体成员)提供更好一些的机会。这一分配原则要求国家发挥一定的作用,如决定基本福利政策和行使平权法案。这一分配原则还坚持,在基本福利需要之外,国家无权干涉社会成员在需要和需要满足问题上的自主权。从同等人生机会的原则来看,“文革”时期的分配也是非正义的。当时的人按阶级等级划分成“三六九等”,在起跑线上已极不平等;就业和升学这些重大机会更是明目张胆以“出身好”为条件来实行“正当”歧视。当时的国家确实以“定量”为行政手段来保证食和衣的极低限度供应,国家职工也都享公费医疗,但都是最低标准的。中小学虽免费,教育质量却得不到保证。人们不满“文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不满意当时生活资源的高度匮乏,这是“奔小康”口号在“文革”后极有号召力的原因。除非出于“大家穷”比“只有我穷”好的心态,否则,即便是现今生活贫苦者,单从满足物质需要而言,恐怕极少有愿意回到“文革”时代的。
最后再用“文革”时期的公正原则来检视它是否符合其自设的公正标准。“文革”时期的分配原则是平均主义。平均主义的前提是:所有人的需要和需要结构是同样的;只要给人们以等量的物质,他们的满足程度也是一样的。从这一原则出发,认为“文革”物品分配比较公正者会说,“文革”中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很低,但分配却是公正的,获得的满足也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平均主义其实并不可能做到它自设的“绝对平均”,因此也就不可能具有它自称的正义性。

  平均主义强调同等需要同等满足。什么是“同等满足”呢?同等满足可以指两种不同的情况:一、同等地满足所有人的某些同样需要;二、所有人不管有什么需要,都必须同等地满足(对所有的需要满足到同等程度)。显然,“文革”中的同等满足指的是第一种情况,那就是在极有限的衣、食范围中的同样需要。当时限量的粮票、油票、肉票、豆腐票、布票等从形式上维持了这种“同样需要”。姑且假设当时所有的人都有同等购买这些定量的能力,这样的分配原则本身是不是公正呢?

  我们不妨以最理想的情况打一个比方。有一个10个人的群体,其中3人吸烟。可以假设他们对食品都有相同的需要,但对香烟却不是这样。他们把食品分成10份,把香烟分成3份。这样做的前提是,这些人的需要并不相同,吸烟者有额外的需要。这样看起来很平均的分配其实不平均,因为吸烟者事实上比其他人从共同资源中取得了更多的东西。还有另外一种平均分配的办法,就是把食物和香烟都各分为10份。这就会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有的人得到香烟但没有需要,因此可用烟与吸烟者换食物,造成事实上不平均的分配;二是有的吸烟者会用自己的食物去换香烟,这样,对食品的同等分配却不会产生同等的满足。以上两种情况都不符合同样需要同样满足的平均主义原则。也就是说,绝对平均主义其实并不平等,绝对平均主义分配其实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不平均分配,它并不具备它自己标榜的正义性。何况,这10个人的实际情形可以比上述情况更复杂。比如有人有病,需要额外的食物份额恢复健康;有人干活比别人重,需要更多食物;有的家庭有成长期的孩子,这个群体有优先保证孩子的道义责任等。所有这些实际情况都会使得同样需要同样满足的平均主义原则变得更加不公正。在理想状态下,10个人分两种物品尚且如此,何况一个社会分配多种多样的物品?

  事实上,“文革”中的平均主义本身就是以极不平均的人群区别为基础的。例如,城镇居民每人有定量的油、粮、副食品,每户有定量的煤、香烟,而农村人口就没有。当时在广大的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村,生活极度贫困,物质匮乏,这只是在“知青”下乡后才逐渐为城里人所了解。在农民的眼中,当时城里人过的已经是“享福”的生活了。即使在“享福”的城镇家庭之间,又何尝有过真正的平等?以子女插队为例,没关系的人家几个孩子都只能下乡“插队”,有关系的则可能安排子女进工矿、参军或当工农兵大学生。当时,“知青”的口粮来自生产队,不同的生产队一年分粮有多有少,“知青”口粮不够,还要靠家人从城镇定量中贴补。此外,农村干部随意到“知青”家中吃喝,“知青”的开支和招待干部用的烟酒,往往也得指望城里“知青”的父母家里从定量供应中节省出来。由此可见,物品的个人或家庭支配量并不是以平等分发多少粮票、布票、香烟票可以衡量的。“文革”时期,除了食品之外,其它日用品(从洗澡盆到家具、自行车、手表、缝纫机),也都是凭票供应,票券掌握在有权的人手里,成为他们满足自己额外物品需要的手段。“文革”中物质分配的许多不公正都被徒具形式的平均“定量供应”所掩盖。把“文革”时代的物品分配认作平等分配和公正原则的体现,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文革”比任何其它时期都更清楚地显示了消费物品和行为在改变和再生社会秩序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文革”时期物质文化和政治、社会秩序特征向通常的消费文化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有挑战性的问题。一般的消费文化理论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般的、相对稳定的文化。“文革”的情况和一般消费文化理论所观察的完全不同,“文革”物品几乎是一下造就了一个新的文化世界,变化之激烈前所未有。“文革”物品秩序和文化世界在与“文革”前时期的暴力决裂(革命、“造反”)中获得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使得一般消费理论和社会变迁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解释能力。就“文革”与“文革”前时期社会秩序的关系而言,并不是物品消费的变化造成了社会秩序的变化,而恰恰是社会秩序和文化世界的剧变造成了物品文化范畴和价值的突变。如何从这个根本特征去进一步认识“文革”时期的物质、物品文化,尚待消费文化研究作进一步探讨。

  【注释】

  [1] Roland Barthes, Elements of Semiology (New York: Hill and Wang, 1977); Umberto Eco, A Theory of Semiotics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79; Jean Baudrillard, Le systeme des objets: la consommation des signes (Paris: Denoel-Gonthier, 1968); For a Critique of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Sign (St Louis, MO: Telos, 1981.

  [2] 将物品的“需要”、“用途”、“作用”去自然化,可以揭示物品在任何社会秩序中所起的等级区分作用,这是80年代以西方资产阶级文化为对象的文化批评所作出的一个主要贡献。在批判资产阶级文化这一点上,“文革”与西方文化批评有一些共同之处;但这二者间的区别似乎更为重要。“文革”期间的批判资产阶级是为极权暴力政治服务的,而西方文化批评则不是。“文革”的“批资”形成了一个以“革命暴力”为价值中心的社会秩序,这个暴力社会秩序是“文革”物品意义的文化背景。认识“文革”的物品文化,需要的不只是了解一个单纯的、文本性的符号系统,而更是那个使它为暴力专制服务的政治社会秩序。

  [3] 程文超,“波鞋与流行文化中的权力关系”,《文化研究》,2002年第3期,第240页。

  [4] Grant D. McCracken, Culture and Consumption.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8, p.81.

  [5] 在封建王朝时代,君王官权等级与物品使用等级有直接的关联。皇帝使用的物品,从颜色、品质到数量都直接成为至高无上权力的象征,公卿百官无不在物品使用上与普通百姓有尊卑上下之分。但即使他们也都必须占有物品方能享有物品。为了尽量享有物品,就必须有尽量大的占有能力,那就是钱,贪污受贿由此而起。与“文革”时相比,今天除非官位特高,不占有便能享有、拥有(“公家分配”)的物品已十分有限,钱又重新成为为享有而占有的主要途径。官员的贪污受贿重新又成为一个令人注目的焦点。现在有人说,毛时代的官员不贪污,其实是那时他们根本用不着贪污就能过得很好。

  [6] Ignatieff以莎士比亚的《李尔王》一剧说明需要和身份等级的关系。李尔王被废黜以后,在旷野上与野兽为伍,方才明白,当年他贵为帝王时的那些“正当需要”其实是多么荒唐。文革中,许多养尊处优惯了的“高层人士”在牛棚、干校和下放处境中的体验,想来有相似的“需要教育”效果。Michael Ignatieff, The Needs of Strangers. New York: Elisabeth Sifton Books, 1984, pp.25-53.

  [7] Agnes Heller, Beyond Justice. New York: Blackwell, 1987, p.186.

  [8] 出处同注[6],第14页。

  [9] Kate Soper, On Human Needs: Open and Closed Theories in a Marxist Perspective. Sussex, UK: The Harvester Press, 1981, p.2.

  [10] 出处同注[6],第14页。

  [11] Len Doyal and Ian Gough, A Theory of Human Need. New York: The Guilford Press, 1991, p.4.

  [12] Robert Nozick, 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New York: Basic Books, 1974, pp.15; 61.

  [13] 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pp.15; 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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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回復: 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發表  ll 周日 五月 09, 2010 2:51 pm

我家在陕西的偏僻山区,1970年,我10岁,同老一辈分家生活,家里盖了三间砖瓦厦房(单檐流水房屋)。
1975年,我1岁,在厦房旁边加盖三间砖瓦正房(双檐流水房屋)。请邻村的木匠做工,请本村的泥瓦匠砌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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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小康生活,实属罕见。1970-1975仅仅5年,这家就两次修盖了6间砖瓦房,他们的经济来源应该交代清楚。因为即使鱼米之乡的江苏金坛,每个劳动日才0.12元,5年内盖6间砖瓦房何其容易,更不要说是陕西偏僻山区了。1960年代饿死人的时候,大队干部还在家里炸油条呢!
那时候上学确实收费很少,上大学不要钱还管衣食发零花钱,但阶级斗争天天讲的年月,农村的人分了几个等级,干部推选举荐党员优先,没有门道的人靠边站,打入另册的人要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另一些人的痛苦之上,这能算做是革命或者进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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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通渭问题——“大跃进”五十周年祭

發表  ll 周日 五月 09, 2010 2:52 pm

中的片段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20&replyid=5406771&id=3395060&skin=0&page=1

◆2000年8月9日,在本书作者召开的通渭县的老干部座谈会上,几位亲历者讲述了当年的惨状。他们说,通渭县向中/共西北局汇报的数是缩小了的,实际是饿死了三分之一。当时,70%以上的家庭有死人,有的全家都死绝了,大量尸体没有人掩埋。参加座谈会的敬根年老人退休前是县人大主任,当年是省冶金厅干部,是派来解决通渭问题的工作组成员,他说,1959年秋天,他们来这里看到炕上,路上,田间,地头,都躺着人,死人活人不分。工作组给还活着的人灌汤抢救。当时不怕死人怕活人。死人太多了,不怕。活人要吃人,害怕。人吃人的事发生不少。1960年2月,他到中林大队(属城关公社)抢救人命,大队长刘廷杰把他们领到王家庄,看到一家烟囱里冒烟——那时候几乎家家是见不到炊烟的。他们进去的时候看锅里正煮着啥,大队长刘廷杰揭开锅盖的时候,他们看到锅里煮的是人肉,记得吃人肉的那女人是个麻眼儿(方言,指眼睛不好)。敬根年强调说:“这是我亲眼看见的。”

◆当时人吃人的现象不是个别的。1980年,新华社记者傅上伦、胡国华、戴国强三人到通渭采访,陇阳公社王书记对他们说:“三年困难时期,我家那个村里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妇女,把自己女儿的肉煮了吃了。她男人从新疆回来找女儿,村里人都替她打掩护,瞒过去了,因为村里吃人肉的不少。那时人饿急了,饿疯了,提着篮子出去,看看倒在路边的死尸上还有可吃的肉,就割回家去。你们去看看公社门外晒太阳的人,他们中间有一些人是吃过人肉的。”王书记当年在引洮工程上劳动,回家一看,老婆、妹妹、孩子都饿死了,全家一共饿死五口人。(傅上伦、胡国华、戴国强:《告别饥饿》,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第26页)
2000年8月,我到通渭召开座谈会时,通渭县政协文史办公室副主任张大发在坐,他是《通渭县志》副主编,对这一段历史比较熟悉,也有研究的意愿。我建议他抓紧时间,抢救资料。2005年,我收到了张大发寄来的他的30多万字著作:《金桥路漫》,这本书是用县档案馆的资料写的,还访问了很多当事人,书中记录了很多人吃人的事件。

◆在搜粮食过程中,对群众采用各种残酷的刑罚。当时的口号是:“宁欠血债,不欠粮食。完成粮食任务就是血的斗争。”“决心要大,刀子要快,哪里挡住,哪里开刀。”“向小队长要粮食,向资本主义要粮,为全县争光,为公社争光。”为了搜粮食,把生产队干部集中起来算账,逼着他们交待粮食藏在哪里。他们提出“一个会议,十个战场”的口号,把逼粮食会当成对敌斗争的战场。有的公社开万人斗争大会,民兵带上机枪、步枪、马刀警戒助威。在这些斗争中,对被斗的干部群众实施各种酷刑:竹签子插指头、站冰块、雪里埋人、打夯、拔胡子等120多种。在全县大搜查中,搜出粮食1100多万斤(大部分被千人社团的人吃喝挥霍掉了),打死、逼死1300多人。群众将这些恶行比为“秦始皇”、“活阎王”、“黄世仁”、“狼狗”等。搜粮活动一共搞了40多天。

◆1960年春天省、地委工作组据揭发材料统计,全县50个公社党委书记当中,有11人有人命案件,共打死、逼死了79人。42个公社主任中,有3人有人命案,共打死、逼死22人。他们的口号是“立场稳”,“心狠”,“手快”,“刀子利”。陇阳公社党委书记李生荣打过53人,打死逼死12人。马营公社书记张学圣主持召开了千人斗争大会,民兵和学生,架起轻机枪12挺,步枪50多枝和土枪助威。他在会场主持斗争、拷打群众160多人,其中,当场被缚送劳教的66人当中因伤致死4人。(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0]364号:《中央批转甘肃省委关于通渭县委完全变质的情况报告》,1960年4月)

《大炼钢祸延全国》中的片段一一

◆几千万农民,大多数只识得几个字,相当部份没有文化,又没有起码的仪器、工具,即使将青山踏遍也未必能查出山肚子里的铁矿。不过找不到铁矿不等于炼不成钢。「大跃进」时人们就将各种各样的铁器拿回炉炼一炼。这样,最新式的「炼钢法」就在中国诞生了。
 北京人将暖气管拆掉、砸碎,填进「小土群」的炉膛里,等熔到八九分时往外一倒,就炼成了「土钢」,这效率比国家计委裁铁丝炼钢高得多。上海洋建筑多,有的是铁门,黄浦江边的外滩还有一圈铁链围住花草,这些都可以取代铁矿石拿去炼一炼,于是它们陆续变成了牛粪堆似的「土钢」。一般百姓家里多少总能翻出几斤铁器来,于是云南昆明市组织了六、七万「儿童团」四处寻找废铁。至于他们寻获的战利品中有多少是有用的铁器就无人知晓了。

◆身为国防部部长的彭德怀到甘肃武威步兵学校视察,发现全校官兵一齐在炼钢,无一人在搞军事训练。在他所住的招待所里,服务员们向他诉苦:老家的房子被拆,果树被砍,木料全部都炼钢烧了,连家里的铁锅也被收走砸掉炼了「钢」。彭回京的火车路过河南省时,正值夜晚,处处炉火冲天,车流不断。他伏在车窗口看了许久,自言自语地说:「不行!这一把火会把我们的家底烧光!」于是他决定回乡调查一番。年底他回到湖南老家,发现村子里也有「炼铁厂」,不过除了从老百姓家里强行收来、已经砸碎的铁锅外,所见只是一堆堆的铁疙瘩。
河北省高阳县有个邢南乡,历来家家户户以织布换粮为生,当官的为了向上级献忠心,竟把全部织布机都砸掉炼成了铁坨子。

◆由此可知,一九五八年的全民炼钢又演变成了全民砸铁器、全民砸铁锅,比两千多年前秦始皇收缴全国民间铁器做得更彻底。当年秦始皇用收缴的铁器只铸成了十二对金人,大约收走的只是首都咸阳附近地区的铁器而已。但如今全民炼钢,**的命令下达到白山黑水,天涯海角,那造成的破坏就真正「超过秦始皇一百倍」(毛在**八大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了。
铁器不够,别的金属制品也可以拿来凑数,人们相传用了数代的铜脸盆、铜汤婆子、挂蚊帐用的铜钩子也交出来,同铁锅、铁铲一起送进了土炉子。
后人当然会问:难道**百万基层干部就真那么愚蠢,连「建设」与「破坏」都弄不清了吗?当然不是。可是上级每日都在催报炼钢的数字,他们明白上级关心的只是数字,并不关心钢的质量,甚至并不指望用那钢去办什么大事,说穿了不过是在玩数字游戏。游戏大家会玩,只要将三斤重的铁锅砸掉、烧化,就完成了炼钢三斤的任务。你光荣我也光荣,你戴红花我扛红旗,何乐而不为。至于贫苦妇人一把一把地编织草鞋,日积月累,攒钱换来的铁锅,顷刻化为乌有,关那些干部们什么痛痒。
笔者常在网文的跟帖中看到这样一句经典名言:“这是一块神奇的土地,这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什么人间奇迹都创造得出来。”从笔者摘录的以上几段文字来看,这句名言可谓一语破的。只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在“一块神奇的土地”,“创造得出来”的这种“人间奇迹”,实在是在往自己脸上雕刻“丑陋”,今后还是不创造为好,而这除了实行民主外,沒有其他妙招可寻。
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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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回復: 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發表  梦里花开 周三 五月 12, 2010 1:08 am

不要人为的分什么新旧,生活水平提高了才是硬道理

梦里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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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赵作海无罪释放痛哭 案件负责人升迁

發表  ll 周五 五月 14, 2010 11:37 am

http://guxiaojun.blog.ycwb.com/20105109549.html
京华时报5月10日报道 5月9日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当天上午,蒙冤11年的赵作海走出监狱大门,开始了新的生活。

>>发布会

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

本月初,赵作海案经媒体曝光后,引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重视。5月5日下午,省高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递交了对赵振晌身份确认的证据材料。

河南省高院通报的再审情况如下: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晌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院一审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2月13日,省法院经复核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今年4月30日,赵振晌回到赵楼村。经调查,1997年10月30日夜,赵振晌携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向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自行车,带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以捡废品为生。因去年患偏瘫无钱医治,才回到村里。

赵作海案是明显错案

5月8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审委会,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审委会决定:一、撤销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二、省法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并和监狱管理机关联系放人。三、安排好赵作海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8日晚上,省高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联系放人。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赵作海若无罪,就必须立即释放,不能让他在监狱多呆一天。同时,要公开宣判,为其恢复名誉,解决其当前的生活问题,启动赔偿程序。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张立勇表示,他们及时向新闻单位通报案情;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广大法官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生命负责。

>>释放

赵作海闻讯失声痛哭

昨天7时30分,监狱领导得知赵作海将无罪释放后,和值班警察一起来到赵作海所在的监号寝室。狱警特意驻足看了一下罪犯情绪晴雨表,发现赵作海的情绪牌粘贴在红色的快乐表格里。

按照监狱的会见管理规定,赵作海在5月4日与其叔、姐进行了正常会面,并得知了案件进展。为了平抑赵作海的激动情绪,狱警对赵作海进行了心理疏导,最终语气缓慢地告知他这一消息。

听完以后,赵作海沉默半晌,最后抑制不住地涕泪横流,失声痛哭。在劝慰平静以后,赵作海对监区警察多年来的管理教育表示了感谢。他说,狱警根据他年龄偏大、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一直从多方面对他予以了关怀照顾。由于在狱期间服从管理教育,赵作海获得了两次减刑奖励。

对于个人服刑期间一直放弃申诉,他表示是希望减刑出狱以后,再做申诉打算。

在文书上签名鞠躬致谢

昨天8时许,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带领下,走进了省高院在监狱设立的庭审现场。当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赵作海无罪释放以后,赵作海在相关法律文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在迟到的公正面前,赵作海忍不住鞠躬致谢。随后,监狱刑罚执行科依照法定环节对其发放了释放证明书和回家路费,监区向其移交了个人材料、财物。

9时30分,身着便服,重获自由身的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陪同下,神情复杂地走出了监狱的大门,与老家商丘柘城县老王集乡派出的代表一起离去。

>>对话

办案机关都有责任

记者:作为省高院院长,您是如何看待赵作海案的?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有错必究,不管是谁,犯了错误一定要改正。这种事情的出现,对我们来说是警醒,要从该案件中好好总结。

记者:为什么出现这样的错案?

张立勇:这起案件有很多疑点,却出现了这样的判决,3家办案机关都是有责任的,是没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也没有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

记者:对相关的责任人会不会追责?

张立勇:做错了事情就要承担责任。目前,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

>>调查

案件负责人均已获升迁

现任商丘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长的朱培军,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他与丁中秋、罗明珠,均是柘城县公安局赵作海案件负责人,此情况昨日得到了柘城县公安局宣传股股长张树营的证实。目前丁中秋官至柘城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罗明珠后来也调入商丘市公安局工作。

记者在柘城县公安局了解到,丁中秋是5月9日的值班领导。昨日晚间,记者拨打丁中秋的手机,其手机设置成秘书服务。而记者昨日电话采访朱培军,朱听后立即挂断了电话。

新闻回顾

河南商丘一"杀人犯"入狱10年后被害人"复活"

10年前,河南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1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家属报警后,警方将赵作海带走,后来赵作海以故意杀人罪获刑29年。10年后,赵振晌回到村里。家属希望警方早日还赵作海清白。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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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新民主主义社会? Empty 什么是伪共和国

發表  mz 周六 五月 22, 2010 3:08 pm

2009年11月16日,秘鲁总统阿兰.加西亚.佩雷斯指责智利是实施独裁的“伪共和国”。要弄明白什么是伪共和国就要知道什么是共和国?《中学历史地理教与学》2000年第4期这样定义共和国:

 共和政治的基本含义就是,国家和政府是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国家和政府应当为公共利益而努力,而不应当为私人利益而奋斗。共和政治的另一个基本含义是,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人不是继承的,不是世袭的,也不是命定的,而是自由公正的选举产生的。因而,公正而自由的选举,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实行共和政治的又一基本准则。

  在现代世界,虽然仍不乏爱口碑独裁统治,但明确表示自己不实行民主共和政治的国家已经寥寥无几。即使一些明显爱口碑独裁的国家,也挂上了“民主共和”的旗号。所以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真正的“人民共和国”,关键是民主政治的制度及其实践,特别是政治选举制度、权力监督制度和一系列确保公民自由、平等和其他人权的基本政治制度,以及有效实施这些制度的政治实践。

  形形色色的伪共和国

  “共和”就是说有分权制衡制度,有确定,公平,透明,非歧视的分配权力的游戏规则,特别是权力转移的规则;政治上没有垄断,有进入政治的自由,政党自由(结社自由,所有政党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禁止政治和宗教迫害。请看形形色色的伪共和国。

  “伪共和国”都实行强迫信仰、集体世袭的寡头政治,分为神权世袭、党权世袭和种族世袭(种族主义)三大类,这三大类共同的特点是强迫信仰和集体世袭。这三大类三个著名的代表国家分别是神权世袭的伊朗、党权世袭的朝鲜和种族世袭(种族主义)的南非(1994年前)。以种族世袭(种族主义)的南非为例,强迫信仰体现在全体国民必须接受白人“优等”种族应统治和奴役黑人“劣等”种族的政治主张;集体世袭体现在国家的政治权力只能由“优等”种族的白色人种来掌管。鉴别“伪共和国”很简单的,统治集团最低限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就是伪共和国:

  1、统治集团只能来自某个宗教,必须拥有与某个宗教相同的宗教信仰;

  2、统治集团只能来自某个党派,必须拥有与某个党派相同的政治信仰;

  3、统治集团只能来自某个种族,必须信奉种族主义。

  伪共和之种族世袭(种族主义)

 宣扬人类的不同种族在本质上有优劣之分,“优等”种族应统治和奴役“劣等”种族的政治主张。种族主义的基本内容是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其极端发展是种族灭绝。

  1961年南非联邦改称南非共和国,自南非共和国成立以来,一直处于少数白人种族主义者统治之下。该政权为维持其统治和对非洲人的掠夺剥削,推行种族歧视和种族压迫政策。1948年种族主义政党国民党执政后,以“种族隔离”为纲领,制定和颁布一系列法令,将种族压迫法律化和制度化,建立了完整的种族隔离制度。其主要法令有:《种族隔离法》(1951年),把南非居民分为白种人、有色人、非洲人等等级,分别隔离,非洲人被赶到贫瘠的“保留地”内,而占人口总数不到17%的白人却占有87%以上的肥沃土地;《通行证法》(1952年),规定非白种人必须携带60余种证件,否则一经查出,即遭监禁或罚款;《班图自治法》(1959),把非洲人按语言文化的区别分为8个部落自治单位即“班图斯坦”(后称“黑人家园”),企图将所有黑人逐步赶到这些地区。1994年4月27日,南非正式结束了种族隔离的岁月。

  伪共和之神权世袭(神权主义)

 伊朗宪法规定伊朗实行“伊斯兰共和制”,这种制度的基础是伊斯兰信仰,以霍梅尼为首的什叶派宗教领袖在伊朗建立起了一种独特的神权至上的集体世袭制度。宪法特别强调,“世界和人类的绝对主权属于真主”。根据伊朗宪法,伊朗实行政教合一、神权高于一切的政治体制。伊斯兰教最高领袖“法基赫”是一言九鼎的一把手,他不只是宗教领袖,也是政治权威、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国家内政外交的最后裁定者,拥有凌驾于政府和法律之上的超权力。

  伊朗的伪共和制确保了宗教分子“法基赫”、“乌拉玛”们对国家权力的绝对垄断,因为“法基赫”、“乌拉玛”利用所掌控的国家权力推行强迫信仰,消灭了宗教信仰自由,全体国民必须信仰伊斯兰教,推出信仰伊斯兰教叫做“判教”,“判教”是很重罪行,必须接受宗教法庭的审判。

  除了宗教法庭,“法基赫”、“乌拉玛”们豢养了“伊斯兰革命卫队”,维基百科是这样介绍的:“伊斯兰革命卫队,是伊朗伊斯兰革命之后,为了预防伊朗的正规军叛变而另外成立的军队……”。

  伪共和之党权世袭(党权主义)

  纳粹德国是最早的党权世袭国家之一,纳粹党(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简称国社党,俗称纳粹党)在取得德国政权后,宣布禁止一切政党和工会活动,纳粹党成为德国唯一的政党。迪特尔?拉甫在《德意志史—从古老帝国到第二共和国》中写道:剩下的只有“唯一的政党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及其附属团体。并公布法律,这个党被宣传为“同国家不可分地连在一起”。

  苏联(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是另一个早期的党权世袭国家,苏共被宣传为“同国家不可分地连在一起”,只能由苏共永远掌握苏联的统治权。参阅《党治制的由来》,[苏]阿?阿夫托尔汉诺夫著,晨曦等译;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3月出版出版。纳粹德国与苏联皆实行一党制的政治制度,党自然而然建立起凌驾于政府和法律之上的超权力,成为永远的不可替代的执政党,遂行强迫信仰和集体世袭。

  与一党制的党权世袭不同,多党制党权世袭乃是一党独大、大权独揽,建立一个凌驾于法律、政府、其它各党之上的具有超权力的超级“老子党”,使之垄断国家的政治权力,成为永远的不可替代的执政党,其他党派有限度地分享一些零散的国家政治权力,并无条件地接受老子党的政治信仰。

  山寨版的伪共和国可以说是皇帝的新衣,唯一的改变是皇帝不再根据血缘继承。这当然可以算是历史的一个进步。只是相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远远不够。山寨版的伪共和国会有一些滑稽可笑的法律规定,最可笑的是伊朗宪法规定“正是真主使人类成为自己社会的命运的主人”、“人类的这种神圣权利无人能够剥夺,也不附属于特定个人或集团的既得利益”,明明白白的实施强迫信仰却能堂而皇之地宣称“人类的这种神圣权利无人能够剥夺,也不附属于特定个人或集团的既得利益”,朝鲜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和反对宗教信仰的自由”,不知伊朗的“法基赫”、“乌拉玛”们面对“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和反对宗教信仰的自由”的宪法规定做何感想?现在的伊朗和朝鲜为了维护共同的集体世袭制度而成为兄弟国家,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地球上只有伊朗和朝鲜两个伪共和国,则两国之间形成你死我活的敌对关系将不可避免。

原文出处[江西论坛]:http://bbs.jxcn.cn/dispbbs.asp?boardid=21&ID=31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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